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的体验
婚姻中的男女在日常接触中,随着对彼此的了解深度,相应地神秘感减弱或完全没有像婚前一样满怀对方的期望。
特别是疫情期间,夫妻在相处的时间上更是以比往更多,在封闭的空间内每天或都能看到对方最真实的一面。
有的之各方因素的影响,有的在争执、冷战中升级,有的一方选择包容,在心平静气之下将问题化解。
有人将婚姻阶段看作是由一节节车厢组合而成的火车,它驶向的最终目的亦是婚姻求得的圆满,在此期间,有些人一旦下车就再也没上来;有些人下了车寻不着要去的方向,再想上来,发现火车早已驶出。
人是复杂之物,相应的每个人对爱的感受,即爱的体验亦不同。它们有的受环境的影响;受生物基因的影响;还有的人在某个阶段受其重要他人的影响;当然还有幼时的父母关系亦能成为成年后的不同;以及两性间的差异性,这些都将以其自有模式表现在婚姻关系。
父母的依恋关系,是孩子依恋的形成
好的情感有治愈作用。被爱情充满着的夫妻,从对方那里能看到被重视、被尊重的感受。孩子在这样的氛围里,接收到的都是有关于“爱与被爱”的主题,在他们的内心深处也会承袭这种温暖的感觉。
在日后的人际关系,或婚姻关系中慢慢地渗入其间。这种潜移默化看得到的爱之互相,在下一代那得到了丰富的精财富。
孩子从小形成的安全依恋使其成年后的人格亦是正态的,不易被情绪掌控,其安全型的人格特征是长期相对稳定的。古语有云:三岁看大,七岁看老。人之性格的养成,人格的定性,在原生家庭就能发现端倪。
正是要送给孩子最好的礼物,就是给他们创造一个美满的夫妻关系。父母关系的乐融融,处之于内的孩子,感受到的又岂是一句满足呢?
反之,婚姻处在混战中的日常,孩子目睹自己最亲的父母行互相伤害之事,小小心灵在这种不稳定的家庭关系里,易变得敏感、软弱。夫妻关系不好的父母,有时会将无法处理的个人问题代入到孩子中,情绪失控或会对孩子施以打骂或冷淡等攻击。
父母不良情绪在孩子面前渲泄之后,其中一方并没有在心灵上真正得到真正的慰籍。而孩子一面体验着不和谐的父母关系,一面还得承受由他们生出的消解不了的负能量。这样的孩子成年之后或偏激、或淡漠、或敏感,安全感缺失等多种不同型态的分布。如疏离型、恐惧型、痴迷型等。
进入婚姻后,亦将重复一种跟父母一样的沟通关系,这种并不是自带的遗传,而是一代代的模仿,如若还是依从这种模式的话。
两性间个体的差异,对爱的体验感亦不同
男女之间的生理方面存有不同,其想法也不同。男性在选择伴侣时,会更倾向于外貌,女性则以财富置前。当然这并不能一概而论,大体上这种差异性在于男性的思维较女性理性,即工具性思维;女性则更感性,更注重细节,生活当中我们会发现女性往往能记得各种与其相关的节日、纪念日,并希望对方能够对应地满足。如伴侣同样是浪漫型,恰好贴合了女性对尊重所需,亦在婚姻关系里对关于爱人的体验当是朝着满意的状态,
当然,万事万物皆有不同,人不可如机器人一般,就如此模型。有些既不是默默而作的行动派,有些连行动也不会,如一方又是上述的浪漫型,往往会有截然不同的结果。
人之自尊高低影响着爱的体验
男女之间在婚姻关系里,往往会因为一方的意见不同,带有“我不认同”的观念。自尊高的人即便在婚姻关系中有受到不舒服的体验时,其会对自己的特质持正面评价,不会因一方说了什么而影响过多的自我否定,相应的也更能修复婚姻关系。
低自尊的人不仅对自己亦对别人也都怀有负面的评价,在遇到批评时,情绪会随着惯性的否定而生出,引起别人不适。当然长此以往,自我的身心健康也会受到影响。
适当的生气、发怒,有益于缓解被压制下的不良心境,但如较长地不改变自我认知下的低自尊,于人于己都是一个不好的结果。
正因为男女之间存在的差异性,一方往往以自我的标准要求对方,在得不到满足时,前者生出的抱怨、批评在另一方看来是无奈且无理的。
人为独立的个体,其个人经历亦不同,对于从小存有对爱的体验感当然也是不同,强硬地要求对方而改变,对方或有“为何要改变来迎合你”的想法?
婚姻关系中当发现无法改变对方又让彼此的情感陷入更大的冲突时,你又想继续维系这段婚姻,那唯有自己改变。改变别人不如从改变自己开始。改变思维、提升认知,在一定程度上看到的又将是不一样的自己或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