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逾矩的自由
最近一直在思考应该写什么的问题。
年龄的增长与倾诉的欲望成反比,甚至对是否被理解也已经浑不在意。很多事情在脑子里过一遍就化作云烟,很多私人化的体验也因其私人化而失去了被阅读的欲望。那种“指点江山,激扬文字”的快感,那种“栏杆拍遍,无人会、登临意”的愤懑,似乎都已远去。生命在以另一种方式呈现,而文字似乎也需要以另一种方式绽放。
在无畏的年龄里,世界非黑即白,人性非善即恶,规则的存在就是用来被打破的。那时的万丈豪情无法被束缚,一定要在文字里自由驰骋才觉得酣畅淋漓。诗词的格律无异于枷锁,远观可以,动笔写就是找虐。可是,走过了很多路以后,不必有人教就能体会到,其实规则之内才是舒适区。
也许,这正是我重新爱上格律诗词的原因。对于那种半明半晦、欲说还休的情愫,格律诗词成了最好的载体。她有丰富的意象世界,与文化血脉相连,与现实若即若离;她可以让你不必关注形式创新而只关注内容,在语义的维度里求深入;让你发表心灵而不公开隐私。艺术的本质是保存生命情感而非描摹现实。一曲《锦瑟》,将刻骨铭心描写到极致,读者只需去感受即可,又何必要考据诗人的每个私人事件的细节呢?
现代人写的格律诗和自由诗一样都是现代诗,表达的都是现代人的情感,形式不同而已。只不过自由诗尚在发展中,标准很模糊,审美也不确定,而格律诗词经过时间的沉淀和世代诗人的努力已经在形式上和审美上有了成熟的鉴赏体系。格律就是不断试错之后总结出来的最能够体现美感的一种形式规则。
其实我很佩服写自由诗的人。他们对语言形式的探索和对意象审美的重塑对于诗歌的发展意义重大。美好的有价值的东西一定能够经得起时间的检验,但期间却需要不断地尝试,不停地被质疑。写现代诗需要极大的勇气和激情才能够坚持。然而,真正的艺术天才会成为立法者,引领一个时代的风格和范式,让语言的艺术表现力呈现出新的风采。
我大概已经失去了这种一往无前的试错的勇气。五十而知天命,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能做到在格律之中自由驰骋,从心而不逾矩,获得一种不焦虑的自由,足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