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究学习与理科教学----《课程的逻辑》读书笔记(四)
“探究学习”是遵循科学家运用的方法和精神,教师和儿童起研究科学现象的教育。在这里,强调的是科学方法与科精神。
探究学习的特点:1、儿童自主地抓住自然的事物、现象,通过探究自然的过程,获得科学知识。2、旨在培养儿童从事研究的必要的探究能力。3、旨在有效形成认识自然之基础科学概念。4、培养探究未知世界的积极态度。探究学习是这样一种过程:在研究客观世界的过程中,通过儿童的主动参与,发展探究能力,获得理解客观世界的未知世界的积极态度。
探究学习与课程的关系: “探究学习”为课程设计的“层级化”提供了思路,其要点可以归结如下:
第一,学习是分阶段进行的。学习某一课题时,必须决定其前提条件一初始能力,进而设计学习活动的全部结构。学习者要接受根据设计好的学习过程作出的分阶段的指导。这样,有计划的教学才能收到成效。这一点同布鲁纳主张的自由度高的发现学习不同。
第二,某一种学习是否成立,可以从学习者的初始能力与终结能力之间的差异加以判断。因此,在制订教学计划时,不仅要揭示学习者的初始能力,还要揭示可以预期的终结能力。一切学习活动都以“终结行为”(terminal behavior)为目标展开。这就是教学中的行为目标。所期望的能力和行为愈是具体地描述,就是愈佳的行为目标。
第三,要有效地实现学习的最高层级----问题解决,就必须掌握大量的系统知识和能力。就是说,作为问题解决的条件,必须系统地学习基础知识,培养基本的智力。在加涅看来,知识和能力密切相关,而知识是在能力培养过程中加以掌握的。
第四,不排除教师的适当的指导的前提下保障儿童自由活动的教学设计,是“探究学习”的最大课题。
如费尼克斯所说:“课程,是由从学术引申出来的知识组成的。所谓教育,就是在探究过程引领之下这些知识的再生,儿童通过探究学习的过程,生成确凿的源于学术的有组织的知识体。”“探究学习”论有它的合理内核和积极的作用,这是肯定无疑的。“探究学习”值得我们探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