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写作
重要的是不写什么,而不是写什么。重要的是克制,是做减法,去除那些花枝招展的东西,保留人的基本含义,而不是四处兜售一个正确的自己,一个在道德和智慧上所向披靡的自己。
我的写作
诗人北岛
因为年龄的距离,我显得拘谨。2011 年 8 月某个傍晚,当我和北岛同行,我始终关注于自己走路的分寸。我应该走在右边稍后,随时保持倾听的姿态。我们没办法敞开聊,我注意到他走路的平衡感并不好。
我们在一家酒吧的天台喝酒。我说我喜欢这句:
仅仅一瞬间
金色的琉璃瓦房檐
在黑暗中翘起
像船头闯进我的窗户
我喜欢这个细节,后来当我结婚时,北岛将这句诗抄写下来,托人带给我,作为给我的新婚礼物。我保持着聆听的姿态,有时斗胆说一些自己的看法。我性格里有着这种固执的退缩感。在这个夜晚,我是和过去定义中的文学,和它的使者坐在一起。有时他会抬头看暮色中鬼火一般烧遍全城的灯光,车辆从楼宇间的大道疾驰而去。这是十年后他再次回到故乡,他的故乡已经被大规模修改,他当然能感受到这个舞台已和他没有任何关系。
在那个傍晚,北岛说,时间还早,他还可以规划二十年。后来,在 2012 春季号的《今天》杂志上,我们看到他长诗的第一部分,这期杂志还出现了李陀、格非的小说,欧阳江河、翟永明、西川的长诗、组诗,刘禾的长篇随笔。似乎是约着一起振作。这期的专辑就叫“飘风特辑”。这首名为《歧路行》的长诗,北岛暂时只写了十节(包括序曲),其格调让人想起八十年代他被广泛流传的几首诗:《回答》、《宣告》、《结局或开始》。比如第一节的:
逝去的是大海返回的是泡沫
逝去的是一江春水返回的是空空河床
逝去的是晴空返回的是响箭
逝去的是种子返回的是流水账
逝去的是树返回的是柴
……
我的写作爱德华·蒙克作品
指责也来自于此,有人认为这是拾旧。《回答》等诗(想一想:卑鄙是卑鄙者的通行证,高尚是高尚者的墓志铭)决定了北岛的声名,然而在后来,对这种写法进行反省的也包括他自己。我很难相信他会去盗取过去的自己,更应该相信的是,他是在重新萃取。建造长诗有如建造大厦,它的思辨企图决定了它的腔调、节奏、语言和材质。而非相反。当北岛重新站起来,试图成为那个手执长矛的理想主义者时,他不能不去往日的血液中寻找力量感,他的雄心需要在一种慷慨激昂的站立姿态中完成,而不应该是蜷缩在语言游戏那暖烘烘的状态里。我相信这是他深思熟虑后的抉择。他需要力量,然而他也在时刻警惕诗句的标语化或口号化,他一定是在拿捏这个分寸。他背负了风险,但现在看起来完成得很好。
我重新在这个温水煮青蛙的世界里听见孤独的单纯的喊声,虽然它已经和这个时代格格不入。只要一打开电视或网络,这样的声音便被挤得没了踪影。
北岛还在办《今天》杂志。它不承接任何收买:无论是来自外在的,还是来自自己短小趣味的。它曾保持愤怒与敌意,然而又慢慢超然于这愤怒与敌意,使自己不受其绑架。就像北岛本人一样。《今天》代表着过去定义过的文学,代表纯文学。现在,版税和奖金,作为欲望的使者造访了每位作者。它就像是工作队长,挨家挨户地造访,语重心长,循循善诱,努力消除对方的羞愧感。一些人成为使者的使者,加入到游说的队伍。与此相对应的是文学的边界被无限拉伸,文学的定义也越来越宽泛。文学所赋予人创造、创世的意义被洇开了,文学变得越来越有适应性,人也变得越来越有适应性。太多曾经心怀理想的作家,如今脸上长满政客、混混和小生意人的欲望,或者至少长着听之任之的懈怠。他们在重新定性的文学(它和娱乐、财经、体育等并列在一起,排位靠后)里改头换面地演出。我几乎是从这重新定义过的文学里出发,从一开始便面临选择:我应不应该去做一名电视剧作者、一名畅销书作者、一名软文作者、一名研究刊物发表规律的作者、一名收益有预见的作者?也许应该感谢我在这方面的能力很差,或者说,实践的收益很差,我反而有时间来思考自己和文学的关系。
我想最终,我是它的仆人。
