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说保险要降价了,是真的吗?

2020-04-17  本文已影响0人  与梦想有关

重疾保险定义大修订将近!

重磅频出,保险业发生了什么?

对消费者影响在哪里?今天来分析一下。

3月末出了个大新闻, 银保监会发布了《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修订版(征求意见稿)》,尘封13年的重疾险定义迎来70处修改,可谓重大调整。很大程度上代表着未来重疾险保障、理赔的走向。

一句话:有的宽松了、有的严格了,有的细化明确了,整体来说更科学了。

01甲状腺癌还算恶性肿瘤,分级了

关注最多的甲状腺癌,也会被称为“喜癌”。因为治疗费用低,治愈率高,并不符合大家认知中的“重疾”。“甲状腺乳头状恶性肿瘤”在保险实务中属于高发疾病,无论男性还是女性,理赔率都是比价高,一定程度会增加保费成本。

一度“删除”呼声很高。在新的重疾定义(意见稿)里“甲状腺乳头状恶性肿瘤”并没有被剔除,而是进行了分级赔付的设定,部分轻度的甲状腺癌被划分到轻症里。

02三种重疾,新增了

新增“严重慢性呼吸功能衰竭”、“严重克罗病”、“严重溃疡性结肠炎”3个重疾,重疾从此就有28种了。这点是对消费者利好的一面。规范化增加高发重疾,点赞!

03加入轻症规范,科学了

首次在重疾病规范中加入轻症规范,分别是“轻度恶性肿瘤”、“较轻急性心肌梗死”、“轻度脑中风后遗症”。

在此之前在轻症领域一直没有相关规范,都是各自为战,而部分定义宽松和严苛之间的差距非常大。从此有了规范,也一定程度对市场有所约束。

“轻度恶性肿瘤”中包括TNM分期为T1N0M0的前列腺癌、黑色素细胞瘤以外的未发生淋巴结和远处转移的皮肤癌等疾病,比之前多了一些可以赔付的肿瘤。但是同时也除外了一些肿瘤!

“轻微脑中风”作为争议最多的轻症,终于安排上规范化的定义。

04部分疾病定义,宽松了

1. “脑中风后遗症”2007年版的定义是需要达到“一肢或一肢以上肌体机能完全丧失”以及“语言能力或拒绝吞咽能力完全丧失”,本次改为“一肢或一肢以上肌体肌力2级(含)以下,或不能随意运动”以及“语言能力完全丧失,或严重咀嚼吞咽功能障碍且已经留置胃管 90 天(含)以上”。两版相比之下,新版定义更为宽松一些,但第二点多了一个置入胃管90天(含)以上的要求。

2. “脑炎或脑膜炎后遗症”大体情况和脑中风后遗症类似,但加入了一种新的评定方式,即根据“临床痴呆评定量表”来评估,结果为3分也可以申请理赔。

3. “心脏瓣膜手术”从“实施了开胸”变更为“实施切开心脏”。当下的医学技术下,心脏瓣膜手术已经可以不开胸进行手术了,因此这点对消费者来说保障更优。“冠状动脉搭桥术”也是!“冠状动脉搭桥术”在一些理赔实务中出现过不少的理赔纠纷,现在放宽了一些细则。

4. “急性心肌梗塞”名字改动比较多,变更为“较重急性心肌梗死”。在新的定义里,细化了可以理赔的细则,并且可以选择申请理赔的情况会更多。总体来说新版定义更容易获得理赔。

05也有个别疾病定义,严格了

1. “严重原发性肺动脉高压”需要静息状态下肺动脉平均压超过36mmHg。2007年版的定义只需要30mmHg。

2. 轻症“轻微脑中风”在新的定义里,至少需达到二选一的要求:“一侧肢体(上肢和下肢)肌力2级或2级以下”或“自主生活能力部分丧失,无法独立完成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中的两项或两项以上”。目前市场上最宽松的“轻微脑中风”,中风后180天即可申请理赔。

轻微脑中风指实际发生了脑血管的突发病变并出现神经系统功能障碍表现,头颅断层扫描(CT)、核磁共振检查(MRI)等影像学检查证实存在对应病灶,确诊为脑出血、脑栓塞或脑梗塞,在确诊180天后神经系统功能遗留下列一种或一种以上障碍:

1一侧肢体(上肢和下肢)肌力2级或2级以下;

2自主生活能力部分丧失,无法独立完成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中的两项或两项以上。

短暂性脑缺血发作(TIA)和腔隙性脑梗塞不在保障范围内。

3. 轻症“轻度恶性肿瘤”在加入一些肿瘤保障的情况下,也除外了一些肿瘤的保障,好坏参半。

4. 本次修订版(意见稿)中还规定了规范中的轻症赔付比例不高于规范中重疾保额的20%。按照意见稿的说法就是至少这3个高发轻症的理赔额度只有重疾的20%,高于目前市面上一些产品30%-60%的额度。

总结一下:新增3个这个重疾、3个轻症;部分疾病细化了理赔条件,部分容易赔付了,也有部分的理赔条件变高了;至少有3个高发轻症的赔付比例被限制在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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