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罪”于人民,是尊重原著
2024-08-12 本文已影响0人
隐居山人
轻“罪”于人民,是尊重原著:颜回。
中国祖宗们,用这个字来怀念颜回。用心良苦,保民爱民之道。
不作无罪辩护,则无以收台民之心。教化不明,必罪在一人。
罪字拆开就是礼之四非,礼大于天,无数老百姓,一辈子都到达不了颜回那个境界。
岳飞都会被莫须有冤死,何况是他们。
今日八十亿人,都找不到一位堪比三代圣王的颜回,滥用这个四非即罪,当然会抑郁不断,罪人遍地。
偷吃一块损己利人的黑(核)锅巴,那不过是极少数人,明知其不可而为之的苦差事,不是社会大众的道德标准,也没必要使人人为哲学家,社会分工不同。
未有小人(百姓)而仁也。不急于教化而急于刑罚,是诸葛亮在战时状态下的无奈选择,一般人学不了他。
大人物才需要真诚对天下人罪己,暂时还没有谁,可以做得到孔门第一接班人的严苛标准:君子四勿。
既然经不起求全责备,就只能行道宽恕。鲁迅的一个也绝不宽恕,源头在于侵华时期日本文化人,故意强加于中华民族头上的马关条约。
中国人的小朋友,自古有无数个颜回世代相传,挺身而出,遮风挡雨,包括顶罪。
西方人的小朋友,一样需要保护。他们也有一位被钉在十字架上的外国颜回。
德治,一也。
小人百姓,不在其位,不配其“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