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枚带血的戒指
那年的正月十五刚好是国历的二月十四日,中西合璧的情人节。
当时叶城在一座比较闭塞的城市背着摄影机每天奔走在城市与乡村之间,想要拍摄出最完美最原生态的民俗新年,可巧的是正月初三起那座小城就下起了几十年难遇的雪,零零星星的轻而薄的雪几乎是落地即融,远不足以构成银装素裹的冰清境界,然而这零星飞舞的雪花却的给这座小城无端地赋予了梦幻般的色彩。他简直是欣喜若狂,每天四处奔走捕捉镜头,到了情人节这天,叶城已经集累了大量的自认很有特色的图片。
他想要在这新年的最后一天,也是中国元宵佳节的时候再最后给这次的采风划上完美的句号,也许还有更意想不到的惊喜在某个角落等着我去发现呢——他这样想着,就更加兴奋起来。整整一天都这样流浪在这个多半保持着古建筑风格的小城里游荡。
黄昏时分,天气更加寒冷,行人也少了许多。叶城打算再拍几张傍晚雪景,这时一阵嘈杂的争吵声从街边的一家手机专卖店传了出来,好象有一群人在争辩什么,他好奇地挤了过去。
大概那时正是店员晚饭换班的空档时分,柜台里只站着一男一女两个年轻店员,而柜台外则围着三四个不罢不休,吵吵嚷嚷的男子。一群好事之人在旁围观。
那位年轻的男店员温和地说:“这位先生,请您出示您在本店购买手机的收据,至少您要把在本店购买的手机带来,这样我们才可以具体的了解到手机质量是哪里出了问题,我们才能够更快捷的解决问题,可是,先生。您即没有收据也没有手机,这就使我们为难了。”
一个长着冬瓜脸的男子粗着嗓子蛮横地说:“收据丢了,谁知道留着那破玩意儿有什么鬼用!手机连拔号都成问题,我把它带在身边丢人现眼呀!我就是在你这个店里买的,不管你这么多,我今天就要在这里讲个公道,让大家都知道你们店里卖的手机是水货。看以后你们还能骗到什么人!”
其余几人也在一边应声附和,看样子是遇到无理取闹的人了,男店员无奈地苦笑着,女店员却气呼呼地说:“我们不用跟他们这么客气,哪有这样的顾客,分明就是存心找茬的。”
“人不大脾气倒不小,我就存心来找茬的,你把我怎么着!”
“我当然不能把你们怎么着,但是如果你们再这样蛮不讲理的闹下去,我就要报警了!”
女店员毫不示弱。
围观的人一听说要报警,大家看热闹的情绪就更高涨了,起烘的,说风凉话煽风点火的,使得整个场面更加僵化。正在这时,场外不知谁怪叫一声:“警察来啦!”
“你他妈的真报警!好,给老子走着睢!”几个人骂骂咧咧地挤出人群走了。不一会儿,两个警察也到了现场,见肇事者已经离去,随便问了几句做了简单的口供记录,便又离去了。
“ 围观的人见没什么好戏瞧,也随即散开。这时男店员才抽空问女店员:“你什么时候去报的警?”
