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深编辑总结会被毙掉的稿子的24个问题,请逐一对照
当你深入你的生活,故事就会像雨后春笋般自然生发。好的故事同样如此。与此相反,过于雕琢的故事,无法显现生活的真相,只会让编辑提前合上你的手稿。陈词滥调、多愁善感、笼统表达......多达二十四项让编辑抓狂的投稿禁忌,你中了几个?
曾经有人告诉我,我们读小说和回忆录就是为了提醒自己,生活有多么不容易。然而,阅读不应该是痛苦的,特别是对那些可能会买下你的稿子的编辑来说。当然现在我意识到,作为审稿编辑遇到的痛苦,跟那些在出版阶段需要付出的辛苦还有所不同。不过这么多年来,从其他编辑和出版社那里听来的类似故事也够多了。
我当编辑也没少过苦日子,比如有时候宁愿去做牙齿根管手术,也不愿意改某份稿子;有时候简直想为我遭的罪和受的苦另外收费,因为那故事真是写得一团糟;有时候懒得向作者解释到底应该怎么写,因为很明显他对此毫无概念;还有些时候我得向作者提供一份修改备忘录,而我担心这会让对方心碎不已。
即便我也有过好日子,比如这个作家和他写的稿子我都喜欢,然而某些写作技术层面的问题还是会让我抓狂。
就更别提下面这些会引发作者不悦的情况了,比如我向对方指出意识流式的日记并不能称其为回忆录;一个段落不能占四页;或者你不能每一页都使用奇怪的标点符号,就好像在新娘还没走到跟前的时候就乱撒玫瑰花瓣。但我真的控制不住要指出这些错误。
下面我要再给出一系列投稿禁忌,这些问题和错误作者自己可能看不出来,但是作为编辑,一眼就会看到。这些问题有些看起来有点挑剔,但是如果你犯了太多这样的错误,编辑很可能毙了你的稿子。
关于小问题累积带来的坏处,我这里有一个小故事(当然如果你是那种每天慢跑十五英里,新陈代谢旺盛,不会发胖的人,你可能听这个故事没什么感觉):很多年前,我离过一次婚,而且闹得很难看。我处境凄凉孤独,感到不被理解,而且看起来没有未来。于是我开始暴饮暴食,不停抱怨,迁怒他人。有一天我和侄子侄女来到一家购物中心,在橱窗里看到了自己的倒影。我发现原来那个身形靓丽的女郎已经变成了一个大胖子。
不知怎么地,我之前从来没有意识到自己在慢慢发胖。
我从随后的第二天开始节食,正是那个“我的天,这真的是我吗?”的时刻点醒了我。在这本书各章都提到过的投稿禁忌以及本章中列出的一些写作坏习惯,正是这个“我的天,我的故事里真的是这么写的吗?”时刻。如同之前提到过的那些投稿禁忌一样,这些问题是可以修正的,因为写作是一项技术活,而你是一个技工。
任何我所讲的情况如果存在于你的稿子里,都会有损于你的作品,而且让读者对你讲故事的能力逐渐失去信心。下面我列出的事情保证会把一个编辑逼疯,或者至少对着你的稿子喊出:“太业余了!”