2010 年春节,非常意外,我接到北岛的电话。在此之前,我只知道我的文章被推荐到他那里去了。当时我在姑妈家拜年,我拿着手机穿越猪圈、污流,向着山坡那信号越来越好的地方走,整个人处在一种类似于被镇压的惶恐中,谨小慎微地接话。在三四十分钟的聊天里,我除开听见北岛的交代(他担心一个刚有点可能性的作者被诡异莫名的圈子席卷进去,在酒肉中永远地消失),剩下的什么也没听好。我只是去分辨他的声音。他的电话就像大雪中驰来的信使,让我振奋至今。随后,我在 2010 年春季号的《今天》杂志发表四则短篇小说。后来我写得最长的小说《猫和老鼠》以及一组短篇也在此发表。
当我挂掉电话,面对萦着烟气的湿漉山脉,静止的时空,并同时转身走回到炭火旁的茶桌(在那里,我几十分钟前放下的一副牌还在那里)时,感觉这是一个奇妙而不可思议的时刻。是啊,这是一个奇妙的时刻。一个人一生中很难碰见一次。我想,我在完全的孤独状态里和什么挂上钩了。
2011 年 8 月,我怀着去见北岛的强烈愿望,去 798 艺术区欧阳江河书法展。当我看见他走进去时,我就想到是这个人。就像叙利亚辩士和作家琉善所说的,在一次梦中,他见到“文化”,后者应允他:“一旦你去法国,即便在异域你也不会默默无闻或无人知晓,因为我会赋予你身份标志,谁看到你都会碰一碰邻居的肩膀,然后用手指指着你说:就是那个人!”(见《卡瓦菲斯诗集》,黄灿然译,重庆大学出版社,2012 年)他高而清瘦,穿着干净、普通,短发,戴着眼镜,和生人熟人礼貌地交谈,语调沉缓。他不是傲慢的狮子,翻着眼白的大鸟,或者任何人的谄媚者。他的外在简洁,眼神对人真诚。他符合我心里诗人的模样:与世界没有刻意的关系,既不刻意利用它,也不刻意迎合它,同时更不会无端地嘲讽。他简省地来到这个社交场合,很快被辨识出来。
我们总是能一眼看出谁是单纯的人,谁不是。我们应该保持这种直觉。67c6393bjw1ezyvnlwt8gj217m0qox21 (1).jpg
我一直看着他,直到他走出来,然后我们见面了。后来我们走在一起,去一间酒吧。2012 年我听说北岛先生患重病。因此我想起在那段同行的路途中,我觉察过他偶有的踉跄。我想这种平衡感的缺失可能是一种先兆。后来北岛回过内地数次,是去广西看大夫。在电话里他以极为信任的姿态称赞那位中医。沉重的疾病使人脆弱。我感到忧伤,是因为想到一个场景:一个人雄心勃勃地准备再度出门,这时进来一个野蛮人,拍着他的肩膀,说:“先别走,我们来谈谈吧。”使人深受重挫,莫过如此。
死期
——马尔克斯《超越爱情的永恒之死》
有次做梦,我听见姐姐说:“父亲晚上七点死。”但是我手头有事,我示意给她看,她看了我一眼,眼光既有责备又有体谅。醒来后,我像吃了苦药,嘴里干涩,写了一篇极小的文章。我觉得自己发现了人的一个秘密机能,就是能宣布自己的死期。最近重读《百年孤独》,才知阿玛兰妲早这么干了。有一天,阿玛兰妲告诉大家她晚上就要去另一个世界,可以帮助大家带信给死去的亲人。因此从早到晚他们家门庭若市,她也生机勃勃。但是到点后,这位给自己织了很久裹尸布的老处女果然仙逝。因此我想,在第一遍读《百年孤独》时,这个故事就印进我的脑子里,它后来催生出一个梦。
有一天我想,那些赴死的烈士之所以高喊口号,是因为羞耻。他实在忍受不了当众死亡所带来的羞耻。我以为这是顿悟,今天在重读《超越爱情的永恒之死》时看到这一句,觉得它又有了源头:除了医生,还没人知道他的生命快要结束了。因为他已经决定不让生活变样,不让任何其他人知道这个秘密。这倒不是出自他的高傲,而是因为他感到害羞。
就在几天前,我在咖啡馆气喘吁吁,感觉有什么事就要来了。我几次试图平静下自己,努力看着对面健谈者的唇齿,但是我发现那样没用。最终我扶着桌面,极其抱歉地请求道:“我想回家。”我打的从北城奔回南城,孤零零的房子。躺在床上。然后那要来的、仿佛紧急的事情慢慢撤退了。
每次当我孤独地待在这东西通透、格局固定的房间,当我和自己慢慢坐进黑夜,我可能会想到一个仓皇的局面,便是我一个人悄悄死了。在身边没有一个可以抚摸额头的人。有时我会有意识凑向集体,诸如去澡堂洗澡,或者去和朋友吃饭喝茶,但是当那不祥的预感神经性地袭来时,我感到前所未有的羞耻,像只兔子甩开他们,狂奔回自己寂静的住宅。我实在没有办法克制这种胆小如鼠。
