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乡人物朋友一直写到老的故事

李胖子

2018-07-10  本文已影响8人  轧马路_b717

只有把初恋这种故事消融在春天,才不会掀起太多的藕断丝连和悲痛欲绝。所以,我决定在这个温柔的瞌睡虫蔓延,被子晒得飘飘然的三月末,谈谈李胖子的初恋.

自从高中时,被喜欢的男生拒绝了,然后他又选了体育专业。从此,于我,头脑简单,四肢也简单的体育专业生就是路人。

第一次见到李胖子是在食堂。我一个人坐着四人桌,他看着坐位没人,就问可不可以坐。本来又不是我家桌子,再者,就算我愿意享受一人食的滋味,您老都开尊口问了,再不情愿,我也不至于拒绝啊。所以,他坐在了我视线对角线的位置上。我能记得清的对话内容就是,“你是大一的吗?”“是的。”“你呢?”“我也是”。“你是什么专业的?”“英语”。“你呢”。“体育。”然后就是各吃各饭,各回各寝。

第二次见到他,连地点都没换,还是在食堂。当时不知是谁打翻了我的菜盘,所有的菜溅满了一地,刚出炉的香芋丸滚到了我的脚边。我只是特别好奇的抬起头,想看看是谁这么不长眼。好吧,在我看到他的那一刻,我已经自认倒霉了。我所想的就是,算啦,自己再去打一份饭菜吧。然后,他一边道歉一边拖着我往坐位这边走,确定我已经坐下来之后,说让我等着他,他去给我打饭菜了。我本来就极不习惯和不熟的人一起吃饭,是个男生就算啦,还是个不太会讲话的第二次见面的人。刚下课,食堂的人越来越多,我根本就找不到他去哪了,本来是想说算啦,我自己来就行,可现在你说,我就这样走掉吧,倒还感觉是我做错了事,偷偷溜掉。等着他来吧,两人吃饭又确是怪怪的。夏天的食堂除了热,还有烦躁,汗水和疲惫。我实在是无聊又上火的等着他。端着两个菜盘的他以大无畏和视饭如归的凛然之气终于突出了重重包围,将盘子摆在了我面前。“不知道你喜欢吃什么,就照我喜欢的买的,别客气。”我看不客气的是他吧,两份菜完全一模一样,芹菜炒猪耳朵,蒜苗炒培根,还有个鸡翅。我说,“你这是喂姑娘还是喂猪啊?”他扒着饭,笑着说,“你是姑娘,我是猪。”

是在第三次见面后,我才知道他的名字的。那时,刚好,部门之间联谊,农家乐。作为唯一一个显山露水的男生,他做的黄山臭桂鱼香飘满屋,菜还没上齐,此盘已是狼藉一片。吃完了人家的菜,怎么好意思不问问人家的名字呢?所以,客套寒暄中,才知道他叫李胖。尽管后来我曾开玩笑说道,“李胖,你怎么一点也不胖呢?”他说。“曾经,我是一个如假包换的胖子。”

后来渐渐熟络起来。我就和他开始混迹于校园。以前,虽然听学长学姐们说,没有旷过课,挂过科的大学是不完整的。所以,李胖子的出现,肯定就是上天派他来完整我的大学的。逃课,挂科后来已成了我的熟客。

我都想不起来,我当初是怎么那么闲陪他去网吧打游戏,我就在一边追剧,陪他晚上支烧烤摊烤串,我就给他收钱,陪他摆地摊卖热水袋,贴膜。在别人眼中,我们两肯定是掉入钱眼的男女朋友,而事实是,我压根不会看上他,除了没情调,不会撩妹,不是我喜欢的那种弹吉他唱歌或是写诗的那一类。在我眼中,他就是一哥们。虽然184的个子,长相也还过得去,笑起来像克拉恋人里的雷奕明,但是,最关键的是,他喜欢的是胖子。最低标准都是超过120斤的那种。在这个以瘦为美的年代,他的这种审美观着实是超有个性,超有原则的。

所以,他在我心目中的形象又庄严一点了。抛弃肤浅的外在,直接审视其内在美,对一个男生而言,实属不易啊。所以,我更加觉得他是一个有故事的胖子。

他的几个女朋友我都见过,属于那种不太高,稍胖型。如果非要给个标签的话,就是可爱的。她们也都知道我和李胖绝对属于可以一起抢银行,为兄弟插别人两刀,但绝不可能有任何男女之情的绝缘朋友。所以,对她们丝毫构不成任何威胁。相反,我还是她们的感情顾问。我的意思是,我可以帮李胖子追女生,但却不能让他回心转意收回每次分手的想法。而我也弄不懂他每次分手的理由。从没见他抱怨过性格不合,八字相冲,他只是说,不够温柔。

