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一读15|为什么中国公司法律合规部必须具备中西贯通的能力
2023-02-11 本文已影响0人
侯永红
为什么中国公司法律合规部必须具行中西贯通的能力,主要背景与理由:
1、英语于全球商业世界里的垄断语言工具地位。
2、英美法系乃至于英美法域的法律实务群体均一直于全球法律实务圈占据牢牢的优势地位,且此等优势地位有增无减。
3、全球商业化规则体系的“西方化”特征依旧明显,且短期内难以褪除。
中国公司欲走向真正的高质量全球化运营,除培养中西贯通的法律合规人才以适应法域全天候运营需求外,别无他途,且民营企业与国有企业亦概莫能外。
即便相关民营企业或国有企业只在或主要在中国国内运营,但全球商业世界里的供应链与价值链,乃至是中国法律监管规制框架向发达市场经济法治国家的借鉴与学习于自身体系中的体现与反映,也对于相关中国公司构成不可忽视的影响。
全球化发展至今,纯“国内”业务已越来越少,除非由于种种原因较为封闭的法域才能实现自我发展。
作者认为,中国公司法律合规部可以从以下方面培养并保留此等中西贯通的能力:
1、打造强捍的母语中文与法律专业英语的运用能力。
2、高度重视国际经济法律规则与惯例的学习。
3、着力于主要市场经济法治国家关键部门法领域的研究与掌握。
4、时时注重培养自身法律合规部的全球化视野与格局。
今日之商业世界,纯国内商业活动已越来越少,任何商业公司欲取得成功,借鉴发达市场经济国家丰富商业经验并致力于国际化拓展的必由之路。
作为为公司保驾护航的法律合规部,应时时注重培养自身全球化视野与格局,无论是对全球新兴商业模式的研习,还是对不同法域立法、执法实践,法律文化,商业文化的学习与适应,都应随着公司商业版图的拓展而不断更新提升。
读《法总工作手册公司法律合规的三十六计》笔记
作者:沈悦志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