什么年纪说什么话
作者经常会遇到这个问题,人物需要讲听起来符合他或她年纪的话。有的小孩听起来过于老成,或者在已经能说完整句子的年纪,还在童言童语。曾经有一个作者写了一个系列,里面有大约五十个主要人物。然而,她的人物一开口总是老气横秋,说话像是善男信女,而且都是用一些过时的表达,比如:“跳吧约沙法。”
“余对此诚为惊异。”我提醒作者说,得注意读者群的年龄,现在这一代人是伴随着滚石乐队、披头士和鲍勃·迪伦成长起来的。还有一个作者写的是一系列大约二十几个时髦人物的故事,她把故事中的男性唤作“绅士”,而不是用更为适合的“伙计”一词。她还用使故事听起来很别扭的“继而”“兴许”等词,但主要是年龄与用语不符的问题。
这可是真事啊
说到写小说,那条“写你所知道的”建议总是被人误解。其实即便你的奇葩程度比小甜甜布兰妮和大小姐帕丽斯·希尔顿有过之,或者惹过的麻烦比好莱坞著名演员罗素·克劳还多,相信我,你的生活还是不足以写成小说。小说是比生活要大的东西,而且小说人物真的是深陷泥潭焦头烂额——他们遇到的麻烦事可比你的多多了,除非你只能拿手机写作,或者是处在政府的什么保护项目之下的机要之人。
这么多年来,我的确遇到过几次例外的情况——作者本身的生活经历写出来就是极佳的小说,但即便如此,我也需要试着向作者解释,小说中的主要人物还是与他们自身有很大的不同,当然他们对此不太理解。这其实很简单,真的——你并不是你的小说中的主人公。主人公是一个虚构的人,他跑得更快,跳得更高,而且能比你躲过更多的子弹。
还有一种风险就是——小说读者通常不相信脱胎自真实生活的故事,而更愿意相信凭空创造出来的故事。
我知道自传体小说写得好的比如有海明威或者西尔维娅·普拉斯,但是对于大多数作者来说,最好还是写人们从没有遇到过的人物在历险,或者遭遇了人们从没有经历过的麻烦。回忆生活中的事件与编织情节不同,生活的真相往往是趋于返璞归真的;真人真事相当于在故事周围建起了一圈围墙。
而只有当你跳出围墙进入虚构的世界中,你才能陪伴故事中的虚构人物,探索更多的未知。而且当你写你自己或者真实世界中的人的时候,你还会错失人物在你的白日梦中成型的神奇过程,错过人物轻声开口告知你他的秘密、恐惧和强烈欲求的机会。
再者说来,真实生活可能是一锅粥,然而小说,尽管错综复杂,但是需要被组织进三幕结构中,并且解决掉故事中的主要问题。大多数情况下,生活中的难题距离解决往往遥遥无期,而且也不可能解决得干净利落,要知道,发泄情绪不等于讲故事。别再重新梳理你自己的麻烦事了,还是让人物来受苦吧。提醒最后一件事情:如果你把自己的生活写成小说,这相当于又埋下一颗雷,因为你需要把故事中出现的真人改头换面掩饰一下,否则人家可能会去告你。
陈词滥调策划编辑不仅会察觉出有问题的结构,没有展开描写的人物,以及失败的情节,同时也会注意到过分渲染的、千篇一律的用词,还有那些陈词滥调。当我发现作者使用了太多陈腐的概念、短语和表达的时候,我的心就会硬起来。我总是会用笔把这些地方在稿子中圈出来,并且还会在修改备忘录中提醒他们一次,因为太多作者根本意识不到自己的这类问题,尽管这些问题对编辑来说再明显不过了。世界上原创的情节概念很多,当然也有很多没什么原创元素的陈腐的故事线,或者作者只是把旧的东西拿来重新改一改。比如当代的麻雀变凤凰故事,太类似迪士尼的灰姑娘剧情,又或者是仿效星球大战的科幻故事,里面也有一个有着奇特发型的公主。
虽然故事世界里已经拥有很多固定的常备人物了,但我还是会遇到好多被写滥的人物,像是穿着粗革皮鞋、大口嚼着甜甜圈的爱尔兰警察;狂喝祭坛上圣酒的牧师;还有喝得摇摇晃晃的醉汉,脾气比谁都火爆;有着钢铁意志的侦探不屈不挠,明明已经黔驴技穷还非要试着破案,尽管案情很明显。
麻烦就在于,这些素材已经被用滥了,所以根本不吸引人。稿子也会由于平庸表达出现得太频繁而显得无聊或缺乏表现力,比如:“鲜血一般红”“千家万户”“差强人意”“最后但并非最不重要的”“毫无起色”“差劲到家”“简明扼要”“艰苦卓绝”。
我的红笔都停不下来,简直像个吸血鬼。还有一些陈腐表达,比如:“塞翁失马焉知非福”“盲人摸象”“死里逃生”“当耳旁风”。其他你还可以去掉的表达,比如:“太阳下没有新鲜事”“实事求是”“旁观者清”“因地制宜”“出乎意料”“进退两难”“换种思路”“高精尖”以及“毫无疑问”。
别写这些东西。拜托。
方言俚语
方言是作者写作时候的一个重要工具,不过也是一个容易擦枪走火的武器。如果用得好,方言可以反映出说话者的教育程度、社会地位、敏锐心思和立场。然而,方言通常都难读难写,有时候费力不讨好。所以在对话中加入一点方言俚语作为调味品就好,不可让其担当大任。准确性是关键,所以你要确保方言具体对应人物的出身和阶层。