李胖子很爱吃肉,但幸好,作为一个体育生,他懂得如何把吃进去的脂肪给彻底瓦解掉,不然,就凭他这饭量,日本相扑界肯定有他一席之位。

虽然每次都是李胖子提出的分手,但是,作为加害者,他也会找我诉苦。好像他才是受害者,被甩的人是他。经过意译,大概就是,他不太在乎外在,但是,作为补偿,对于感觉和内在需求,他很讲究。我是不太能理解他这顿悟力。对我来说,喜欢就是喜欢,不喜欢就算了嘛。

他从来没给我讲过他作为胖子时候的事。直到我问他,“诶,你那个黄花臭桂鱼挺好吃的,怎么做的啊?”他急着纠正我,是“黄山臭桂鱼。还说什么对的事情和感觉,哪怕一个字也不能错。”然后,就走了。这是他头一次说话这么有深度,让我觉得,他头也不回的样子像个浪子也像个诗人。

说起像个诗人这点,我们臭味相投的便是都喜欢民谣。作为一个让我鄙视的体育生,他给出的理由,让我觉得逼都不是这样装的。“每一首歌都是一个故事。而民谣是所有音乐中的诗人。让我恋恋不忘的是有故事的董小姐。” 我勒个去,那迷离的眼神和若有所思的茫然,差一点我就真觉得他脱离了野蛮本性而有了一点点文艺腔。就在我羞于说出自己只是因为五音不全而觉得民谣歌词比较顺耳时。就在我觉得自己简直低级,庸俗而附庸文雅时,然后,他肆无忌惮了打了个嗝,喷出了午餐的肉味和蒜苗香时。我瞬间想让他变成午餐肉的心都有啦。这个恶心,好肉,不节制的人真是够啦。

直到后来,我才知道这个董小姐真的不是宋冬野的董小姐。

我本来是特么讨厌借酒发疯的人。在我看来,喝酒可以,借酒撒泼,哭天喊地以泄胸中郁闷就如同阳痿的人非要用伟哥才能达到高潮样,太小家子气。事后,完全回忆不起你的泪流满面或是性欲难忍。但是李胖子喝醉那次,他既没哭着倒在我身上,也没看到我想入非非。只是如瘪气的轮胎一样呆坐着,说不出是笑还是哭的表情。我知道,他想起妹子了。

晚上十二点后,我只离开过寝室一次,帮一同学找和他吵架,闹分手的女朋友。尽管最后还是他找到了她,至少,我的诚意是满满地留在了午夜的操场。而这次,是第二次,彼时的操场也还有零星几个人,让我能分辨他们的除了窸窸窣窣的轻语就是闪着屏的手机。

你要知道,对于一个喝醉的人来说,想要获取信息或是探取秘密,要不就是你问他答,要不就是你听他一个人絮絮叨就行。哪怕你不想听了他也停不下来的。因为,你所有想说的话,所有的委屈,到了此时都会不由你控制地想要虏获更多的听众,它急切的需要倾诉

李胖子神神叨叨的讲着将桂鱼滴几滴料酒去腥,放入锅中油炸至表面略脆,放入姜……葱蒜花-----椒干辣椒炒香……卤汁……慢火。我发誓,我一定没套他的桂鱼秘方,不然,不至于到今天我还是什么也没学会。将手中去了盖的啤酒瓶递到嘴边,哆了一口。他又继续说着,“你知道青梅竹马是怎样的感觉吗?”我说,“从小一起长大,长得好,才叫青梅竹马,长得不好,就只是邻居,没什么故事。”我百无聊赖的翻着手机。他郑重其事地说,“是从小一起看着梅子由青变红,用棕树叶折着小动物玩过家家,然后其中一人狠心地骑马离去。”我惊奇地说,“我擦,你还会骑马啊?”他说,“不会,我只是想像我是个骑马的少年,向董小姐挥手远去。”我知道重点来了,一般女生都会知道八卦的点在哪的。“你的董小姐呢?”我问道。然后,在这鲜有人问津的操场,胖子在风中追忆了他的似水年华。