女店员也一脸茫然地说:“没有呀,我一直都在这里站着,你看到的,我哪有时间去打电话报警呢。我还以为是你打的报警电话。”
两个人边收拾柜台边聊着,那男店员见叶城还在柜台前站着便立刻收住话头,搭讪着向叶城介绍他们公司的产品。两人正讲着话,门外突然搔动起来,站在柜台另一头的女店员面朝着门口呆若木鸡,张口结舌地愣在那里。男店员也变了脸色,叶城则还没有反应过来就被人狠狠地推到了一边,差点站立不稳几乎要倒了下去,他没来得及生气就听到男人的惨叫并同着女人的尖叫,玻璃破碎哔哔叭叭的响声和重物倒地的钝击声。周围的人群顿时炸开来,惊慌失措地后退出了店门,却又放不下好奇心,依然在门外探头探脑的议论着。
这群天外来客从进门到出去,至始至终没有说一句话,众目睽睽,光天化日之中来去自如。在他们离去的时候,门外那些围观的人很自觉地给他们闪出一条出口,就这样看着他们大摇大摆地扬长而去。而此时那个男店员满身是血倒在地上,连呻吟都越来越微弱。女店员在一边吓得浑身如筛糠般抖成一团,直到那群人离开才放声大哭起来,哭得声音都变调显得很怪异,加上店里一片狼籍还有溅出的血触目惊心,更使整个场面蒙上了一层悲凉。叶城连忙拔了当地的急救电话,并打了报警电话,在救护车还没有到来之前他试着给那个男店员止血,在昏迷中那男孩的左手紧握,满手的血污已经看不到肉色,他的眉头紧皱,在吞吐气息间 叶城仿佛听到他在喃喃地念叨着什么。
叶城把脸贴近他嚅动的嘴边,想要听清楚他说的话。却是徒劳,后来终于听见他断断续续地说着一个人名,好像是在叫妍妍,又好象是念念,又或者是燕燕,总之是什么叶城当时怎么也听不清。他抱着男孩的头安慰他说,没事的,一会儿救护车就来了,你会没事的。这时,男孩好象清醒了一些,吃力地睁开没有受伤的右眼——他的左眼已经被一条长长的刀伤切过,血肉模糊惨不忍睹——他用他的右眼坚难的看着叶城,那一刻两个陌生人对视着,只几秒的时间,男孩又剧烈地抽搐了一下,仿佛用尽他所存留在人世间的最后一丝力气用左手握着叶城的手,叶城觉得有坚硬的东西硌着自己,仔细看时原来在男孩的左手中指上戴着一枚戒指,天很冷滴在上面的鲜血已经被凝结成了血痂,无法看清这枚戒指是什么样子。男孩见叶城看他的戒指,于是更紧地握着叶城的手,只有出气没有入气地叹息着:妍妍,妍妍……叶城终于会意,对他说:“你是想让我把这枚戒指交给一个叫妍妍的女孩手里是吗?”男防疲倦地闭上眼睛好象松了一口气,他越来越重,叶城的心仿佛也跟着越来越往下沉,仿佛坠到没有底的深渊——一个鲜活的年轻人,刚才还说着笑着,转眼间就倒在血泊中,在弥留之际委以他人生最后的心愿,那样无助那样留恋——而自己,不,任何人都对这个年轻的生命无能为力。男孩还没有等到救护车赶到就去世了。
之后的枝节未尾叶城已无心过问,在那个时候他一心想着要替这个名叫郑钧的年轻人完成他临终前的托付。经过几天辗转查寻终于找到了那个名叫妍妍的女孩的电话号码,确定了电话号码真实性的当天下午叶城就拨通了妍妍的电话。
电话里传来躁杂的声音,好象对方是在娱乐场又好象是在大街上,一个很年轻却透着女人特有的慵懒的声音在电话那头响起。叶城刚要自报家门再接出正题,女孩就对叶城说:“今天晚上我没有空,你改天再打电话给我吧。”没等我说话她就匆匆地把电话挂了。
叶城对着电话怔怔地发了半天愣,心里的疑惑颇多却不忍心肯定。
第二天上午差不多十一点钟,叶城又妍妍打了电话,许久才接通,她好象还没有睡醒,声音有些暗哑干涩,叶城怕她又挂电话就抢着给她说:“我是郑钧的朋友,他托我转交一件东西给你,请你务必抽空出来一趟。”那头沉默了好一会儿,才说:“哦,下午吧,你请我喝下午茶。”
那是一个很年轻的女孩子,她坐在叶城对面的圈椅上用无所谓的眼光放肆地上下打量着,头发很短,凌乱有致,皮肤不是很白却透着年轻人的活力与健康,叶城特意打量了一下她的手指,空空的并没有戴任何饰物。妍妍有一个习惯,总是偏着头讲话这样使叶城注意到她的脖子上有一两个红色的於痕,一个颜色淡些一个深一些。
叶城把那枚经过清洗后闪着熠熠光泽的戒指取了出来放在桌面上她的手够得着的地方,没有说话。她并不伸手去拿,而是更偏地侧着头打量着那枚戒指,好象她的视角出现了问题。又停了一会儿妍妍才扬起眼角看着叶城:“这是郑钧给我的?”