新手作家以为英国人讲话都差不多,其实英语还可以细分出十多种不同的讲法,有伦敦腔,时髦的上流社会用语,约克郡或其他地方的方言。如果你没有去过笔下所写的那个地方,你就需要听听演员在相关电影里是怎么讲话的,咨询一下这方面的专家,或者找某种途径学习一下当地人的说话方式。然后小心选择写哪些东西,找那些最容易理解的话来写。最后,当你使用方言的时候,注意选词,而不是说话时的腔调变化。
傻名和怪名
我碰到过许多与人物名字有关的问题。有时候主人公的名字过于直白或者符号性太强,比如爱情故事里的傻白甜叫甜甜,警察叫布赖斯·坎农。以下这些名字和人物设定实在是太不搭调了——连环杀人凶手叫弗利西蒂,警探叫斯托纳,还有二十几个叫乔治的人,应该都被暗示是迷人帅哥类型的。我当然知道乔治·克鲁尼的确是这个类型的,但是大多数人并不会把乔治这个名字和性欲联系起来啊。
有时候作者写一个故事会起五个以R开头的人物名字,或者是起的名字跟人物降生的年代不符。有个作者给现代的青少年起名字叫玛丽莲、贝蒂、苏珊、贾妮丝、和露丝,而事实上这批婴儿最常用的名字是杰西卡、阿什利、布里塔尼之类的。不过我可以对科幻小说的作者网开一面,他们坚持给自己的人物起那种根本读不出来,一堆字母杂乱拼在一起的名字,比如Sahrjhn,Lahndsr,Thyr Zxbryn 和Magruhl Shyi Drhzyxx。
叫人难受的性爱场面
可能,嗯,这么多年来我碰到的最得罪人的任务就是要告诉一位作者,他或她写的性爱场面叫人不舒服、不合适、过分了或者是让人觉得恶心。当然我知道,同一部作品对某些人来说是黄色书刊,对另一些人来说只是情色文学,但是我赞同有个说法,那就是:是不是下流描写,一读就能读出来。
或者是像智利畅销书作家伊莎贝尔·阿连德说的:“情色文学只使用一根羽毛,而黄色书刊用掉了整只鸡。”最简单的建议就是:如果性爱场面不与情节直接相关,仅仅因为你自己喜欢羽毛和皮鞭,那就别写进来,除非你想让审稿编辑怀疑你是不是个有毛病的家伙。
我还想起几类令人不快的场面。我记得有一个作者写了一个场景,讲的是一堆夫妇去参观怀俄明州的一个牧场,正好看到两匹马在配种。场面描写得绘声绘色,暴露马的各种交媾细节,结果就是那个女人令人难以置信地被唤起了性欲。唉。可能对于男性作者来说,看马做爱就是前戏了,不过对于大多数女人来说可不是这样。
还有一个作者写的是乡下的家庭主妇想来一场性爱冒险。这个稿子有很多这方面的问题,弄得连我这个不是天主教教徒的人,在看完稿子之后都想加入修道院了。是的,读完她的稿子,我满脑子都是不同的性爱姿势,临时的性伴侣,性爱俱乐部,令人不适的恋物癖,以及狂野之夜。故事线根本不存在,而作者居然执着地相信她写的是女性主流小说。要是你认为杂志《皮条客》上面登的都是主流小说的话,那么算你说得对。但是你要讲故事,讲故事,讲故事啊。故事可不是写一堆冲刺、呻吟、大叫和滚床单就完事了。
“傻子才会相信反映真实是件容易的事情;只有艺术家才知道那有多难”。——薇拉·凯瑟,《百灵鸟之歌》
梦境同许多人一样,我在夜里也会梦到许多奇景、戏剧和冒险。我的梦使我感到惊奇,而且我有时也会向自己的朋友们讲述梦境。但是把梦直接写成小说通常不奏效,坦白说,因为好多人都已经这么干过了,所以梦境早已失去了其原本的吸引力。在你准备辩护说美国作家芭芭拉·金索沃在《动物梦》里就这么写了,或者举出其他知名故事当例子之前,先听我说完。
梦境从神秘的沉睡之境而来,充满了符号、讽刺和隐喻。它们经常会让做梦者感到困惑、不解或者害怕。而另一方面,我在手稿中读到的大部分梦境却是沉闷、模糊、难以视觉化或者负载了过多含义的。
我特别厌烦作者在故事里写,有个人物总是每晚都做同样的梦。有时候梦境可以泄露创伤记忆或者秘密的线索,但是作者们总是认为他们可以将某段神秘经历或者深藏的焦虑简而化之。如同在小说中使用的很多别的技巧一样,梦境也需要严格的逻辑支撑和清晰叙述,并且要能定义这个做梦的人。
表现力
写作中一个棘手的部分是要展现出虚构人物或者回忆录中的真实人物那些非语言交流的部分。在真实生活中,大约90%的内容是通过非语言信息来交流的。这显然给作者出了个难题。
不诉诸文字的交流可以通过动作、面部表情、声调、眼神接触以及各种小动作和身体移动发生。如同写作中的其他部分一样,你需要搜集和遴选围绕在你周围的非语言线索。当一个人物悲伤、担忧、不知所措或者狂喜的时候,他听上去是什么样子的?人物会怎样运用自己的双手?