高三那年,为了应对父母比我们还紧张的高考,他们把所有的期待和压力都煲在了饭里,成了高中几年里最可口,最值得回忆的中饭。在保安室吃饭时,胖子才认识了那个董小姐。那时,胖子是真的胖子。又高又胖,足足180斤,那时还只有178的个子。在学校的丟铅球比赛中是主力军。就为此,铅球队和标枪队的老师们还上演过宫斗剧呢,只是,校长是铅球老师的叔叔,就好比两个将军争一个小宫女,可有一方的靠山是国舅爷,就算是真爱在权势面前也得忍气吞声,更何况这个宫女还不能传宗接代呢,所以,标枪老师也只能气呼呼地败下阵来。悄悄时不时挤眉弄眼,希望胖子能良心发现,回心转意。可怎奈胖子的真爱是董小姐,所以,猜不透标枪爷的心思啊。应该说,胖子最先注意到董小姐时,是看到了她妈妈给她带的臭桂鱼。那色香味,连保安大叔都被馋的午睡难安。有一次,吃完饭回教室时,胖子叫住了董小姐,夸她妈妈的鱼做的极香并想讨教做法。之后,胖子也总能找到聊天的借口和她搭讪。然后,那个夏天,胖子成功的和董小姐搭上了伙吃饭。董妈妈特受用胖子的赞美及真诚,不仅馈赠了桂鱼作为午餐,还亲传了其特质秘方。在农家乐的晚餐上,就可见胖子的炉火纯青啊。可见,还是没辜负董妈妈的厚爱。

然而作为女主角的董小姐,并不是我所认为的亭亭玉立的那种,而是和胖子在体型上比较门当户对的可爱女生。对,胖胖的可爱。对于桂鱼和董小姐,我不知道胖子究竟更爱哪个,但是现在人不在了,起码他还有鱼。而且,只要他愿意,他可以吃一辈子。用胖子的话说,董小姐是个柔软的胖子,然而,这样的称呼不太美观,所以,董小姐是柔软的。这样说就行啦。除了鱼,董小姐更多的是用自己的温柔虏获了李胖子。高三那年,胖子家发生了点经济危机,而一向视分数为粪土的他更是将瞌睡进行到底的宗旨发挥到了极致。之前,除了吃就是吃的作息规律,被董小姐撞得粉碎。虽说她不是备战高考的必备武器,但于胖子而言,是把铅球丢的更远一点的目标。不如说,董小姐比医务室那个心理辅导老师更权威,至少,胖子相信她。所有家里,学习,体育上的排山倒海般的烦恼被她三言两语就能拈花弹散。瞧,心灵伴侣是多么好的良药啊。

高中恋爱不像大学,除了吃饭,电影,约会,还有开房。高中生,能呆在一起的除了教室,操场就是食堂。有时,他们会一起去操场跑步。董小姐说,她不是为了减肥跑步,只是纯粹的喜欢跑的那种状态。反正,作为一个正常人,我是听不懂她讲的是什么。没这个觉悟。反正结果就是在董小姐的正能量的刺激下,胖子的体育成绩越来越好,以至于最后文化成绩依然很差,凭借着傲人的铅球,他也进了一个二流学校。到现在,我仍觉得胖子的文艺颠多少有点董小姐的影子。

然后,转折在这呢。大学后,一直记着董小姐的哲理,他积极跑步,从不懈怠,然后还有挥铁如泥的力气,他甩掉了身上所有的累赘的脂肪,终于可以以正常的外貌见人了。而就在他想帅气的去见她的董小姐时,人家已经名花有主了。虽然后面他问她,“喜欢过”这就是她最后的答案,谁还没有过,是吧。我问过胖子,为什么高三没直接追她,他说,他只是想更优秀一点了,更勇敢点了再去坦然的告诉她,我喜欢你。然后,本来就是如此,有时,你准备好了,人家已经离开了。不过,发生过也比从没遇见过,或是从未开始过要好。起码,有个过去嘛。

至于胖子的高中初恋,还不是和所有的你和他一样,在时间中就找不到了。没有漂亮的女主,没有浪漫的告白,没有长久的坚持。但是就是因为是第一次,没有彩排,没有经验,没有华丽。就如白开水一样,简单的不能再简单,纯粹到极致,才在斑斓的情感世界中愈加让你想起初心。

胖子说,他相信所有的胖子都是柔软的。在作为胖子时,他遇见了个温暖的胖子女孩,所以,他想去温暖其他的善良,可爱的胖子。只有深有体会,才会明白,除去脂肪和厚重的外壳,能直视你的温暖的内心,是多么可遇不可求的欢喜。

愿所有的胖子都能被温暖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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