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手记

竞业协议

2024-07-01  本文已影响0人  Adoer

今天,就在行将离老东家而去之际,老板使出杀手锏:竞业协议;好像是大家一视同仁,都得签,因为旁边的话筒子主动找我议论此事。当然,老板是权衡过收益风险比的,只限制一年期限,付补偿金。毕竟是做投资的,还是金融大咖,以当前的市场地位和员工离开的潜在影响,一年是合适的。

这于我而言是大难题,我不大会谈判,最好的方式干脆利落,彼此没有牵牵绊绊,往后见面不尴尬。但是,涉及到利益,双方很难再伪装那憋了很久的假笑,大都坚持保卫自己核心利益,甚至鱼死网破。

好像私募业特喜欢这条款,在创业初期,没有做大利益的蛋糕,都无所谓,到了规模起来,利润直升之时,技术防护、竞业这些条条框框就都来敲老板的门了。

我前面有两个老东家就发生过鲜明的案例:十多年前,第一家量化私募因强迫签署竞业协议导致整个投研团队离职;五年前,因技术资料交接导致投研总监与老板闹上法庭。而在这两件大事所发生的公司,我是离开的最顺当的,没有任何拖泥带水。

那这次呢?谁知道,谈判还在后头。事不过三,或者不会再如从前,那样挥手就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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