如果你的人物只有很少或者只是重复一些表情动作的话,那么编辑很容易觉得你的故事还欠火候。我想起有一个稿子里,人物的眼睛睁得大大的,半场戏都是这一个动作,而另一个人物则总是在不停地点头。还有一个作者笔下的人物在说话的时候总是乱动,手脚不停,就像在跳某种广场舞。
有的作者把所有的人物都写成小题大做的戏剧女王,不停地尖叫,夸张地表演,时不时泪奔。有一个故事中的人物总是声嘶力竭,而且在好多故事中,人物都是动不动就脸红、结巴、唯唯诺诺。我要说的是,你需要调整一下表现力的强度,综合使用各种表现方式,使表现力更准确。
没能核对事实相比其他错误,事实错误最能提醒我自己正在读的还是一部手稿,而不是一部已经出版的作品,尤其是当故事看起来特别像是一个头脑不清楚的中学生写的维基百科词条的时候。有一个故事背景设定在1962年,那时候肯尼迪还不是总统。
还有一个发生在1904年的故事,在其中把单身女性称为女士。但问题是,这个词直到20世纪70年代才通用。我还有一个客户把故事地点设在了皇后区,那个地方他从来没有去过,于是在他的版本里,皇后区成了郊外天堂,有大牧场、汽车房、茂盛的草坪,还有插在路边的邮筒。好棒呀!
我还读过很多搞不清楚时间和光线概念的稿子,比如说八月份的晚上七点天就全黑了,或者在大白天看烟火表演。还有一个稿子中的故事发生在20世纪30年代,但其中提到了牛仔裤,要知道那时候人们的下半身是穿工装裤和粗布工作服的。这个稿子里面还提到了高跟鞋,而这个词也是直到20世纪50年代才开始使用的。
这些听起来是不是有点吹毛求疵?你可以这么觉得——但是如果你不是那种会注意这些小节或其他小东西的人,那么你也不应该来写小说。
除去这些小的方面,我发现的最大问题是发生在罪案、警情和法律环节的。举个例子,出现了一具尸体,但是警察却允许平民,尤其是一些业余侦探进入犯罪现场乱溜达,提供建议和问问题。
还有一个故事中也是写了业余侦探,而且警察向他透露秘密说,受害者的心脏被射穿了两次——不过可惜这个信息给出得太早了,尸检还没有做呢。我是不是还没有提尸体被发现的时候是在黑漆漆的大晚上?在另外一个故事中,毒性测试结果在受害者被谋杀的同一天就送到了侦探的手上。
还有另外一个故事,其中的侦探回忆起自己小的时候,曾经被当警探的父亲带到过犯罪现场。你可以叫我怀疑论者,但是我真的很难想象有警探会允许六岁大的孩子去看血淋淋的尸体。
除了法律和犯罪过程中的问题,武器也是一大妖怪。(曾经有一个人物,隔着院子甩出一记飞刀,干净利落地放倒了另一个人物。因为之前并没有写过这个人物是马戏团飞镖高手啊,所以我真的很难相信这一幕会发生。)
我虽然不是全美步枪协会的会员,自己也没有曾经向任何人或者任何东西开过枪,但是我能辨认得出武器什么时候用得不对,说得不对,或者就是硬生生加到故事里面去的。最常见的情况就是枪支类型用得不对,或者显得轻飘飘的,而且大多数人物都可以一击射中坏人的前额或者心脏。检查看看你故事里的警察是不是用的格洛克手枪,或者三八左轮手枪,又或者是泰瑟枪。而且还要知道,六发式左轮手枪不可能像机关枪一样连发。
所以这里的小建议就是:越是深入自己生活的稿子,故事中的专业知识越多,你就越需要表现出一切尽在掌握的权威。如果你写的是科技惊悚小说,或者是很久以前在爱尔兰的生活,又或者是在17世纪赶牲口的场景,那么在故事世界中你就需要表现得轻松自在,仿佛你所描述的一切正发生在你的窗前。
人称切换以及其他的视角问题
在小说中,视角指的是目击故事中事件发生的镜头或者聚焦角度。每一种视角都各有优劣,好的视角应该可以如实逼真地展现故事。我曾经读到过一个稿子是以第一人称为视角讲述的,这个人物在故事结尾时死去了,所以整个故事看起来是可信的。
