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有识之士指点江山

2020-05-29  本文已影响0人  尚尚堂主人

      有句老话已经记不周全,大概意思是:若要一生过得好,莫要为人去作保。我现在体味这句话,感觉确实是金玉良言。类似的诸如读史可以明智、以古鉴今等等这些前人从生活中总结出来的经典话语还有很多,意思我也明白,只可惜我没有用这些人生智慧来指导自己的生活。

    这不,麻烦事来了!这麻烦有多大?与我而言,有天大!

      2016年8月,一个本是同事后来发展为朋友的人,请求我为他贷款进行担保,为了叙述方便我这里姑且叫他老Q吧,容易使人想起鲁迅笔下的阿Q,给人的印象也深刻些。老Q说他准备在县四联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联担保)做一些贷款,头二十万,已经与四联担保经办人说好了。

      这个老Q,在大家眼里属于一个有本事的人。第二职业做的是风生水起,县里的某个博物馆就是他承建的,市某个机关的办公大楼也是他盖的,此外还干了不少建筑装潢工程。这些单位都欠他尾款。科局长的座驾也没有他的凯迪拉克高档,车牌号的888几个数字令人刮目相看。

      这个老Q,也是见风使舵吧,全球金融危机发生后,眼见建筑行业贷款融资甚至招标投标都受到严重影响,立即笼络了几个亲戚朋友同学及社会人员,注册了几个可以参与交通及市政、建材甚至农业生产经营的公司。相继参与了县城内的太湖路、长宁路、外环路铺设及市政工程修补工程,实现了转型。此刻,又接下了几个乡镇的乡村路道(水泥路)建设工程。

    他说是因为有关单位的欠款没有归位,所以建设几个乡镇的乡村路道(水泥路)建设工程资金紧张,多找几个朋友帮帮忙,担保一下,钱就做出来了。自己有混凝土搅拌站,造路的成本更小,利润更大的,每人也就担保头二十万,问题不大,不会让我们为难的。

      我与老Q友情的建立,是在妻子去世后的日子里,那时候,面对两个已经成年的儿子,如果我能够给他们结了婚,也就了却了两桩心事。由于妻子生病、购房,所以经济上十分狼狈,甚至出现过工资还了按揭后,由于随礼没有吃饭钱的情况。老Q夫妻俩都是单位职工,他又会挣钱,知道我的困难后,与我基本上是有求必应,我真的欠他的人情呢!

      此刻,请我担保头二十万,我能说什么呢?人家无论家庭、经济、人脉都比我高强。我分析以后,觉得可以担保。

      2016年8月28日下午,我和老Q的大哥一起到四联担保去了,在两份写有二十万元的担保合同上签了字。为什么是两份合同?因为我们作为合同的另外一方也应该持有一份的。经办人员的解释符合常理;但是,当时没有给我们一份,为什么?待领导签字后再给你们。经办人员的解答也顺乎情理。

      老Q在2016年的这次借款没有借成。对于我们签字的合同,老Q的解释是作废了。这也顺乎情理。

      2019年7月,法院的两份传票及四联担保状告我为老Q借款承担连带责任的诉状和附件一起送到了我的手中。此刻,我才知道,在其中的5386案中,我与老Q大哥为老Q借款担保的数目是550万;5388案中,我与老Q大哥为老Q借款担保的数目是950万。

      这两个案子的性质实际是一样的。

      每个案子由简易程序到正式程序分别进行了三次。

    我们辨称:一、主合同当事人恶意串通,骗取担保。

      此份合同被四联担保换页,更改了内容(此担保合同是一个文本,有多页)。其工作人员所写的数字页面,数字非我们所写,我们没有在该数字上按手印、没有在该页签字,合同无骑缝章,不能证明其前面的内容与我们最后一页的签字有必然的联系。

        主合同当事人串通,骗取第三人担保,非第三人真实意思表达。

      事实显而易见。

      一两年前的同一天,为一个人,一两年后的两件一样的事情去担保,情理不通。

  二,合同显失公平公正。

      担保法规定,担保人必须具有一定的“清偿能力”。如此庞大的数字,我们不能承担。你四联担保既然状告我承担如此庞大的数字连带责任,应该出具我能够担保如此庞大数字的“清偿能力证明”,确定我凭什么能够担保庞大数字的?

      四联担保如此行为,是对社会、自身、他人的不负责任!为什么社会上会出现一些过激事件?官僚主义、腐败分子的乱作为是根本原因。

      老Q一共从四联担保借出一千五百万左右。关系一般不一般?有些人己经是他喂熟的狗了。有些人已经和将要为此倒霉的。

      如何戳穿此份合同是假的?我们要求法庭进行“笔迹时间形成鉴定”。 老Q借款成功的时间分别是在2017年和2018年,此合同造假的时间,也就是他们做手脚的时间应该分别在我们签字后的半年甚至一年半以后。按照现在的科学手段,是应该鉴定出来的。

    我还向法庭提交了老Q骗取我担保的通话记录。

    一审法庭没有采纳我们的意见。他们以签字即是无限授权,对方写多少数字都有效。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该预见签字的后果。判决我们承担连带责任。

      与情与法,我们有必要“无限授权”吗?如果对方写上“推翻无产阶级专政”之类的词语,是否可以就判令我们是“反革命”?

      如果我们在规定时间内不上诉,就等于服从一审法庭的判决了。无奈,我向亲朋好友借款缴纳上诉费用,我发誓,此官司打到我胜利为止!

        我  上诉后,老Q给我电话,劝我不要上诉,说如果二审判决我们几个上诉人败诉,立即就执行我们几个人了。我们相信,黑就是黑,白就是白。不能黑白颠倒。

此时代不可能再制造“佘祥林”!我们也不做“佘祥林”!

人在家中坐,祸从天上来。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此刻,暴风雨更猛烈也罢,就是冒着炮火也要战斗!

拜托有识之士指点迷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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