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6. 为什么物价普涨会使债权人遭受损失?

2023-01-28  本文已影响0人  七七Stacey

要理解这个问题其实不难。比如某人在20世纪80年代将100元存入银行,可能当时这100元钱可以购买一个月的生活物品。

过了几年,将这笔钱连本带利地取出来,可能只够维持一个星期的花销。在存入这笔钱的时候,银行会支付利息,似乎是能够有盈余而不是遭受损失的,可是结果却恰恰相反。这与物价普涨时将钱借给别人会遭受损失的道理是差不多的。两者的原因其实都在于单位货币所含有的价值或所代表的价值的下降,也就是通常所说的货币贬值。

经济学中,货币是作为一种价值衡量存在的,它具有时间价值的特性。货币的时间价值就是指当前所持有的一定量货币比未来获得的等量货币具有更高的价值。也就是说,当前的一单位货币与未来的一单位货币所能够买到的物品量是不一样的,要节省现在的一单位货币不消费而放到未来消费,则在未来消费时,必须有大于一单位的货币可供消费,作为弥补。

市场利息率是衡量货币时间价值的标准,它是对社会平均经济增长的一种反应。在一般的情况下,如果人们手中的货币没有遵循时间价值的规律,也就是低于市场利息率增长,那么其实这些货币就无法在将来获得和现在一样高的效用,也就相当于一种贬值。

在物价普涨的时候,市场利息率处于一种上升的趋势,人们手中的货币的时间价值也是增加的。如果在这时将钱借给别人,借贷双方按照签订借贷合同时的利率计算利息,那么随着市场利息率上升,借方所得的利息往往会低于当时的市场利息,那么遭受损失也就是必然的了。

《十万个为什么:经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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