最常见的视角问题发生在每一幕的中间,当视角发生转换或者来回跳跃的时候,读者就容易被误导和搞糊涂。在这类故事中,作者在不同人物的想法间来回跳跃,在一个单独的场景中分出两三个不同的视角。虽然作为作者,你会想要进入每一个人物的大脑和心里探究他们的思想和感情。但是这并不需要经由转换视角发生——对话、行动、姿势、描述和潜台词都可以暗示人物的内心世界。另外,短篇故事一般很少引入第二视角;它需要聚焦和切中要害。
另一个问题是新手作家爱选择全知全能视角,以为这样可以为故事铺展开更丰富的画卷。然而这样做经常会导致故事混乱不堪,缺少精妙变化,而读者也没有机会深入到他们所关心的至少一个人物的心里。这就像在真实生活中一样,你并不总是需要了解每个人在想什么和做什么。
如果你要写小说,你就需要充分理解视角的用法,因为正是通过视角,读者才能与人物取得共鸣。选择视角的时候不妨问问自己:为什么这个人要来讲述这个故事,这人物可能会失去什么,以及故事需要私密到什么程度。
我还要再讲另外一个让我生气的写法。当你使用第一人称或者第三人称写作的时候,总是通过那个人物瞄准摄像机镜头(即重复提示视角)是很累赘的。你要当心“我可以看见”“我看到过”“我看见”“然后我跑开了”等这类写法。
还有“玛丽看到了远处的火车驶来”或者“杰克注意到天色正在变暗”也是这样。你可以直接陈述事实,而不要总是解释说你正在以某个人物的视线看出去。直接写“天空晴朗”,而不是“我看到天空是晴朗的”。
前后用语不一致
在小说中,用语的变化取决于是谁正在讲这个故事,但不管是谁在讲,这种用语习惯都必须是吸引人的和连贯的。我们所有人在不同的情形下都会使用相应的语言和措辞,但是我也读到过故事中一个二十来岁的人物,有时表现得像物理学教授,过几页后再看就变成胸大无脑的花花公主了。
虽然我不否认,在讲堂上讲课的时候她看上去会更正式,下了课与同事们喝啤酒放松或者回到家躺到爱人身边之后会随便一些。但即便是这样,你也需要对人物会用到哪些词,如何用词以及对待生活的一般态度进行选择。比如这个教授是为人随和的还是倾向和人保持距离的?她平时的遣词就会透露出这些信息。
在一个故事中,十九岁的主人公把一个女孩说成“搞破鞋的”,这样的话他平时就会选择说“瞎扯淡”,而不是在后文使用“遁世”和“谄媚”这样听起来与他之前用词不同的话。如果你写的是历史小说,你就需要特别注意每个主要人物的个人语言特点或者是特定的词汇表,因为这些可以透露出人物的受教育程度和生活境况。
伤情大集合
好多作者都爱让人物受伤,遭遇车祸或者其他身体疾病。他们写一个人撞到了前额,但是又一句不提她头上的大青包。淤青和受伤的部位不仅仅是引起疼痛,还应该随着时间发生变化。
如果受伤足够严重,以致人物被抛离地面或者留下伤疤,那么伤情至少会持续若干天,以此提醒读者这个人物处在危险中或者现在很脆弱。所以如果你的人物受伤了,你要确保接下来写了这次遇袭留下的伤痛、酸疼、僵直和肉眼可见的伤痕。同时还要确保你准确地知道这种伤情痊愈之后应该是什么样子。
疾病也是同样的道理。如果一个人物在做化疗,那么他就需要展现出治疗的副作用。在我读过的一个故事中,人物从来没有恶心过或者掉过头发。所以不要以为会发生奇迹,你还是好好查查你所写的那种病吧。
闹剧和多愁善感
