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爱(二)
二零一九年二月三日 星期日 晴
为什么爱(二)
弗洛姆说既然不能回头,人只能继续前进,不断发展人的理智,用一种新的、充满人性的和谐取代永不复返的类人猿时代的和谐。
接上篇“为什么爱(一)”。
人克服孤独感,一种初级的方式是不同形式的纵欲,如自我引起或毒品等造成的恍惚状态,原始部落许多仪式,在短暂的极度兴奋中,让人感觉世界消失了,与世隔绝的感觉也随之消失。如果是集体纵欲,还会体验到一组人共命运的感受,从而加剧了这种效果,且不会引起恐惧感和羞愧感,但若生活在失去这种仪式的文化中,人就会受到良心谴责的痛苦。
这种方式使人完全彻底的脱离周围世界,以至于不再感到与世隔绝,因为它与之隔绝的世界从他的生活中消失了。但我们都知道,世界依然还在,纵欲本质上是一种精神的虚幻。这种是强烈的或激烈的,需要整个人全身心投入进去,而且不断重复。一旦面对世界,我们会更加痛苦,不是长久之计。
面对客观世界,另一种高级的克服孤独感的方式是人与自然的再次和谐,也就是天人合一,但我们需要明确是怎样的天人合一。
古往今来,中国人一直孜孜追求“天人合一”的境界。如道家认为,天是自然,人是自然的一部分,要摆脱世俗的制度、道德等枷锁,要“绝圣弃智”,重新复归于自然,达到“万物与我为一”的精神境界,所以说“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庄子更是发扬“道”的精髓,形成了道家美学,如在《庄子 齐物论》中“庄周梦蝶”的故事:“不知周之梦为蝴蝶与,蝴蝶之梦为周与?周与蝴蝶,则必有分矣。此之谓物化。”那时天人合一的状态,也是一种美的状态。
大道时而化为庄周,时而化为蝴蝶。无论是自己梦中变成蝴蝶,或是蝴蝶梦中变成自己,其实还是原始的和谐,一个没有意识的世界,只有在神话或宗教中“实现”,或在人的精神世界中想象。
当人脱离自然,再想回去时,带有火剑的天神挡住了人的归路。这样的天人合一,或许直到人死亡,失去意识后,化作一抔黄土,才能实现。这也是神话和宗教往往非常关注人死后的世界的原因。
既然此路不通,则另寻他路。那就是发展人的理智,让我们的思想、行为,尊重自然,顺应自然,和谐共处,也就是按客观规律办事,让你我的生命遵循“自然之道”,延伸生命的长度。
这种和谐的一种高级方式是创造性劳动,如木匠做一张桌子,金匠打一件首饰,画家作一副画等,在创造性劳动的过程中,人与对象合二为一、同世界达成一致。如被米芾称为“中国行书第一帖”的《兰亭序》,表现为自然天成、和谐畅达的柔性美,正是道家“天人合一”美学的一个例子。
这种创造性劳动,只适用于自己计划、进行并看到成果的劳动。但是,现代化工作分工越来越细,一个职员、一个流水线工人,在工作程序中几乎不存在这种特性,成为机器或官僚组织的一部分,不再是“自我”,因为除了适应社会外,再没有与社会达成一致的可能性,而只有统一性。
路在何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