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情有义的妓女,《情史》第一卷三十六、三十七:《齐锦云》与《王四

2024-03-06  本文已影响0人  小桃爸爸

《齐锦云》

齐锦云是明朝人,出身于金陵教坊的妓女。明代的教坊司相当于官方的歌舞团,但下辖也有妓院,当时的乐工于妓女同属贱籍,区分并不是很明显。

其实自从唐代设立教坊之后,情况就大致如此,“伎”与“妓”其实并没有明显的区分,而“妓”字其实来源于“伎”,本义就是有技艺的人。因此也可以说,“伎”就是能歌善舞的高级“妓”。

如果这样定义的话,那齐锦云便可以称作“伎”了。她不仅会抚琴击鼓,而且还会写作诗文,她曾经与文人对谈风雅的话题,谈了一天都不觉得疲倦。

后来她遇上了秀才傅春,接着一发不可收拾地坠入了爱河。从此以后,锦云便不再接客,将一切都献给了傅春。但好景不长,很快横祸飞来,傅春遭人诬陷,锒铛入狱。

锦云闻讯焦急万分,赶忙将自己的珠宝首饰都卖掉,供给他在狱中的生活。然而不再接客的她失去了收入来源,很快便难以为继,为了不让情郎受苦,她甚至售卖了自己的被褥以供花销。

最终傅春被判流放,让他到边地去当一名戍卒。身受教坊司控制的她无法同行,于是只能前往送别,但即便如此也被傅春竭力阻止,因为担心半路会发生变故。锦云无奈,只能赠诗一首,以作告别:

一呷春醪万里情,

断肠芳草断肠莺。

愿将双泪啼为雨,

明日留君不出城。

傅春走后,锦云蓬头垢面闭门不出,每天在家中诵读佛经,不就之后因病逝世,世人都称赞她的痴情。

《王四儿》

济宁人李东通过科举考中了进士,被朝廷授予知县之职。在任上他喜欢上了一名叫做王四儿的妓女,与其来往甚密。后来李东被升任御史令,王四儿伪装成他的下人,想要和他一同进京,结果不知为何,事情败露。

身为纪律检查部门的最高领导,却公开违反规定在身边留着一个妓女,这自然是不能被容忍的。于是很快,李东就被解除了一切职务。尽管已经落魄,但王四儿却没有变心,始终跟随在她的身旁不离不弃。

然而这样的打击对 一个十年寒窗苦读的书生来说实在是太大了,很快李东就一病不起,最后郁郁而终。李东死后,王四儿守在他的棺木旁不肯离去,直到他下葬后,王四儿也自缢而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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