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儿童走失问题解决方案已成功提交至第十三届省人大会决议
1月26日,山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在太原隆重开幕。山西省第十三届人大代表、中国儿童防走失平台名誉副秘书长,山西省律师协会名誉会长,山西杏梅律师事务所主任周杏梅女士,在会上提出了关于关注预防少年儿童走失问题的建议。
现今社会,青少年因为叛逆离家出走后误入歧途或遭遇意外,婴幼儿因家长看护不利被人贩子拐卖等问题屡见不鲜。青少年儿童的安全关系着每一个家庭的和谐与幸福,更关系着和谐社会的建设与发展。然而,国内目前缺乏体制化、社会化的预防少年儿童走失机制,及少年儿童走失后的社会快速响应机制。
为此,周杏梅女士提出以下建议:
一、加强预防少年儿童走失宣传力度
政府部门应督促学校、社区街道办联合公益性较强、专业度较高的社会团体定期开展预防少年儿童走失安全自护教育,在抓好少年儿童安全自护教育工作的同时,针对家长们重点进行必要的预防教育和引导。
二、将少年儿童防拐教育列入相关部门的工作考核之中
相关部门应切实落实好预防少年儿童走失教育的相关工作部署,由政府部门牵头组织各企、事业单位开展形式多样、喜闻乐见的少年儿童安全教育活动,强化全社会在少年儿童安全教育、传播少年儿童安全知识、加强家长安全防范等方面的意识。积极倡导社会各类公众场所为走失儿童以及失孤家庭主动提供必要的救助和支援,促进社会大众关注每一个少年儿童的安全成长,形成良好的和谐社会风气。
三、借助现代科学技术的力量
在信息安全可控的前提下,应借助现代科学技术的力量,帮助失踪儿童家庭,在事发第一时间,多渠道传播、全方位配合快速扩散儿童走失通告,使得每一个家庭都能够在少年儿童意外走失后第一时间内,充分利用黄金三小时展开社会化搜寻工作,让每一位家长都能感受到社会大众的关爱,让每一个家庭面对突如其来的意外打击时,不再感到孤单和无助。
四、加大拐卖儿童刑事犯罪的打击力度
针对拐卖少年儿童的犯罪份子,司法机关要从严从快从重进行惩罚,让社会看到司法机关打击拐卖儿童犯罪的决心和力度,更大程度上全面保障少年儿童的人身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