有一天我在和朋友讲起这种事时,说:“也许它们未来会成为一种写作的材料。”每次碰到不幸的事,我都这样劝服自己。这样你便不需要专程去养老院寻找濒死的老人,或者去麻风病区寻找孤苦无告的人。我掩耳盗铃、讳病忌医。有时我赤裸着上身,双手叉腰,对着镜中的自己呼喊硬汉。但很快便溃败下来。在几年前我还是一名无所顾忌的年轻人,根本不在乎什么伤痛,但是仅仅一夜,寥寥数语,我便彻底变成一个惊惧之人。在还有半年零十一天可活的参议员奥内希莫·桑切斯眼里,年轻女郎劳拉·法利拉的“皮肤光洁、平滑,颜色像新开采出来的石油,在灯光下熠熠闪亮。她的头发披在肩上,仿佛一匹小母马的鬃毛。她的两只眼睛比光还亮,还明”。与之相对应的是桑切斯的自审——“请记住,可能是你,也可能是其他什么人,很快就将死去;你们死去之后,便从这个世界上彻底地消失了,连名字都不会留下”。
我在想,我在街头看见头发浓密的少女也会心惊。浓密头发是生生不息、狂放、无所顾忌的标记,仿佛都能闻到她接近本能的挥霍气息。她们像狮子一样咄咄逼人的瞳仁,还有挂在后肩的健康汗珠,都像遥远天边的景象,深深刺痛这些嘶嘶作响的衰竭灵魂。
正如马尔克斯所写,死神对人的侵蚀远远超过他自己的估计。
我想到死亡总是站在一个合适的地方。我根本没办法丈量自己与它的距离。我的父亲也丈量不了,但我们知道它一定会来。自从知道这点,我走路就开始喘气。
降落
深渊一般,无法穿透的蓝
过于透明、灿烂、接近毁坏眼睛的蓝
让人心慌的蓝
飞机在靠近地面
白云在山野投下阴影
主在情绪饱满的年轻教师身上
投下安静的补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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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的合法性
无论在哪种印刷品里,小字排版都比大字好看。出于保护视力的目的,我在电脑上写作时,惯用五号宋体字。而只要写不下去,便将已写部分设定为小五号字,就是想依靠那小字的柔和、美观与集体感告诉自己,它看起来还不错。小字会遮掩败笔对自己的刺激,有时楷体字也会。在洋洋万字的宋体字里出现一段楷体字,简直是广袤沙漠里出现一块绿洲。大字则在尽情放大你的失误。没人愿意老是被自己的文字掌掴。
因为害怕再次从最后一个字删到第一个字,我后来每写五六千字就发自己邮箱一份,标注存档。写作者就是每天和自己较量,一个他说:这都写的是什么玩意儿。另一个他被羞辱得不行,小声说:你看,至少在这里,这一段或这几句还是展现出近乎名著的风姿。他们每天纠缠于一块鸡肋。有时我唯一盼望的是结束它。就像一名战士盼望战争结束,一名修理工盼望修理结束。写长一点的东西,就像一名满身油污的修理工躺在汽车底下拿着手电与钳子不停查看,外边是旷野,寒星,叫天地不应,孤独而丧气。
小说写作有一个重大的追求,便是传奇。强调突转、发现、意外、神奇、魔幻、刺激。或者说这是魔鬼的引诱,是一种陋习,就像生活中忍不住要吹牛逼。我小说的方方面面都感染这种习气——你总是想看到对方惊诧的回应。这种回应有时是你存在的合理依据。但是传奇总是与合法性不和。就像两兄弟,一个潇洒、轻佻、自由自在,而另一个正直、严肃、不近情面,后者总是适时提醒前者的疮疤,让前者难堪。有时面对一个我自己都不相信的段落,我会向自己抗辩:这可是生活中已经出现过的事情。
但是亚里士多德告诉我们,不可能发生但却可信的事比可能发生但却不可信的事更为可取。那个兄弟冷冰冰地回答道。
