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来混的,都是要还的
2021-05-08 本文已影响0人
木木吖的小时光
最初听到这句话,是在大学的时候,那时舍友生日请客吃饭,一整个宿舍的都去。后来到了自己生日,虽然囊中羞涩,但是之前的每一次都去吃了,不可能轮到自己头上,就不请了吧。
后来跟一个很好的闺蜜说到此事,她笑说:“没办法,出来混的,都是要还的。”
当然,朋友之间的吃吃喝喝没什么太大的关系,学生时代,最奢侈的也就是去后山的餐馆搓一顿,两百块撑破了天。我不太喜欢欠人家什么,但凡别人分享的零食也好,奶茶也罢,吃饭也行,多少我都会心里记着,因为这是一份情,我不会去刻意的计算价格,但是多少,我都会有回报。来而不往,非礼也。
刚出来工作的时候,特别想融入群体,所以如果有人喊着一起出去吃饭喝奶茶什么的,也都会去,但并不享受。记得第一年工作,工资两千多,跟部门同事一起出去吃饭,人家一顿饭就吃了四五十块,饭后再来一杯奶茶,二十多。于我而言,消费不起,但总觉得若是不融入进去,又怕被人瞧不起。
后来,工作了几年,才慢慢开始有自己的主见和想法。年轻气盛总觉得面子比较重要,觉得所谓的脸面大过天,而这些脸面就是需要各种社交,各种打肿脸充胖子来装。现在觉得毫无意义。
从小老师就告诉我们: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后来又知道,出来混的,都是要还的。他人给你物质上的赠与和分享,总不至于是为了一直请你吃,做慈善,礼尚往来,才能经久不衰。
但是如果面对自己消费不起的,那么完全可以理性的拒绝。谁的喝得起一杯奶茶吃得起一顿饭,但若是每天如是,大概一点儿工资也全都进了肚子了。而这些完全是可以避免掉的,因为别人是别人,自己是自己。别人有能力,别人愿意,那是他们的事情,而于自己而言,你更想把钱留着干些其他的事情。
也许慢慢变得孤僻,但是职场,真的,把工作做好,就是最大的态度。其他一些虚头巴脑的玩意儿,摸着良心问问自己,要不要去随大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