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之酒铺
居于温暖的南方,还是受不了冬天的寒冷。早早的穿上了棉衣,盖着厚厚的被子,被窝越来越温暖,也越来越不愿意离开。
生活似乎快要熬成病态。吃饭,睡觉成了死循环,像过着病人的生活,慵懒也没有期待出院,医生也没有隐瞒什么,绝症。
回到家,拿出冰箱里中午剩下的一半盒饭,放在微波炉里加热片刻,就让我这挑剔的胃暂时将就一下吧。给自己倒一杯酒,是的,是酒,不是牛奶,不知何时,有了晚上喝酒的习惯。起身去打开从古董市场淘来的收音机,里面放着某个电台主持人熟悉的声音,怎么也想不起来是谁。
走在去归之的路上,秋天慢慢的走着,树上的叶子由绿变黄在归于泥土。归之开在这座小镇的一个小巷里。
我像个老者,过着一天一天迟暮的生活。早上带着小呆来了归之。忘了说,归之是间酒吧,小呆是我的亲人。
那是归之才开不久,来的人很少,我也落得清闲。有天,下着很大的雨,送走了最后一位客人,站在门口,看着这倾盆的大雨,进屋给自己调了一杯晴天,白水加两滴蜂蜜,味道很淡,若有如无,就像雨过天晴后空中出现的淡淡的彩虹。这时,一只黄毛的干瘦的田园犬冲进归之,看得出来它很冷,使劲抖动着身子,试图甩干毛发上所有的雨水。
他就这样无视了我。我也不生气,拿来干毛巾和吹风,为他取得这样一丝丝的温暖在这个雨夜。他也很听话,就这样躺着,很享受一般,双眼盯着我,像是在窥探我所有的秘密。我说,你没有家吗,我给你一个家好不好。他似乎听懂了我的话,嗷嗷的叫了两声。没错,他就是小呆,我的亲人。所以我不想用它来形容他。
夜将黑,店里渐渐有了人。来的大约是熟客,他们都知道归之的老板有个怪脾气,从来不会迎接客人不会寒暄,你来了,她给你调一杯酒,喝完就走。归之没有酒单,所有酒都是依照老板心情调的,唯一能看得见的文字是吧台的小黑板上:喜则留,厌则走。
取不出好听的名字让你过目不忘,一眼万年,取名归之,等一个人归来。我是归之的主人,你可以叫我沐籽,也可以叫我阿安,如果你懂我,你知道怎么叫。
早安。
今天小镇的天气格外的好,可能是昨晚熬夜的缘故,睡到了十点,醒来拉开窗帘那一瞬间,阳光透过玻璃,睁不开双眼,却感觉到十足的温暖。
背过身,看见小呆依旧在熟睡,睡觉的样子真可爱,眼眯成了一条线,嘴闭得紧紧的,耳朵却贴在地上。最开始的时候不知道为什么狗狗睡觉双儿贴地,咨询了一下宠物医生才明白原来狗狗就是怕猎人捉它,它一个耳朵趴下就能听到很远地方的声音,就连走路声它也能听到,这种做法是在保护自己。
可能小呆觉得有人再看它,忽的睁开眼,看见是我,又耷拉着脑袋继续睡了。我说:小呆,起床了,我们要去归之了。小呆能听懂我说话,一溜烟的撺起来,向楼下冲去。他喜欢归之,像我喜欢他一样。
走完落满银杏叶的街道,路的尽头就是归之。很多人说归之是一个来了第一次,第二次就找不到的地方,可熟人都知道,归之门前有两个大大的梧桐树,在这个满是银杏的街道上那么显眼。我更希望你永远不要来第二次,因为只有无处可去的人才会来归之。
今天归之的第一位客人是个二十多岁的女子,她没有化妆,黑眼圈看起来很重,穿着马甲背心,一条宽松的黑色哈伦裤,搭配一双小白鞋,白鞋有一点泥垢,可能是来时的路上在哪里沾上的吧。如果要一个词来形容她,我想这个词是简单,简单的外貌,简单的衣着。
她坐在吧台边,小呆自来熟的跑去蹭她的腿。我吼了一句:小呆,回来。可是他并不听我的,干脆躺在他身边,懒洋洋的,似乎她才是他的主人。
“我能给你讲讲我的故事吗”
“可以”
“我昨天晚上做了一个梦,我给一月未见的他打了一个电话,他只说了一句话:别烦我”。她看了看脚边的小呆,眼里充满了温柔,“要是他像你这样就好了”。小呆似乎听懂了她的话,嗷嗷的叫了两声。
我给她调了一杯“放手”,“放手”呈现蓝色,让人连想起加勒比海深蓝色的海洋。龙舌兰加蓝色柑香酒,里面还有一点糖,一点盐,它的特色就在这里吧。
放弃是原本属于你的,放手原本就不属于你。
她叫沈夏,一直以来都一厢情愿的爱着一个叫宋洺的人,昨天那句“别烦我”也是出于他的口。沈夏说,忍了一个多月没有联系,最后还是败给了自己,拨出去的一通电话,她以为至少他们能够平和的聊一下这一个月,说说对方都发生了什么,遇见了什么有趣的事儿,或者说说天气说说季节,但是,他就这样没有问候,没有感动,甚至没有平淡的语气,像面对一个及其讨厌的人,赤裸裸的丢出了三个字,然后挂掉了电话。
这是他们认识的第三年,她追着他跑了三年。
他家里人生病了,去帮忙照顾;没钱了,把自己所有的积蓄双手奉上;一个电话,随叫随到;感冒了,嘘寒问暖,百度所有的方法发给他;他说的每句话她都记得......
