侬本多情
文/晏玉
木心有首诗叫《从前慢》,有一句话这样写道:
『车/马/邮件都慢/一生只够爱一人』
从前的日子的确是极慢的。
在声音与影像还未被复刻的沉默年代,距离是人人面临的逆境,也许一个转身就是从此山水不相逢,因此每一场相遇都显得郑重其事。那时候光阴漫长得足够挥霍,人们花很长的时间等待一封信,也花很长的时间记得一个人。
胡兰成曾给张爱玲写情书说道,只因在《天地》上读其文章,便匆匆抄了地址赶去见她,不得,却也不死心,写下自己的住址与电话塞进门缝。脑中只有一个念头,便是世上倘有一句话,一件事,是关于爱玲的,便皆成为好。二人初识便一见如故,后来他们整日厮守于张爱玲当时的居所,“我们整夜整夜地说话,才握着手,天就快亮了。”
那是何其诚恳的年代,仰慕尚未被夸张成追捧,相见与交谈从来纯粹平和,大把的都时间用作诉说和倾听。
你不妨想象旧上海林立的商铺与洋房,静安寺前的马路旁栽着梧桐,怀揣倾慕的小伙子匆匆赶来,又怕惊扰屋里熟睡的姑娘,只得坐在楼梯上安安静静地等。直到她醒来,从门洞里露出半张同样欣喜的脸,方又开始手足无措,无论说什么都活像生手抱胡琴。
电影是黑白的,记忆却色彩鲜明——屋里的深红木地板,白底印蓝花的帷帐,天青色瓷杯盛着花茶。还有那天她穿宝蓝绸裤袄,戴嫩黄边框眼镜,愈发衬得脸儿像月亮。
日色虽慢,却不足以慢到耗费一生只爱一人。
也许是岁月太过漫长,陈年旧照也乍然失色。任当初的弯月如何清丽无瑕,也终究敌不过感情婚姻惨淡收场的结局。胡兰成,这位颇受争议的风流才子,以出自江南的婉媚之笔,洋洋洒洒谱了一首二十万字的“群芳曲”——无论是流落风尘的红歌女,逃亡路上的护士小周与斯家小娘,亦或者最后与之终老余生的上海女子,这前后八人各执风姿地描绘于胡兰成半生艳情史上,其中当属孤高才绝的张爱玲最受瞩目。
民国世界的临水照花人,纵使落得残缺黯淡,也是那笼罩孤山寂岭的白月光,本该自古无双。
而谁的心里没有一束白月光呢。
思之念之不得之,欲摘而远隔万里,欲揽而流泻于指掌。于是只好隔山远望,掬水而拥,只这么隔靴搔痒的触碰,竟也觉得欢喜。这大概就好比清风长河与朗朗辰星都无从拥有,短暂怅然便能释怀,因而也不曾过于失落。
我不禁想起前一阵子触动了无数人的一番问答——
『你为什么喜欢一个遥远的人呢?』
『因为他发光呀。』
想象赋予一切需要被满足的期待,越是遥不可及,就越是熠熠闪光。
在空间距离尚足以成为阻碍的年代,这种彼此之间的遥远反而显得尤其珍贵。思念与言语都反复斟酌,书信翻山越岭,期望与等待被无限延长,织成一张细致的网,温柔地把无声岁月一概揽进其中。而如今,即使邮筒已被搁置于城市深处,距离却未曾因此消减。珍惜与诚恳向来都是赠予远方的,它并非山水相隔的远,而是得与不得之间的未解之谜。
得不到的最牵挂,得到了便觉薄凉。你站在遥遥千里之外,逃不开,躲不了,干脆剪一缕月光收进信封,只存个念想。
张爱玲曾把红玫瑰比作女人:倘若娶着了,久而久之,就成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若是有幸没得到,那就依然是烙印心口的一颗朱砂痣。前者平淡无奇,甚至有几分弃之如敝屐的意味,而后者始终鲜红艳丽,割舍不得。
红玫瑰不同于白月光,终究是凡物,是属于尘世的东西。虽说采摘时颇要费一番力气,划伤流血在所难免,可到手却是实实在在的柔软花瓣与甜腻芳香。它们贵在美丽,美在危险,这份带刺的诱惑又恰使世人趋之若鹜,非要一品芳泽才甘心。
凡盛开之美,必定难以长久。短暂的惊心动魄后,往往是凋零所带来的面目全非,少有那么几个例外的,也不过是岁月风干留下的残存纪念。
谁都不免着迷于那些显而易见的美丽,人人都想长久地占有它,可惜惊艳本身所私藏的酸楚,却通常不为外人道,于是便有了“浅尝辄止”一说。美流连世间,往返红尘,此处消亡又在彼处重生,等着总有一天意中人来采撷。
红玫瑰终归要枯萎,至于是心口朱砂痣还是墙上蚊子血,总要摘过才知道。
月光与玫瑰固然浪漫,生活的大多数却通常与平凡为伍。
我们听到的是一整个夏天的聒噪蝉鸣,拔的是漫山遍野毛茸茸的狗尾巴草;我们被爬满倒刺的荆棘割破手指,也被未熟的野莓酸透了牙根。
这些本就平淡无奇、随处可见的事物,偏偏是生活的最好去处。
你厌烦于喧闹的蝉声,可若到了夏天骤然失去,你又会不安;被狗尾巴草弄得全身过敏你也必定记得;手指的小伤早就痊愈,尖锐的疼却始终留在大脑;你尝了一口早春酸掉牙的莓果,却忘不了第一眼见它时的欣喜。
它们不遥远,也不甚动人,可你同样念念不忘。
因为这世上本就没有那么多诚如所想和完美无缺——总有人合乎万分之一的期待,总有人在当时恰好相逢。
而剩下的,都是败给早晚,败给缺憾,又或者只是败给一副好容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