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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点评36-2:守制之礼

2023-02-09  本文已影响0人  王科丁
35-3:镏金御赏戴花翎木神主牌.webp

点评三六:守制之礼

(红楼梦综合评述系列七)

按:本篇写于《石头记》第堪堪又是一载的光景……”开头至“……齿落舌钝,所答非所问”处,主要介绍中国古代丧礼中的守制制度

小祥时以栗木重制神主,称吉主,用来代替桑木制作的虞主。后世一般只用一个神主,在下葬前一两天请人写上死者衔名,称题主。以父丧为例,神主题“显考某官府君神主”,左下署“孝子某奉祀”。明清时民间又有点主的风气,就是在题主时把神主的“主”字缺写一点,到送葬那天,另请一位身份较高的知名人士补上,以此为荣。小祥时,丧主可以服练(一种白色熟绢)冠,所以小祥之祭又称练。满二周年,又有大祥之祭。大祥后神主正式迁入祖庙。大祥之祭在死者死亡的第二十五个月。当月又进行禫(dàn)祭。禫后除服,停止守制,恢复正常生活,“三年之丧,二十五月而毕”。一说禫祭应在大祥之后再间隔一个月进行,三年之丧实为二十七个月。父母去世的周年纪念日称忌日,除服以后每逢忌日禁饮酒作乐。

介绍完其他守制的礼仪,我们再着重介绍一下守制期间的着装。守制期间的着装,分为五服:

(一)斩衰。衰通“缞”(cuī)。“五服”中最重的丧服。用最粗的生麻布制做,断处外露不缉边,丧服上衣叫“衰”,因称“斩衰”。表示毫不修饰以尽哀痛,服期三年。古代,诸侯为天子,臣为君,男子及未嫁女为父,承重孙(长房长孙)为祖父,妻妾为夫,均服斩衰。至明、清,子及未嫁女为母,承重孙为祖母,子妇为姑(婆),也改齐衰三年为斩衰。女子服斩衰,并须以生麻束起头发,梳成丧髻。实际服期约两年余,多为二十五个月除服。

(二)齐衰。亦作“齐缞”(zīcuī)。“五服”中列位二等,次于斩衰。其服以粗疏的麻布制成,衣裳分制,缘边部分缝缉整齐,故名。有别于斩衰的毛边。具体服制有四个等级。一、父卒为母,为继母,母为长子,服期三年。二、父在为母,夫为妻,服期一年。又称“杖期”。服丧时手中执杖(俗谓哭丧棒)。三、男子为伯叔父母、为兄弟,已嫁女子为父母;孙、孙女为祖父母,服期一年,不执杖,亦称“不杖期”。四、为曾祖父母,服期三月。齐衰时,男子戴丧冠,女子挽丧髻。另有绖(dié)带、绳履。说到“哭丧棒”,想起第十三回贾珍儿媳之死,他竟“哭得像个泪人”,如丧考妣,要柱杖而行(无异于哭丧棒),真真是个大笑话。那可不是作者乱写,其内因待第十三回再细细叙明。

(三)大功。服期九个月。其服用熟麻布做成,较齐衰稍细,较小功为粗,故称大功。旧时堂兄弟、未婚的堂姊妹、已婚的姑、姊妹、侄女及众孙、众子妇、侄妇等之丧,都服大功。已婚女为伯父、叔父、兄弟、侄、未婚姑、姊妹、侄女等服丧,也服大功。

(四)小功。其服以熟麻布制成,较大功为细,较缌麻为粗。服期五月。凡本宗为曾祖父母、伯叔祖父母、堂伯叔祖父母,未嫁祖姑、堂姑,已嫁堂姊妹,兄弟之妻,从堂兄弟及未嫁从堂姊妹;外亲为外祖父母、母舅、母姨等,均服之。

(五)缌(sī)麻。是次于“小功”的丧服。

35-4:《明会典》中的本宗九族五服图

“五服”中最轻的一种。用较细熟麻布制成,做功也较“小功”为细,服期三月。清代,凡男子为本宗之族曾祖父母、族祖父母、族父母、族兄弟,以及为外孙、外甥、婿、妻之父母、表兄、姨兄弟等,均服缌麻。

看了上面的介绍,读者们应该知道“守制”两字的份量了吧。林黛玉为其母守制,应当是一年的时间,然而贾雨村遇见冷子兴时说的是“上月竟亡故了”,也就说明她进贾府时还是守制之期。守制期间一般是不能走亲串戚的,衣服着装也不应该改变,这足见贾母对贾敏是相当宠爱,破了这规矩。或者在作者生活的时代,守制之礼已不像先前那么严格,要么就是作者的疏忽。在现代,守制之礼已变得较为简略,专写此篇的目的,是让读者从一个侧面了解作者生活时代的生活习俗,以便更好地读懂《石头记》这一部大作。

(水木森【水目人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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