他呢,一起走路从来是一个人走在前面;从来不主动联系她;告诉他生病了,他发来的是嘲笑的表情;任何一个人的电话就能丢下她;答应的事随时失约;她说的什么都不会记得,再反复问......她说只有在他抱着我的时候我才会觉得这个人是爱我的。
沈夏问我,你知道最悲哀的是什么吗?我还离不开他,忽冷忽热的是他,死皮赖脸的的是我。
“为什么不离开他”
“因为他的拥抱很温暖”
我以为沈夏是没有人爱,所以一个拥抱就舍不得离开。其实不是,她不是没人爱,也有人向她爱宋洺一样爱着她,甚至更爱。但是为什么呢?
沈夏自己也说不出个所以然,只是说:他和我是一样的。我看出了她内心的纠结,那种所有人都觉得她应该放弃,和自己一个人继续坚持。
她端起酒杯,示意我碰杯。我端着白开水,杯子碰在一起,发出清脆的声音,是看不见的未来。沈夏疑惑的看着我,“白水?”,是的,“白水”。她说,“为什么你把白水喝出了白酒的感觉。”“大概是因为喜爱吧。”
这时,归之来了第二位客人。
西装革履,干净整洁的裤腿下,搭了一双帆布鞋。他没有给我们打招呼的意愿,走到房间右边的沙发上,坐了下来,从书架上随意拿下一本书,开始看。他在没有看书,我看见他的眼神是涣散的。
我走过去,给了他一杯白水,再不言不语的走回来。他没有说“谢谢”,我也没有说“你好”。
小呆在沈夏的脚边睡着了,外面的天气很好,阳光照进归之,空气里的尘埃一下子变得可视化,它们像鱼缸里的小鱼,不停的动着。
“如果你是我,你会怎么办?”
“那就放手吧,不爱你的人,终究是不会爱上你。”
“归之为什么叫归之呢”
......
“我听人说,归之是在等一个人归来。”
小呆醒了,哦不,他只是换到了门口继续睡。估计这下是不会有客人进来了,我也懒得理他,随他吧,我相信与归之有缘分的人,会来的。那个西装革履的男人看的书还是那一页,水也没有喝。他在想什么呢?
我没有回答沈夏的话,应该说不知道怎么回答,让她放手是真的,站在了理性的思维上,但是,我知道,如果我是她,我也不会放弃的。
沈夏走了,走的时候说:“沐籽,下次带他来见你可好。”“好”
沈夏走的时候已经下午五点了,夕阳的余辉照在她的背影上,我和小呆看着她慢慢消失在银杏街道的尽头。回来收拾了一会儿,已是六点,我得带小呆出门转转了。
“先生你好,我得带我的狗出门一趟,你走的时候帮我把门带上好吗?”我站在西装男人旁边,礼貌的说到。
西装男人顿了一下才反应过来,“你说什么?”
“我得带我的狗出门一趟,你走的时候帮我把门带上好吗?”
“好的。抱歉,我想在坐一会儿可以吗?”
“可以,你随意”
六点十分,我带小呆出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