“如果你是妍妍的话,这就是郑钧托我交给你的。”
“她咬着下唇想了想,说:“郑钧呢?他怎么不自己来?”于是叶城把早已想好的措词将那天的经过描述了一遍,他很奇怪在妍妍的脸上看不到悲伤,却满是惊讶和恐慌,叶城边说边想,也许这个叫妍妍的女孩并不喜欢郑钧吧,这样他就更加的同情郑钧了。最后,妍妍犹犹豫豫的把那枚戒指收了起来,甚至连郑钧的身后事都没有过问,就走了。
叶城从地座位上又发了一会儿怔,觉得这女孩子也许有她的苦衷,也许她和郑钧之间有着不为人知的故事,只是她不想在一个陌生人面前提起。可能她只想独自悼念独自哀伤吧。
此后叶城又在那里逗留了一段时间,还是四处游走采风,然而却远远没有了当初的兴致。谁能想到在表面上民风淳朴的小城,却如此的血腥。后来他听说,类似这样的凶杀事件虽不多,却也不是头一桩。
小城是一个多民族聚积地,四周乡镇大多隐在山里,凶杀作案后只需往哪个山坳里躲一段时间,案件久查不明,人马俱疲,加上事过境迁又会有许多稀奇古怪的案子发生,如当事人不十分追究或没有财力人力去追究,很多事情也就不了了之。因此当地山民行为倡狂,根本不具备法制观,表面看上去安居乐业,一团和气的地方,却处处暗藏危机。虽然叶城很努力的想要摆脱无端加在他心里的阴影,却怎么也忘不了那只神情极其复杂的眼睛,它总是在某个角落盯着他,让他不得安宁。于是,他决定离开那里。
就在叶城准备离开的头一天,那个叫妍妍的女孩找到了他。
其时已经是三四月乍暖还寒的天气,那是一个晴朗的下午,还是那家茶餐厅。妍妍穿得很少,她的肩斜斜地露了出来,有一道青紫的伤,在她右手手背处还有一小块烫伤,她大概知道叶城心里的想法,还是那副无所谓的神情,耸了耸肩笑着象是安慰自己又象是对他解释说:“习惯了,也就不觉得了。”
妍妍从包里拿出一张像片,放在桌上并把上次叶城转交给她的那枚戒指压在像片上。叶城不解地看着她,她并不急着解释,而是老练地说:“你先看了像片再说。”
像片上是一个与妍妍年纪相仿的女孩子,穿着少数民族的服饰,坐在一溪畔边天真烂漫地冲着镜头笑着。“她才是妍妍。”这时坐在对面的‘妍妍’开口了,叶城更加讶异,把像片放回桌面直视着她。
“你大概已经猜出我的职业了。”女孩如是说,“我的艺名是百合,哼,听名字够清纯吧。”她冷笑着自嘲,也不过多描述,直切话题:“我是和妍妍在星巴岛酒店工作时认识的,我们俩都是从大山里出来的人,吃尽了没文化的亏。那时候就想老老实实的干活踏踏实实的做人,自已长像也不比城里人差,遇到好运气说不定就嫁到这里来,不单单是我这样想,很多刚从乡下进城的女孩子都是这样的打算,但是我们却没人家的好命,掉进那样一个看起来高档,却除了好事什么事都做的鬼地方。
妍妍比我命好,没多久她就认识了一个真心待她好的男朋友,他就是郑钧,虽然郑钧也不是城里人,但是有文化懂得很多事情,为人也很诚实,比我们见惯的那些表面上是人,背过身却猪狗不如的人强多了。那时我时常羡慕妍妍,说她可算苦到头了,她也很开心,想着再存一点钱就和郑钧把婚结了,再辛苦也比在农村强。”
叶城当时插了一句嘴:“郑钧知道妍妍的工作性质吗?”
百合似乎不屑地扫了叶城一眼:“做我们这一行是很脏,但是如今干净的女人有多少?只不过我们是明的,她们是暗的,我们被人辱骂,她们受人尊敬。我有一个熟客的老婆还是这个小城里的知名人物,哼。在 台面上招摇显摆,实际上却连我们都不如。我那熟客说了‘男人最受不了的不是情人的离去,而是老婆的背判。她找几个情人不把我放在眼里,我又何必在乎’。
百合冷笑着:“郑钧就是因为后来知道了妍妍的事,所以他退缩了。呵,说实话我当时听说郑钧被人砍死了,我还满高兴的。这样的人就是该遭到报应!”
