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的启蒙》读后感

2018-06-17  本文已影响0人  1704李鑫

一提到刑法,估计首先闪过大部分人脑海的都是由一个个法律条文构成的刑法典,而很少人会想到没有条文的刑法领域,即刑法的法理世界,条文背后的刑法思想。以前我看的书也是,基本上都是涉及刑法条文的内容或者由刑法条文展开的相关理论知识,而没有看过很系统的刑法思想发展史。

而陈兴良老师的《刑法的启蒙》这本书可以说是很好地介绍了刑法思想的发展过程,从孟德斯鸠到李斯特,从刑事古典学派到刑事社会学派,以人物带动学派及学术观点,系统的介绍了刑法思想是如何一步一步地发展到现在的。

从孟德斯鸠开始,他主张超越实在法,进而探寻刑法的精神,是理性的开始;而紧追随孟德斯鸠的是贝卡里亚,他猛烈抨击封建专制,坚持理性,主张建构公理。随后边沁的功利、费尔巴哈的威吓、康德的道义、黑格尔的诉诸理性,他们的思想理论体现了刑事古典学派的魅力。而龙勃罗梭是一个分界点,他的犯罪人论代表着刑事人类学派的出现。“无论他有什么错误,龙勃罗梭都是伟大的先驱者,他的独创性和多方面的天才,他的富于进取性的人格,导致了将近代科学的实证方法、归纳方法应用于犯罪问题的伟大运动,他比任何其他人都更加有力地促进了新的犯罪学科学的发展”。这个评价对于龙勃罗梭来说还是比较中肯的,从中也可以看出龙勃罗梭的人格魅力。龙勃罗梭的弟子菲利和加罗法洛却另辟蹊径,创立了刑事社会学派。最后是李斯特,他主张的是目的刑主义,同时偏向于特殊预防。除了龙勃罗梭,还有另外两个令我印象深刻,一个是贝卡利亚,一个是黑格尔。

除了以上对这些刑法思想家的敬仰以外,通过阅读这本书,我还有了自己对阅读的一个新看法。我觉得阅读不应该是自己以前认为的那样,仅仅是掌握他们的观点,更重要的是阅读的整个过程。当自己在看作者对一个问题进行推理阐释时,要搞清楚他是如何一步步得出自己的结论的,同时自己也要对这些问题进行思考,自己的观点是什么样的,理由是什么,这样的观点站得住脚吗,与其他人的观点的不同在哪里。事实上,阅读它应该是一个启发式的工具,引导读者去思考。遇到一个问题时,重要的并不是说要想方设法地去找到各个学者的观点或者说找到一种通说,一个结论性的答案,而是通过阅读促使自己也去思考,去发现,只有这样才能提高自己的思维能力,这也是我看完该本书后对阅读的一个全新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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