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女——聊斋诗译之一八〇

2024-09-28  本文已影响0人  路人甲_9342

平原乔家女黑丑,豁鼻跛足廿五六。

邑有穆生四十余,妻死家贫因续偶。

三年生子穆生卒,家益萧索娘家凑。

母不耐烦女不返,纺织自给不得休。

孟生丧偶子乌头,周岁乏哺四处搜。

数不当意见女悦,使人风示女不就。

饥冻若此宁不愿?然不如人貌残丑。

所可自信惟有德,又事二夫欲何求?

孟益贤之慕尤殷,遂往乔女娘家走。

母劝女愈不夺志,愿以小女续孟偶。

家人皆喜孟不愿,无何暴疾孟命休。

女往临哭尽哀思,孟无戚党缺帮手。

家具田产锅碗瓢,无赖瓜分家仆偷。

一妪抱儿哭帷中,女问得故强出头。

闻知林生与孟善,踵门而告为奔走。

夫妇朋友是大伦,妾以奇丑被人诟。

孟生知我妾心许,自当为其抚孤幼。

然存孤易御侮难,若无亲戚靠朋友。

但以片纸告邑宰,追回家产方无忧。

林将如其所教做,无赖咸以刃相仇。

林惧闭户不敢行,无何田产俱掠走。

女忿锐身自诣官,官诘何为孟出头。

公宰一邑所凭理,妾见不平一声吼。

如其言妄罪难逃,如言非妄请出手。

官怒言戆呵逐出,乔女哭诉搢绅某。

某闻义之代申诉,追回田产惩滑头。

或议留女居孟第,女抱乌头往家走。

乌头所需妪自取,自子食贫一如旧。

乌头渐长延师教,己子操作学动手。

妪劝并读女不允,乌头之费其自有。

耗人之财教己子,此心难明枉自羞。

数年积粟数百石,乃聘名族为乌头。

治其第宅析令归,从之居处绩如旧。

乌头夫妇夺其具,女曰坐食无理由。

早暮为之理家务,其子若佣巡田畴。

乌头夫妻有小过,斥谴不贷皱眉头。

稍有不改怫然去,跪道悔词始罢休。

乌头入泮辞欲归,乌头不可暂不走。

穆子完婚捐聘币,女乃析子不令留。

乌头知其留不得,暗送恒产上百亩。

女疾求归不答应,病笃嘱葬穆家丘。

既卒以金啖穆子,俾女合葬孟山头。

及期棺重不能举,穆子出血七窍流。

自言不肖卖己母,乌头拜祝病始瘳。

复停数日修穆墓,始与穆生合一丘。

异史氏曰:

知己之感,以身许之。

壮士所为,女子何知?

若遇嬴皋,直以牡视。

(原文1143字,译诗755字,2024.9.27.10:38.初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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