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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上看书啦

2018-07-23  本文已影响38人  高歌的蜗牛

这段时间,我对看书是走火入魔了。上班时间看,下班了后还是看。这都完全不像原来的我了。

印象中,从大学毕业后,我就没有看过任何一本书,更别说完完整整地看过一本书了。大学毕业,按学历水平怎么说也算半个知识分子了。但我显然是连半个知识分子都算不上的,哪有不看书的知识分子啊?

我最近怎么迷上了看书了呢?这要从去年年底说起。

去年冯小刚的《芳华》上映后,我没有去电影院看这部火得不行的电影。只看了些影评,说是和原著相比,改编得有点大。但有一期节目,请了《芳华》的创作原型。《芳华》原型可真是美啊,都快60的女人了,但她完全打破了我们概念中奶奶级女性的“标准形象”。你且看她皮肤紧致白皙,身材苗条匀称,体态轻盈挺拔。说她三十出头,真没有几个人怀疑的。世间真有如此美好的女人真实存在,那在小说里,她该如何风华绝代啊。我内心突然地好想看《芳华》这本小说。

恰逢过年假期,我有的是时间,于是便下载了微信读书APP, 搜索到了《芳华》。当时这本书还需要书币购买,我不想充值,便邀请好友注册微信读书,很快便赠竤了足够多的书币了。我立马购买了这本书,便分秒必争地读了起来。两天一夜过后,我终于在手机上把这本书看完了。

说实话,看完了这本书后,但那些性格各异的女兵们,留给我的印象倒不是特别深,倒是男主绝刘峰给我留下的印象特别深,一个个头相对矮小,平常说话不多,一心埋头做事的农村出身的男兵。一合上书,我的眼前就浮现出黄轩的那子,穿个绿军装,担着扁担在给人挑水;或是拿个锤子锯子在给要结婚的队友打结婚家具,又或是在一个安静的地方,内心灼烧似地想念着心里喜欢的女孩。对,刘峰这个角色最能引起我内心的共鸣(尽管我不是男性),好奇怪。

看完《芳华》后,我的书瘾算是彻底被勾出来了。春节假期几天,我先后又看完了安妮宝贝的《告别薇安》、《七月与安生》,余华的《活着》,张爱玲的小说集。上班后,我又利用上班的闲最暇时间看了严歌岑的《无非男女》、《小姨多鹤》、《一个女兵的悄悄话》、《吴川是个黄女孩》;王小波的《一只特立独行的猪》和他写给李银河的情书集;还有毛姆的《月亮和六便士》,杨绛的《我们仨》,张爱玲的《半生缘》和其它的一些小说。现在正在看路遥的《平凡的世界》。

自从喜欢上看书,我对公众号里的那些要么鸡血鸡汤文章,要么狗血的故事再也没有兴趣看了,真是觉得那些太低级了,太千篇一律了,和这些大师的作品一比较,公众号的文章真是入不了我的眼了。当然,以我的水平,我是绝对写不出公众号的文章的,我的水平比那些作者差了个十万八千里。不过,一个人不会做美食,但不影响他不会品美食啊。

我喜欢看中国文学,不喜欢看外国文学。一来,中国文学里人名地名我记得住些,二来,书里的社会环境我多少知道一些,所以读起来就更加容易,理解起来也更容易产生共鸣。

不过,我看书也存在一个毛病,书看完后,就不太记得书里面的内容了。一本书看下来,也就能记得大约10-20%的内容。一是记忆力不好,二是读书方法没有掌握好。看很多网友推荐《如果阅读一本书》。所以接下来,我会看这本书,认真学习学习读书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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