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开发商起诉购房者胜诉,你怎么看?

2018-08-15  本文已影响190人  遛遛说

前两天看见一条新闻,被开发商的一波操作给征服了。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西安一开发商以签订和同时,没有预售证为由,将两年前内部认购并交付全款的一些购房者起诉,要求确认合同无效。6月8号,一审判决购房者之一的李女士与开发商所签的合同无效。昨天,二审开庭,结果暂时未知。(引用内容来自“无锡特价房”所发布的内容)

看过这个新闻的你,是不是同样被这样的一波操作给征服了?是不是想着居然还有这样的操作?被告则认为是开发商恶意诉讼,因为这几年西安的房价从 7000 多每平米涨到了将近 25000 每平米,涨幅达到了 3倍 还多,认为开发商故意阻挠合同生效,不想交付房子。开发商则认为合同在2016年就被房管局认定为无效,要求清退,但是与购房者就赔偿没达成共识,加上资金链断裂没法获取售房许可证,所以售房合同无效。总之,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

利与信的纠缠

都说无利不起早,既然双方都知道没有售房许可证,为什么还要签合同售卖?既然拿了全款,现在起诉购房合同不作数,是不是过河拆桥?16年就被房管局要求申请售房许可证,但是拖到一审之后才获取,但是在这之前有钱来商量赔偿问题,却没有钱来申请售房许可证?相关部门,有没有深入跟踪调查追责,加大处罚力度?这个中缘由,谁知道呢。

在生活中,貌似合同的陷阱无处不在,有些人,有些公司为了利益,抛去了契约精神。在今天,信任危机本来就无处不在,看见类似的新闻,是不是瞬间有些心凉凉?难道真的要靠严格的律法,才能让公众拾起信心?身处现在的社会环境,我们是幸福的,毕竟各种资源还是相对比较充足的,但是相比于资源比较匮乏的那个时代,我们貌似缺乏了一些基本的物质之外的东西。那个时候的社会,至少还有夜不闭户的可能。

结语

在这个没有钱是万万不能的社会,除了追求金钱之外,是不是能遵守一些基本的底线?毕竟一个和谐的社会,不是仅仅靠财富来维持的,至少得让大众觉得自己是被公平对待的,而不是被宰的羔羊。希望明天会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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