要说在我的审稿备忘录上出现最多的一个让人难受的词,那肯定是“闹剧”。这个词用于形容作者写了一大堆不太可能发生的事件或者是为了效果让人物采取了耸人听闻的行为。通常意味着作者为了刻意勾起读者的情感而采用了离谱的情节安排。人物通常形象刻板且歇斯底里,在故事世界中安排绑架儿童和虐待宠物的情节以制造让人揪心的场面。死亡、自杀、悲剧性的伤病、心碎和梦想破灭、不必要的暴力冲突和不太可能发生的迷醉性爱也都是标准配置。即便这些元素无疑会丰富写作的内容,但是你也不必把人类可能会遭受的这些境况都生动描绘一遍啊。
关于写作的另一大真相是:写作必须含有错综复杂的情感和智力纠葛,而这与闹剧所包含的正相反。
闹剧是指那些大而化之、显而易见、没有想象力的情景,比如好人死去坏人逍遥法外,或者在火车上没见过几面的一对陌生人陷入了疯狂的爱恋。又或者是用力过猛,比如校车挂在悬崖边摇摇欲坠,而车上的一个女孩刚巧今天过生日——而且刚刚获得了初吻。之后她奇迹般地获救了,但是她喜爱的毛茸茸的宠物猫(心上人刚送给她的生日礼物)却死掉了,男朋友也陷入了昏迷。
我还想起来有个故事讲的是一个舞者想得到去拉斯维加斯秀场复试的机会。然后她给自己的竞争对手下了毒,但是在救护车把那位几近昏迷、已经中毒的受害者接走后,她终于意识到,获胜不代表一切,她还是应该努力做个好人。于是跑到医院病房,带着眼泪把这番话告诉了受害者。
与闹剧一样,我也头疼见到各种让我恼火的多愁善感。虽然多愁善感的故事在几个世纪之前曾经风靡一时,特别是在十八九世纪的小说写作中——我想到了美国19世纪早期小说家詹姆斯·费尼莫尔·库伯。发生这种情况一般是因为作者想要唤起读者强烈的情感,而情境本身又不足以承载这样强烈的情感。
还可能是因为人物的情感是被陈述出来的,而不是通过戏剧展现出来的。比如当他紧抓着自己的头,或者是伤害了自己的(请填空)、爱人、金毛猎犬、母亲、父亲、妻子、孩子的时候,大颗的泪水滑过人物的脸庞。或者是当前面提到的金毛猎犬去火中救出了一个幼儿的时候。多愁善感的写法试图让读者强行感受到情境中的某种情感,但实际上很俗套——比如在故事里刻画被关在笼子里的无辜小狗,或者是遭到虐待的孩子。
同时要注意,为了描写出这种多愁善感,语言会开始变得繁复华丽,并且带有太多的修饰语。陈词滥调,过分简化,过度表达,过于夸张的情感,以及休克反应,都是小说中描写多愁善感的常见要素。
想什么最重要
提到思想、想法、心理过程以及人们的思考方式,简直让我发疯。读者心里很清楚,即便思考过程没有被叙述出来,大脑的齿轮也是一刻不停地转着的。比如不要这样写:“我的大脑飞速运转。”“我在记忆里努力搜寻上一次见到戴夫是什么时候。”“安觉得根本就没有获奖的可能性。”
也不要这样写:“飞驰的思绪”“我的思绪一下子回到了很久之前的那一天”以及“她的思绪起伏,百转千回”。通常最有效的方法是直抵人物的想法,而不要声明你正在这样做。而且请不要在想法前后位置插入引号。
西雅图无名氏我曾经遇到过一个作者,很骄傲地宣称自己写了一部没有给其中任何一个人物起名字的小说。好吧。当我问他为什么这么做的时候,他给出的古怪借口是,名字无趣,缺乏想象力。哦得了吧——正是名字才使人物扎根在读者的想象里。否则,只有当代最伟大的美国作家之一科马克·麦卡锡才敢这么写吧——在这一点上你要相信我。
过分象征化
以我的观点来看,最好的意象和象征通常有机地呈现于故事中。它们不是刻意为之或者不自然的,不是煞费苦心或精心制作的,而是应该像雨后的蘑菇一样自然生发的。那些野生菌可不是谁种下的,在我看来,种种符号和寓言也应该如此。这也意味着你不必将你的人物比作高大的橡树或者希腊女神,也不必让一个人物观察蚂蚁大军数小时,然后感慨昆虫其实就是微缩的人类。不要这样刻意。
