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的奥义:孤独啊
看着微博关注的人里,最早的那几个名字:好像过了几个世纪遥不可及。算一算,也不过五
可是五六年,一个女子的五六年,太珍贵了。
和她是从小学不知道几年级变成的死党呢?反正后来,所有人都知道我们相互且唯一最要好。那个时候呀,我们也很奇怪,亲密到这种程度却从来没有聊过自己的爱情,只是会给别人编制很多光怪陆离的“野史”,算是我们之间默契的脑洞乐趣。其实也有暗地里较劲的,因为父母的暗地较劲,比成绩,比魅力,不会说出来,但知道,这是当时比较顺风顺水的我不能理解的。
后来是什么时候开始生疏的呢,高中?不,高中虽然不在一起了,联系却从来没断过,写信,打电话,那个时候手机对于学生还不普及,她有一个小灵通,我就背熟了她的号码每周去学校电话亭打给她,聊的很开心,真好啊。
再后来,大学了,我们相隔地更远了,朋友也越来越少。我这辈子最后悔的事情,就是跑去离家太远的地方去读书,最后学业一般朋友也都没了,完全跳出了圈子之外。
不见面有不见面的好处,至少不见面的我们会以为我们的关系没有变,我们依然是对方最好的朋友。虽然工作后我寄给她的第一张明信片被惊呼为“罕见存活的文青”,我也依然将那点隔阂忘掉,依然期待着再次见面的热络。终于,我们约了见面,而且在一起聊了三天。
那三天是我最尴尬最想逃离的三天:完全不同的圈子导致的完全不同的话题,甚至是完全不同的人生观、生活观。其实我知道,她比我务实,领悟社会和现实比我透,我依然带着些文艺二逼范,但是,曾经那个和我一起疯的人却不在了,我们的节奏完全对不上了。她讲她和男朋友的种种,我尴尬,因为完全不认识,她嘲笑我的热带穿着,我尴尬,因为喜欢,她一直是个爱讲故事的材料,我懂,可是这一次,她的故事我再也插不上嘴。
后来她结婚了。她结婚当天我在异乡的城市离职,大家去唱歌送我,在吵杂的包厢里,收到她发来的婚礼照片,我有点想哭,而后打开了支付宝给她打了一千块红包,尽管我的工资当时也就三千。收到她惊喜的表情,我默默关掉了手机,心里说了声再见。过去的朋友,再见。
我曾一度以为自己是个没有朋友会死的人,可是后来,生活的分道扬镳后,我就一直是一个人在行走。
可能年近三十一事无成就容易感伤,现在找着工作的自己,孤独地窝在出租屋里,回想这一路,真是孤独到彻骨呢。
我们终将踏上各自的人生,按照各自的规划,活下去。可能这辈子,都不会再见到了吧。
活在梦里的姑娘们,注定没有享受烟火的姑娘们,过得热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