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

直觉真理性分析

2019-11-27  本文已影响0人  焦克城

我们通常会相信直觉,所谓的第六感。当然在很多时候都是有用性极强。但值得相信的必有着特殊的普遍必然性。若缺失掉必然性,那么相信本身就会迷茫。

直觉产生于哪里呢?直觉的依据原理又是什么。我们已经分析得到,“道”的过程性分析就是直觉的类似过程,那么两者又有何区别。“道”的过程需要一种信任,建立在普遍联系基础之上的信任感,这种信任就是直觉。因为万物发而未必空,直觉就是这种信任的载体。而同时直觉又起着观察者的双重身份。

既然直觉是“道”的表现,那么直觉又为何有过许多错误,把现有的问题解决好,我们才能更好的运用理解直觉,理解潜在的信任关系,也即自由精神。

通常我们所讲的直觉出现错误主要表现在,错误的感知。因为“道”最终达到的是无的境界,必然的要过渡到一种信任关系,也就是直觉。直觉如果不准,继续加以有的分析理解,再而到达新的直觉。直觉联系人的潜意识,潜意识又是最强的意识,因而直觉作为意识判别具有真理性。

当然直觉直接的介于思想与客体之中,又必定受到部分客体的限制。这又是观察的属性,统筹的属性。直觉自身当然也会受到自身条件的限制。但又超越一切自身的限制。“直觉也只能作为道的载体才能立足”。不载以道的直觉,自然的会失去道的必然属性。这种不载更多表现为干预。直觉天然的就是道的载体,只是缺乏信任自由感加以怀疑。

直觉即真理。真理的载体。

如果有人说太过空乏,自然的就说明那人自由精神的缺乏。

直觉是啥呢,就是发于心,免掉强加意志。

很多时候的思考如果能进一步逼近直觉,就是最完整的思考。

自由就是一步步控制自己的意志。

直觉又与法令有何关系呢,

法令是有,直觉是无。

从法令的有上升到直觉的无的境界。

所以,整个认识论哲学体系。

自由精神,直觉,有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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