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存》|七国纪(二)
(丁未)年
秦五十三年
楚九年
燕王喜元年
魏二十三年
赵十二年
韩十九年
齐十一年
✘秦伐魏取吴城
✘韩侯朝于秦
【书注】秦不书王以僭,斥之也。韩首倡朝秦,秦亦先灭之。不修德而徒役于人者,可鉴矣。
✘魏以国听于秦
【书注】举国听令,则臣之矣。不书臣者,当时犹曰以小事大云尔。
(戊申)年
秦五十四年
楚十年
燕二年
魏二十四年
赵十三年
韩二十年
齐十二年
✘秦伯郊祀天于雍
【书注】书伯从其朔以着其僭也。王者有配天之德,犹不敢自是郊天以致其恪。若曰代天理,物恒有不合乎天之事用,自警也。秦以诈力吞并,何功德而郊天?适见其妄耳,故书以恶之。
✘楚迁于巨阳
报王三十七年,楚自郢迁陈,今自陈迁巨阳,盖犹未离陈地,故后又徙于寿春。
【书注】楚自是益微矣。虽汲汲修德,犹惧弗振,而迁都以避奚益。
(乙酉)年
秦五十五年
楚十一年
燕三年
魏二十五年
赵十四年
韩二十一年
齐十三年
✘魏人杀卫君而立其弟
卫怀君朝魏,魏人执而杀之,立其弟元君。元君,魏壻也。
【书注】卫属于魏,久矣。是时,秦强魏方覆亡之不暇,乃弗修德而杀卫君,直书其事,罪可见矣。
(庚戌)年
秦五十六年
楚十二年
燕四年
魏二十六年
赵十五年
韩二十二年
齐十四年
✘秦伯稷卒,子柱立。韩侯哀而往祭,诸侯皆使其将相吊祠丧事。
秦昭襄王卒,子孝文王立。尊唐八子为唐太后,而合葬于先王,以子楚为太子。赵人归楚妻子。
【书注】使吊礼也。自衰絰而往吊祠,并视丧事,则过矣。书以讥之。
✘燕人伐赵,赵败之,遂围燕,燕相渠请平。
燕王喜使栗腹约欢于赵,以五百金为赵王酒。反而言曰:赵壮者,死长平。其孤未壮,可伐也。问乐闲,对曰:不可!王怒,使栗腹将而攻。代将渠曰与人通关约交,以五百金飮人之王而攻之,不祥,必无攻。王不听,自将偏师随之。渠引王之绶,王蹴之。渠泣曰:臣非自为,为王也。师至宋子,赵廉颇败栗腹于鄗。乐乘败卿秦于代,追北逐围燕。燕人请和。赵人曰:必令将渠处和。燕王使将渠为相而处和,赵师乃去。
【书注】燕无礼,信栗腹言伐赵,而不听将渠。直书其事,人君拂忠言而信谗匿者,可见矣。
《史存》|七国纪(二)作者|刘沅
点校|刘青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