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中央财政体系与安史之乱的联系
2020-04-10 本文已影响0人
方舟反应炉
在唐王朝最繁华的开元年间,唐中央财政的支出增长幅度超过收入增长幅度,长远来看已成穷途末路之势。
极乐之会下的财政支撑已无法持续唐代财政体系主要是租庸调,租庸调制的内容是:每丁每年要向国家交纳粟二石,称做租;交纳绢二丈、绵三两或布二丈五尺、麻三斤,称做调;服徭役二十天,闰年加二日,是为正役,国家若不需要其服役,则每丁可按每天交纳绢三尺或布三尺七寸五分的标准,交足二十天的数额以代役,这称做庸。
租庸调破坏的原因是因为均田制的破坏。租庸调制是要配合均田制的,国家向所有成年男子分配土地,后来唐代人口不断增加,到后来政府已无足够土地实行均田制,领田者所得土地不足,但又要缴纳定额的租庸调,使农民负担不来,唯有逃亡,而造成租庸调制的破坏。另外,唐中叶后,土地兼并重。均田令虽然禁止买卖田地,但经府批准,田地仍可转让,使免课户如官僚,寺院等可以兼并土地。失去土地的课户仍要纳租庸调,故在无法负担的情况下不得不逃亡。大量课户的逃亡,使政府的征税对象减少,削减国家税收。
唐代兵制为府兵制,府兵制下,装备需要士兵自己准备,国家是不管的。但是募兵制就不同了,国家需要准备好刀枪、马匹、粮食来武装士兵。由于均田制度破坏,府兵贫困无经济基础,无法自行购买武器装备,唐中央财政又无力支持募兵制度,故而要求各重点地区自行收税自行募兵成了解决方案。
中央朝廷先后设立10个节度使。每一个节度使都相当于军区司令,朝廷没有多余军费,只能允许节度使在辖区内收税。为了保障军队管理权和财政权,朝廷又把地方监察权赋予节度使。
安禄山由于既有强大作战能力,又有优秀理财能力,不断累积战功,最后成为三镇节度使,有唐帝国军事实力的30%。
安禄山既有军事实力,又有财政实力,还有东北三镇的人事权和监察权,这就为安史之乱奠定了物质基础和客观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