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还是想做回自己
夜已深,我躺在床上,不能入眠。几番挣扎过后,起身拿来床头的手机,悄悄将它打开。老公就在身后,他肯定还没睡。为了不让他发现,我蜷缩着身子,钻进被窝。
这个点还没睡的人,多少都有点故事。我不是什么励志人士,也生活得平淡无奇。但不知道为什么,这会儿我就是想写点什么。
我承认,最近我对读书写作痴迷的有点过了。我每天醒来的第一件事就是打开简书,然后看看自己的文章阅读量有没有上去,粉丝有没有增加,有没有人给我点赞。
我是个不喜欢随大流的人,但我得承认,前天晚上我在浏览简书的首页。但我并没点进去看文章,就只是瞄题目跟阅读量。果不其然,这里面有技巧。
昨天下午一点,有感而发,打开电脑,奋手疾书。正三点时,我才完工。写完后,我开始修改。本来与老公约好三点去打台球,结果老公看我还在创作,不忍打断,就说:“我去剪头发了。”我没抬眼看他,也没应他,只是自顾自写。
没过多久,就听到有人开门进来,我不相信理发能这么快,于是抬头确认,果真是老公。
老公没打扰我,他说饿了,就自己去做饭了。
我也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改好文章的。文章改好后,我又想着练练手,于是盯着标题,翻来覆去改了十几个,后来都一一pass 了,最后只剩下《教你找到好文章的3招拳法》。我兴致勃勃地拿给老公看,他说:“不错。”于是整篇文章完成了,这时六点半。
饭后,我吃了感冒药,坐在沙发上与老公闲聊。
他忽然变得一本正经起来,问我:“艳儿,问你个问题。你觉得写作能赚钱吗?”
老公是个商人,再加上他旁观者的性格,显得他异于常人的理性。用时下流行的话说,就是现实。其实我挺不喜欢他这点的。但没办法,再浪漫的诗人,也都得在现实世界活下去,刚好我俩又可以互补。
“也许不能吧。”我不想说的太直接,生怕打了自己的脸。
“那你做这事还有什么意义呢?”他直接戳破我。
我开始为自己辩护,“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追求,我写作并不是为了钱,而是为了表达自己,获得别人的认可,甚至影响他人。”
“好。我再问你一个问题。如果让你像梵高一样,为艺术献身,却得不到认可。你愿意吗?”
“我不愿意。”
他得意的笑了,“这么看来,你的目标也不纯粹。”
我有些语塞,想了一会,说:“你不了解梵高,他生前也渴望别人的认可,只是一直都没能实现而已。人都渴望认同,这就是人性。”
他显然被我的话惊到,但很快又恢复平静。他没有说话,只是意味深长的笑。
我不理他,继续自顾自的说:“每个人都有自己选择的权利。同样是人,但我们的价值观却各不相同,因为我们的经历都不一样。你没必要告诉一个人天是什么样的,你们看到的天也永远不会是同一个样子。你常说我不支持你,其实人都是一样的,有时候你也不支持我。这没什么不好承认的,因为这就是人性。我们永远只能看到自己想要看到的东西。很多时候,你并不一定要赞同我的观点,你只要支持就好了。因为谁都有权发表言论,观点本身是没有对错的。”我一口气说完,然后看着他。
他挪过来,搂着我,目光有些深情。他说:“我只是心疼你!看你花了六个小时写出来的文章没人看。而某些自媒体人用个软件,复制粘贴一下就可以日更数篇,吸粉无数。”
“他们那样写的文章可以出书吗?就算有了粉丝也没用啊。如果让我做文字的搬运工,我宁愿不写。因为我喜欢写文章,而不是喜欢复制粘贴。”
“艳儿,你可以把这段对话写下来,我觉得你讲的特别好。”
“真的吗?”
“真的。”
“我才不写呢,我刚才都是有感而发,现在都忘了。”
写到这,已经凌晨2点12分了。老公的呼噜声在旁边此起彼伏。夜特别静,我的心更是如此。四周一片漆黑,只有手机微弱的光,我的所有存在感都藏在这里,我很享受这种与自己对话的感觉。回忆初来简书的那天,2017年11月26日,已过去一个多月。到目前为止,我已经写了2万多字,最高的阅读量是29,给简书首页投稿13次,没一次成功,粉丝6个。
我曾迷茫过,我想为什么我的文章没人看,于是不随大流的我也开始研究写作。后来我发现我的文章越来越标题党,越来越华而不实(其实连华都算不上)。直到3小时前,看到去年的茶的文章。
去年的茶是一个奇人,一个隐士,一个非主流的人。我不知道他多大,但某篇文章说他年纪轻轻,那应该是85后或者90后吧。他学历简陋,初中毕业。他不打游戏不怎么接触人,过着“归园田居”的生活。但他自己说他还活在世俗里,毕竟陶渊明也就一个。
他有过一段感情,但最后因为物质原因无疾而终。他说他等了那女孩三年。半年前,那女孩结婚了,但他好像还没彻底走出来。好的作家都是用情至深的人,也许他是故意把自己尘封在过去,只为了到达一个更美的未来。
他曾告诉自己,必须用十年的时间隐藏,只为憋出一部惊世骇俗的作品,出一本书,了了自己的作家梦。
那段日子,他每天逼自己,一年看100多本书。每天早上七点起床,边刷牙洗脸边听书,坚持一天看十六小时书,晚上睡前还要听一些文学讲解。
他喜欢看名著,不喜欢看青春文学。很多人问他,怎么才能写出好文章?他说这个没有捷径,就是靠大量阅读跟练习。说的悬一点,就是靠感觉。
他不喜欢钱,即使非要落入俗套,他也只拿自己必须拿的。他拒绝了很多出版社的邀请,甚至拒绝在简书开个人写作课,总之一切跟文学无关的东西都休想跟他扯上关系。
说实话,我特别欣赏他这样的人。知道自己想要什么,永远保留自己的底线。他赚钱是只为了填饱肚子,多的钱拿了便觉得脏。
但我也知道自己没他的雅量。毕竟我在这个社会浸泡了太久。想必所有单纯美好的梦想,一旦跟金钱挂上勾,就会显得不纯粹了。
我虽不物质,但除了基本的物质之外,我还追求那种“不为财忧”的生活。所以,我是那种游离在物质与精神世界之间的人。
我知道自己想要什么。但我也明白,要想无忧无虑的活在精神世界里,物质生活一定要先满足。
有时候,我会想也许人永远都不会完美,因为他/她有一副躯壳要喂养。
但此刻,我很满足,至少我做回了自己。抛开所有技巧,我就是想表达自己。做到如此,就已足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