叶城见百合说得很零散,照这样扯下去还没个收尾了,便把话题给她带回来:“他想要同妍妍分手吗?”
“其实妍妍在和郑钧确定了恋爱关系之后就打算不做了,但是做为一个下过海的女子,想要脱身也不是那么容易——做我们这一行远比外面人看起来复杂得多——妍妍不能完全脱身,又不想继续这样不清不白的下去,那段时间她很苦恼。后来郑钧有意疏远她,她就更加绝望,她去找过郑钧几次,都是哭着回来的。那时候我就给她说:‘算了,即然他都这样了你还想着他干嘛,乘着现在年轻多存点钱,以后有了钱还怕没好日子过?’
妍妍只是哭着不说话。我告诉你哟,我也偷偷的去找过郑钧,把他痛痛快快的骂了一顿。他是良家少年,怕我们脏了他,也不睁着狗眼看 看这是什么世道,我诅咒他以后讨个老婆给他戴不完的绿帽子。呵呵”百合突然笑起来,也只是在那一瞬间叶城才终于在她的脸上,她的笑声中找到属于她这个年龄应该有的纯真和新活。
“后来呢?”叶城等她笑完,问道。
“后来妍妍就走了。”百合用指尖揩着笑出来的眼泪,说:“去了哪里我也不知道,她走得很突然很匆促,连手机也来不及带走。直到她走后的第三天,我才接到她从异地打来的长途,她说她只是想离开,还没有 确定的地方落脚。也许找到一个容得下她容得下爱情的地方她会停留,也许失望透了又再回到这里都不一定。她说她的电话就留给我,如果有人找她就帮她应付着。当时感觉她的声音越来越小,直到后来我都听不清楚了。就这样,我们就分开再也没有见过面。”
“你觉得妍妍还会回来吗?”
“她还回来干嘛?!这种昏天暗地的生活还没有过够吗?她比不得我,她没有家累。我一家子就巴望着我赚钱回去修楼房,给侄儿侄女读书,给弟弟讨老婆,只着几个嫂嫂对我爸妈好一点,凭什么,不就指望着这几个钱吗。她们才不管我的死活呢,有钱就什么都不在乎了。”百合世故地数落着。
“郑钧后来没有打电话给妍妍吗?也就是她留给你的那个电话。”
“没有。”想了想又说:“也许有吧,我没留意。这么多人打电话来我都接还不累死呀。”
叶城哭笑不得:“可是你不是已经答应人家要帮忙处理来电的吗?”
百合没有说话,从百合扑朔的眼光中叶城觉得她是有什么事瞒着他。但看她的神情似乎不想多说什么,便也不再问她。百合拿起了包好象要走的样子:“好了,现在这枚戒指我已经还给你了,妍妍的像片你也已经有了。你还是自己去找她吧,也许哪天就让你给撞见也是有可能的。”
叶城见她已经站起来了,就问了她最后一个问题:“为什么要把戒指还给我?”
百合淡淡地说了句:“这枚戒指我要得起,但是这枚戒指里面的情我这辈子也要不起!”
叶城不由得长长地吁了口气,原来在这样一个社会所不认同的角落里,也有如此真性情的女子。”
那个一定要把戒指交给妍妍的承诺,使叶城又留了下来。为了找到这个名叫妍妍的女孩,叶城可真是煞费苦心。登过几起寻人启示,不放过任何蛛丝蚂迹的去捕捉有可能的线索。叶城当时都后悔怎么没有去做私家侦探,也许这个职业更适合自己。
在此期间百合也消失了,有时夜深人静时叶城都怀疑自己所经历的只是一场梦,郑钧,百合,妍妍都只是梦里那台戏的主角,唯有这枚戒指提醒着他要完成自己的使命,然而以他对妍妍的认知这么浅薄,怎么可能凭他的力量找到妍妍呢,也许郑钧的这份痴情就只能在人间蒸发,消失得无影无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