如果以宽泛的角度看,所有文艺作品都有传奇的欲望。只要存在虚构,就存在这撒旦。因为这是作者与读者的契约。这是一份根本无法摆脱的订单。我昨夜就像被什么东西纠缠着,还一下不知是什么让你不得安生,迟迟不能入睡。后来在梦中遇到审判。一个长得像老师一样的模糊身影对我说:注意,你写的是朝天放枪。因此今晨起来我将那句话——“蓝烟像粉尘从枪口撒出来”改为“蓝烟像粉尘从枪口喷出来”。只有水平直射,烟雾才像面粉一样猛然撒出来。这并不是一个好的形容,但它至少避免了穿帮。以前也有一次纠结,我要呈现一个律师的聪慧,因此将他的话,“一个体重六十二公斤的青年男子,在面对手无寸铁的只有三十九公斤的被害人时,怎么可能会强奸未遂?”改为“一个体重一百二十四斤的青年男子,在面对手无寸铁的只有三十九公斤的被害人时,怎么可能会强奸未遂?”有好几天我高兴得不得了,认为制造数据之间的落差会渲染出一种效果,就像“两块五一斤”与“十元四斤”的效果不一样。但是同样是在那甜蜜蜜的自赏中,我看到耻笑。几天后,我将这句话改回去。因为,一个律师固然在生活中会这样表演,但在小说中就存在是否合法的危机,他可能给自己带来被动。我想他是行事深思熟虑的人,不会说这样不妥的话。因为只要公诉人站起来说,别玩这把戏了,一百二十四斤不就是六十二公斤么,他的品格就会遭到怀疑,往下他排山倒海的演说也将受到影响——我可不想让他披上狡诈的外衣作这段演说。
有时我不得不绞杀这些自以为是的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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埃贡·席勒作品
甚至可以说,一个像这样的,可怜的写作者,始终都得在自我卖弄与自我打击之间取得一个危险的平衡。也许有一天,当我放下包袱,以佛教一般的诚心去写,就不会有这些困扰了。但是,至少是现在,我在提醒自己,只要是虚构,就会存在被人揪出是说谎的危险,必须承受这苦行,你并不是巴别尔、陀思妥耶夫斯基,简直只需要从自己大把的经历里择取一点写就可以了。你暂时还不是他们,或者永远不是。
我在写作中时常遭受的痛苦就是这个。我常在某一时刻懊丧,觉得一切都不合法,创造的不过是泥沙铸就的城堡或者见热就化的雪人。有时我对自己热爱的作家也会极尽挑剔。我承认《平凡的世界》是汉语世界里罕见的大推土机、大规模式写作,有一种接近失传的俄罗斯式写作野心,但同时我也憎恶他让农民子弟孙少平与县领导的女儿晓霞上演纯洁的恋爱。我相信在中国大地上,一定有这样的伉俪,一定有这样的故事,但从普遍性与合法性考虑,我觉得农民子弟攀附县领导女儿的故事会显得更真实可信。虽然这样直说会让人不舒服。我觉得路遥表达的只是一种卑微而美好的愿望,是一种梦,类似于民间流传的牛郎织女的故事。是一种意愿。有可能就是意淫。我认为是白话文最杰出作家之一的余华,也在长篇《兄弟》中显出败笔,他写一个男人隆胸,虽然在生活中可能有这样的事发生,但是呈现在小说文本里,却极为怪异、突兀。虽然小说的目的就是要写社会的荒诞,但这样的怪诞行为发生在一个老实的男人身上而不是一个本身品性就很怪异的人身上,着实让人想不通。
就我认为,汉语短篇小说里,传奇与合法性,震撼与合情合理,既让我们觉得像噩梦一样不真实,又觉得它真实得就像刚在窗外发生的作品,是余华的《现实一种》与刘庆邦的《神木》。两篇堪为神作。
明显的错误就像是脑袋上长的瘤一样醒目,我们没办法总是遮掩它走过街市。而我大多的痛苦都纠缠在此。
一位写作者凭空建立一个世界,第一步是取悦,紧接而来的便是取信。有时,这种质疑就像四面八方的风吹着写作的破庙。
很多年前,我不知道小仲马为什么在《茶花女》的开头如此絮叨:因此,我请读者相信这个故事的真实性,故事中所有的人物,除女主人公以外,至今尚在人世。此外,我记录在这里的大部分事实,在巴黎还有其他的见证人;如果光靠我说还不足为凭的话,他们也可以为我出面证实。
后来我懂了。一名叙述者,不是你想说就能说的。写作者在设定叙述人时,一定要让他具有那种在场或参入的条件,一定要让他具备知晓的资格。否则还不如采用上帝视角。虽然来自受限者的讲述天然要比全知的上帝视觉更可信。
这是我最早接受的合法性教育。
自我训诫课
