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小议‖“有理莫犯法”
2022-09-09 本文已影响0人
千里之行始
据报载,震惊我市的东阳“3.14”分尸案、“1.5”王某被杀案已获侦破。落网的犯罪嫌疑人杜某去年6月借给被害人李某万余元,但多次催款未果,有次去反被打去一巴掌,因气愤不过而起杀人歹念。他许以十万酬金,找了个同村人作帮手,先后将李某及女友王某杀害,还将李某分尸,手段残忍,令人发指。
案子告破,罪犯将被绳之以法,冤死者可以瞑目了,但探究罪犯的杀人动机,不由人不扼腕叹息。欠帐不还,如果依法办理,其实是件挺简单的事,既可申请支付令,也可起诉,寻求法律保护。可杜某却有法不依,采用暴力手段制造了如此骇人听闻的惨案。
令人心痛的是,象杜某这样有法不依,用民间甚至“黑社会的那一套“私了”方式来解决问题的还为数不少,他们那样做,非但保护不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反使自己有理而犯法,枉受法律制裁。出现这种情况,有的是缺乏法律知识,有法不知依;也有的是明知有法可依而不依,认为“私了”更省事,结果适得其反。
当今我国立法日趋完善,人们的合法权益都有法律保护。杜某的血的教训告诉我们,应不断学习法律知识,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识,遇事不妨问问律师,以寻找合法途径,维护自身利益,切勿意气用事,蛮干瞎干,有理犯法,祸及自身。
该文发表于1997年4月2日《金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