另外一个问题是,作者有时候用错了的符号,或者他们的选择有些奇怪。比如有个作者使用杜鹃花来作为故事的中心意象象征一场激情的三角恋。杜鹃花本身当然没什么问题了。原来我住在波特兰的时候,每到四五月份,就会有许多摇曳着的粉色花朵点缀在草坪里。
而且把爱情比作鲜花也没什么不对。可是我觉得杜鹃花这种灌木,更适合园丁作为常备植物种植,而不是作为一个故事的中心意象。它们本身既不浪漫,也不香(那个稿子里的这一点还写错了),也无法唤起人的什么感觉。所以我建议你好好选择一番,注意那些直觉般划过你脑际的意象,而且在创造意象的时候,不要像拿着手提电钻一样把刻意想到的意象硬填进去。
莫名堕落的主人公大部分故事的核心是人物成长,也叫作人物弧线,而情节是让读者可以观察到人物弧线的方法。并不是所有人物都会通过故事变得更智慧或更强大,因为有些人物在与坏人斗争的过程中并没有什么改变,比如说英雄史诗题材的作品(想一想以出演西部片和战争片中的硬汉而闻名的约翰·韦恩)。然后我们还要意识到,这个世界充满了悲剧,而且虚构世界中同样如此。
最典型的是当我们写悲剧的时候(想想《哈姆雷特》),意味着这个复杂的主人公或者反英雄人物同样有弱点,有长处,有令人喜欢的特质,也有痛苦挣扎,而且最后会死亡,或者随着情节被毁灭。
当然不是所有以主人公的死亡或者毁灭为结局的就都是悲剧。悲剧最常发生的情况是主人公的命运是不可避免的,就像《罗密欧与朱丽叶》,或者说他的弱点就是他的祸根。悲剧的主题一般是黑暗的,或者是对灵魂黑暗面的探究。所以如果你想写悲剧,我会说,去写吧。毕竟,不是每一个故事都需要大团圆的结局。
然而,如果你写的故事中的主人公只是丧失理智,想自杀,或者沉溺于庸常世界并且心如死灰,同时又没有任何的背景信息或者动机来解释这些行为,那么我可以打包票你能把一个编辑逼疯。
这种带有莫名堕落人物弧线的最好例子是电影《离开拉斯维加斯》,由尼古拉斯·凯担任主角,讲的是一个失意编剧全无生存的意志,只愿去赌城撒尽家财常醉不醒。这个电影几乎没有提供背景故事解释主人公为什么打算放弃生活,或者因何感到生活如此无望。我不喜欢这个电影,尽管我知道很多评论家并不同意我的观点。
我们读小说是为了去看人们如何发生改变,这些改变都是有内在逻辑的,哪怕这些逻辑并不一定是我们的逻辑。但是如果你的主人公仅仅由于妻子提出了离婚,就导致他跑到地铁里大开杀戒,随后一枪结果了自己,那么请问你觉得这样写合理吗,或者你只是想表达“去他的大团圆”吧。
标点错误英语有好多好多的标点使用规则,而且其中有很多很灵活,不好掌握。我相信光是逗号就有四十种用法。但是如果你使用标点过于随心所欲,就像醉汉从酒吧回家那样东倒西歪,那么我敢肯定你的稿子看起来很糟糕,或者至少是不够用心。
我曾经读过长达三百页没用逗号的稿子,里面只散落着好多连字符,而且也没有显示出哪些连字符是表示完结的,哪些是起连字符本身的作用的。通过工作接触我还发现,根本不知道怎么给对话标标点的作者数量惊人。还有的作者不知道连字符和破折号有什么区别——简单来记就是连字符是用来连接的,而破折号是用来区隔的。
如果你掌握不好语法或者标点使用规则,那就找一本好的参考书,还可以使用《芝加哥文章格式手册》参考数字、标题和其他棘手问题的正确用法。特别是要注意对话开端,或者是以数词开头的句子——别忘了后半句话还没完呢。
而且,正式的稿子里面要写“百分之”,不是“%”,是“加上”,不是“+”。注意不要用括弧加入好多插入语——应该尽量避免这样做,因为你希望读者的眼睛在段落间畅行无阻。避免使用引号强调或者突出某个词,引号不在标点符号范围内,单引号也是如此。另外,别用感叹号,尤其是别把两三个感叹号连在一起,因为这会使你看起来只有八岁大!!!
