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为自己争取最大的利益吗?
2020-06-23 本文已影响0人
鳗鱼说职场
朋友的先生最近在跟公司谈解除劳动合同,因为他们不懂这方面的东西,就问了做人力资源工作的我。
他的公司因为经营困难,需要裁员数十人。已经签了两次固定期限合同的他,在准备签无固定劳动合同之前,公司就通知不打算跟他续签了。
在这种情况下,公司需要给予劳动者至少N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N即员工在本公司的工龄。
为什么说至少给予N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呢?
因为其实员工在工作中没有过错,公司是没有理由不跟员工续签劳动合同的,如果员工死磕到底,公司也只能通过协商解除的方式。
其实公司通知得挺突然的,他们一家都没有心理准备,我朋友又没有工作,还有一个小女儿,一家人全靠先生支撑生活。
因此,我特别想帮他们,我还特意咨询了处理劳动关系的专业人士,获悉,他还可以争取更多的经济补偿金,比如N+2,或N+3个月。
我听到这个消息很是高兴,立马告诉了朋友。
结果我们在这边费尽心思地帮他争取,他自己却不以为然,最终还是没有去为自己争取更多的利益。
这个我也不好说什么,毕竟生活还是他们自己过的,决定的后果就由他自己承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