昨夜好像来了一点激情,一气写了三千字。那是关于一个丑闻的描写。然后上床睡觉,睡不着。那文字中的不妥感像癌细胞,慢慢长大,最后让我觉得百无一用。半年前我就想清楚了一个问题:“对一个习惯于写作的人来说,重要的不是写什么,而是不写什么”。可现在我又在采取一种极其错误的方式写。
我在写的时候,就像一个可耻的孔雀,轻佻、取悦,尽量在展示自己。我感到可耻。
这可能跟这些天接受过一些采访有关系。我一辈子没接受过采访,这次四个面访的都是女子。长的都好看。因此我夸夸其谈。就好像不是对方在采访我,而是我在向对方倾诉。或者说是一种展示。有时为了让话语显得更有效果,更容易征服到对方,我会在讲述过程中修饰一些事情,使它成为便于传奇的东西,而不是事实本身。我能感觉到对方眼神里放射出的鼓励光芒,这就像一个相声演员看见台下的鼓掌。他会记得那让人鼓掌、发笑的方式,而屡次走向这一轻便的河流。他掌握了技巧。
我掌握了怎样写会对读者形成心理暗示(或者说心理按摩)的技巧,但我远离了那神圣的书桌。远离了加缪、陀思妥耶夫斯基、卡夫卡这些先师为之矜持的东西。我感到自己下贱不堪。因此我在失眠当中决定停止继续写这篇不妥的文章。
——不是它的内容不妥。
——而是一种可憎的、孔雀开屏的讲述方式不妥。我决定将这个线索留着,如果我焦躁不堪,最近也许会重写。但是我决定站在那主人公身边,体察他那恐惧的内心,而不是将他拎出来,作为一个取悦于他人的礼物。我想让他变得不那么远离。
我写了很多个故事、很多篇小说,但是能让我感到像石头一样扎实的只有几篇。剩下的带给自己的是耻辱。我写过三个怪异的故事,《火星》、《狐仙》、《春天》,它们都是在内心献给人的,采用的是蛊惑对方的方式,因此它们轻佻。《巴赫》几乎是最痛恨的东西,因为在这个题材里,这种写法几乎是所有方式里最愚蠢的一种,我当时走的是阿里桑德罗·巴里科的路线,我给主人公起的名字叫巴礼柯。而这个意大利作家除开能带给人一种小资般的廉价忧伤,什么也不能带来。
我无法原谅像《两生》、《翡翠椅子》这样的作品。它们油滑。不堪一击。
有一天我读了余华的《兄弟》,感到对这个作家的迷信动摇。这部作品砸伤的不是自己,还有他此前所有的作品。我开始看到《活着》和《许三观卖血记》里暗藏的投降之河。与其说是余华在宣扬一种老庄的生活忍耐力与超脱感,不如说是他在寻找一种蛊惑读者的方式。甚至这堕落还直接撼动了他在成大名之前写的《现实一种》。《现》是一部神作,但是最后一段纯属狗尾续貂,那油滑、乖张而卖弄的描写表现了一个作家对自己作品的恋恋不舍。他没有刹住这个车,也许他以后一直也没刹住这个车,他一路滑向那些对一个读者来说比较好但是对作者来说是耻辱的境地。
因此,我看到的余华之河,是一条堕落之河,他逐渐取消了自己的神圣。
我要学会去维护那神圣感。可能以后不要老没事就在文字里自嘲。或者说是为了达到某一种效果而背叛自己。是则是,非则是,努力甩开那些隐藏读者对自己的影响。他们从来都是好发言、瞎指挥。他们会经常对我这样一个基本阴暗定性的作者提出无理要求:你怎么就不能写点温暖的东西呢?
他们总是用一种无形的、群体的力量控制着作者的大脑。
我想做那个潘家园的卖书人。有一天我在潘家园碰见一个卖旧书的,当我挑好一本书,将钱抛下去时,他捡起来,将找的钱也抛下来。让我去捡。我当然可以不买他的书。但是我在想,为什么我就比对方多一点权力呢?我付费,他付书。无非是对等交换。他没必要躬下身子来给你掸掸灰尘。
我在努力克制心中这个群体的影子。我不教给别人什么,也不想别人教给我什么。重要的是不写什么,而不是写什么。重要的是克制,是做减法,去除那些花枝招展的东西,保留人的基本含义,而不是四处兜售一个正确的自己,一个在道德和智慧上所向披靡的自己。重要的不是诺兰、博尔赫斯,而是加缪、陀思妥耶夫斯基。不是魔术师。
重要的是自己知道自己的大多数作品最终会下沉到一无所有。因此不去维护它,不去建立自尊。也不必为此接受别人的礼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