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校共育的三种关系
通过一个月对两三本书的选择性阅读,对于家校共育关系,有了一个初步的认识。其实这些书讲的更多的词是家校合作,而讲座主题得是家校共育关系。
所以我需要换一个角度,家校合作和家校共育这两个概念应该不完全相等,根据我的研读,我发现了三种关系,最开始的是分工,接下来是参与,现在发展到最高是伙伴。
家校共育的分工关系有点类似于中国的现状,很象现在我们身边的家长和学校的关系,用老百姓的话说,把孩子交给学校,就看学校的了。所以才会出现很多家长发疯似的择校,尤其我们学校,每年范围之外的学生一多半,而且很多孩子得住公寓!过上父母不在身边的住宿生活!
这种现象就说明,在老百姓的观念里,学校的就是教知识,考分数的,家长就是管吃喝拉撒的,似乎把孩子送进个好学校就进了保险箱。但很多事实说明,这个观点是错误的。他们只看到别人家的孩子多么多么有出息,却没有去比较别人的父母是怎么做的。
就我所了解的学习好的孩子的家长,不少是教师,尤其是我们学校的老师子弟,近几年特别棒。是因为,教师从小就教育自己的孩子读书,做到了读万卷书,行万里路。从小就给孩子营造这样的氛围,加上作为教师的环境相对来说比较便利。
从国外的研究结果来看,这种关系大致是在20世纪六七十年代之前的国外较多。
从20世纪六七十年代开始,各个国家逐渐认识到家长参与学校管理的作用,有的国家就开始用制度加以保障。家长开始愿意参与到学校的各种活动中,发挥自己的优势和资源,为学校发展出谋献策。我们国家有些观念先进的地区也已经开始尝试,香港,澳门,台湾都起步比较早,而且有了自己的特色。
现在最提倡的家校共育关系是伙伴关系,或者是新型伙伴关系。中国的大多数地区远远没有达到这个程度,因为伙伴关系不仅要参与学校的活动,还要参与学校的决策管理,这段现阶段是不好实现的。我们现阶段做的基本上还是联谊活动性质的,家长基本上不占主导权,家校的地位是不平等的。参与学校教育贯彻的不好,家长教育,有的地方进行的也不系统。而美国在100多年前就已经开始实施了!而且美国的PTA已经占到全国百分之九十多,形成了比较成熟的制度。
在家校共育的关系上,美国还是走的比较靠前,日本,香港,澳门,台湾都是在引进美国的做法,我们现在应该也是参考爱普斯坦的理论比较多,说明他的理论比较成熟,经过实践检验是合理的,现在的关键是怎么样实现这种伙伴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