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啥那么多人爱杰伦
提起周杰伦,大多数人都会说他是天才,确实他的音乐才华是华语乐坛少有的。什么是天才?一般来讲,智商超过140有非凡创作力的人叫做天才。乔布斯这种人也是天才,有人曾经问乔布斯,说:你做iphone之前有做过市场调查么?老乔说:爱迪生发明电的时候又做过市场调查么?牛B的人就是这样啊,他发现了你不知道的需求,而且现在我们都离不开它。就像我在听到周杰伦歌之前我也没想过我会喜欢流行音乐。小的时候写歌就有种天不怕地不怕的感觉,情感起伏也比较大,越长大会慢慢的变理性,其实不太利于创作。
虽然和周杰伦差不多同时代的还有陶喆,王力宏,林俊杰等众多唱作人,可是都没有被放到天才的行列里,那周杰伦的歌到底在哪些方面好听呢?那今天就和大家一起来聊聊。
1)周杰伦——节奏大师
杰伦的节奏感特别好,他的很多歌旋律非常简单,甚至就是一个音来回反复(当然我不是说他说唱的部分),比如稻香的副歌“还记得你说家是唯一的城堡,随着河流稻香河流继续奔跑,微微笑,小时候的梦我知道”这一句里面很多音都是一样的“还记得你说家是唯一的城堡”,除了第一个还和最后的城堡这三个字,剩下的字音高都是一样的,剩下两句也是一样。但是你不会觉得单调反而觉得好听。
其实节奏是由节拍来组成的,普及一下,一般来讲我们的节拍会分为全音符,二分音符,四分音符,八分音符。听起来有点晕把。。。全音符是持续时间最长的音符,而二分音符的意思就是1/2个全音符长度,4分音符就是1/4全音符的长度,依此类推,那音符的长度是按照2的指数来划分的,所以我们还有十六分音符,三十二分音符,六十四分音符,一百二十八分音符,也就是说是全音符长度的1/128.就是说128个1/128个音符的长度等于一个全音符的长度。在一般的音乐当中,我们把四分音符当作单位一,长度比较小的音符是十六分音符,而三十二分音符六十四分音符一百二十八分音符就是比较可怕的音符了,流行音乐里基本是用不到的。我简单的给大家打一下这个拍子,大家感受一下()。那流行音乐的拍子相对比较自由,有的时候会有把两个拍子连在一起的情况,比如哒哒哒哒嗯嗒,这样的情况出现,这样就让我们听到的歌换了一种感觉。那么由这些不同感觉组成的完整的歌曲,会呈现出一种不同的节奏流动的感觉,一般音乐人会说这是我作品的flow,其实就是一种流动的感觉。一般你会听到很多说唱歌手提到flow这个词,除了节奏的整体感觉之外,说话的语气也会影响到flow。
周杰伦对这种感觉的把控能力就非常的好,所以你听起他的歌来觉得行云流水的,不做作,不呆板。
2)吐字不清
很多人都觉得唱歌要字正腔圆,我不这么认为,也许民歌,美声需要但是流行不一定需要。就拿周杰伦的歌来说,《爱在西元前》这首歌根本没办法把字唱清楚了,那会显得特别傻。欧美音乐比我们做的牛B几个世纪,一点不夸张,他们的东西好听,有一个重要因素是,英文自带的一种flow。英语发音的时候有一个现象叫做吞音连读,以前给学生上英语课的时候提到过。什么是吞音连读呢,比如我们在乡村音乐里讲过一个骂人土包子的词“redneck”她的“d”应该被吞掉的,比如雅思考试的时候有一个真题叫“salad bar”沙拉吧,他就应该把“d”吞了,所以读出来自带一种flow,还有一个现象叫连读,比如“pick it up”应该读成“picki tu p”,所以美音里经常有kinda这种词其实就是“kind of”的连读,简单理解就是像拼音一样把他们拼读起来。很多学霸词汇量10000但是什么都听不懂,和对这种语言现象不熟悉也有关系。而我们中文的发音是一个字一个字的,显然自身就失去了这种flow。而周杰伦的吐字不清恰恰弥补了中文没有flow的缺点,你听听《爱在西元前》是不是这种感觉。周杰伦早期还有一首flow很牛B的歌叫娘子,很牛B听起来特别带劲。加上他又主攻节奏布鲁斯,这种特别强调节奏感的东西,自然吐字不清给flow则件事帮了很大忙。
整理自音乐扫盲班,貌似还有第二期,在考拉fm,喜马拉雅,荔枝fm搜“音乐扫盲班”可以搜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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