句子问题我们的创作工具实在很朴素——单词串在一起就连成了句子。当然有的时候,句子也会奄奄一息或者胡作非为。大量作者笔下的句子都千篇一律。全都是一样的长度,一样的主谓宾结构。这太单调了,亲。我比较喜欢那种连绵不断的句子,不过只有少数一些作者能够掌握如何从容地控制海量的词汇,有好多人对于何时该让句子停下来一无所知。
特别要留心不要在一行内使用过多短句(这就像行驶在减速带上),或者使用特别短的短语。有一个稿子长成这样:
贝尔听见声音转过身来。
杰森站在细长的门廊处。
沉默在两人之间蔓延开。
“你最近怎么样,贝尔?”他问。
她盯着他看。
“我觉得我不会再见你了。”
你看出来这里有什么问题了吗?不仅仅是作者试着通过句子结构增加戏剧感,而且在于整个段落看起来不够连贯。所以请将句子长度和结构进行多样化处理。段落也是同样的道理。
灵魂一看到作者提“灵魂”两个字我就过敏,比如什么“魂飞魄散”“她从自己的灵魂深处感受到了他的激情”“他离开我的那一天,我的一部分灵魂也随他而去了”“他的每一次抚摸都使我的灵魂欢歌”,还有“灵魂伴侣”。我不管有多少畅销书作者都在他们的故事里使用了这两个字,但这种调调的稿子我就是受不了。
不必要的序言
序言是介绍性的材料,与故事主体在时间、空间或者视角(或者以上三个方面)上有所区别,并且引出接下来发生的事件。对于合格的序言而言,其给出的信息或者事件必须发生在故事主体的框架之外。
我读过一些序言,要么就是发生在故事开始的前一天,要么就与故事几乎没什么关系,还有的是几乎逐字重复了接下去的一章。序言需要阐明接下去的所有故事,并且激起不安和好奇。因为你基本上相当于要为故事开两次头,所以你需要好好对待这个选择。
悬而未决的结尾
开放式结尾有时候对短篇小说是可用的,但是对于长篇故事而言,我希望知道你的主人公是赢了还是输了,或者是打了个平手,谁是凶手,谁付出了代价。是结尾让我去思考故事中的世界以及其中的人物到底好不好,而结尾留给我的无尽猜想则让我烦恼。当然再次声明,这只是我的偏好,有许多结尾模棱两可的作品都已经出版了。而且我经常发现有的作者之所以选择这条路,是因为他们自己不是特别笃定要怎么收尾。然而,故事的结尾越是模棱两可,你就越需要通过之前的章节提前为人物的个性埋下线索。
笼统表达各种各样的笼统写法都会让我的血压飙升。别写“一大群人”,要写就写出五千这个人数;别随便一提你的人物很高,要明确为他身高两米;不要说高楼或矮房子,而要写摩天大楼和小平房;不要说有狗和花,而是狮子狗和栀子花。词汇版图
很多作者,甚至包括大作家,都不注意这个问题。词汇版图指的是,故事中重复出现的同一个词语或者表达,通常距离非常近。越是不常见的词,这么用越是让人感到问题的明显,比如一个稿子里大约使用了三十次“葱茏”这个词来描绘肯塔基州的春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