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默识编《周易集义》之震为雷
震:亨。震来虩虩,笑言哑哑,震惊百里,不丧匕鬯。
彖曰:震,亨。震来虩虩,恐致福也。笑言哑哑,后有则也。震惊百里,惊远而惧迩也。不丧匕鬯,出可以守宗庙社稷,以为祭主也。
象曰:洊雷,震。君子以恐惧修省。
震,八纯卦之一,上下均为震。虩虩,恐惧貌。鬯,祭祀用的酒。匕鬯,指祭祀。洊,再,又。震为雷,上下两个雷,这就是震卦。以打雷使人恐惧为象,喻君子因有所畏惧而修身自省,故能在突发事变下,亦能谈笑自若。百里,古诸侯国疆域,诸侯出教令,而国内皆闻。在宗庙祭祀时,人君用刀分割祭肉,用酒祭告上天,故以匕鬯指祭祀。人君能修身自省,教化百姓,则不会失去宗庙(即不会失国)。故君子因恐惧而致福,是因为有敬畏方有法则。
干宝曰:周,本德震之象也,为殷诸侯,殷诸侯之制,其地百里,是以文王“小心翼翼,昭事上帝,聿怀多福,厥德不囘,以受方国”,故以百里而臣诸侯也。为诸侯,故主社稷。为长子,而为祭主也。祭礼荐陈甚多,而经独言不丧匕鬯者,匕牲体,荐鬯酒,人君所自亲也。
周本百里小邦,但文王能小心翼翼,修身养德,故以百里而臣诸侯。周为嫡长子制,故长子方能主祭。祭祀用器物虽多,但需人君亲力亲为的,只有用刀宰割祭肉和用酒祭享上天,故卦辞中只言匕鬯。言长子,因震卦为长男。
《河洛真数》云:雨雷相继为荐,君子观之,以之处事,必恐惧以先之,修省以继之,修省者,恐惧之用功也。修其身,省其过,则无恐无惧矣。
君子观雷电之威而知恐惧,惧后知修省,然后能无恐无惧。
馀本曰:震惊百里,只是足笑言哑哑一句意,大意谓人平时若能恐惧,则可以致福。虽卒然祸变之来,亦无可畏也。
知恐惧则有规矩,故能因恐惧而致福,虽遇突然之变故,亦可无畏。
愚案:虩虩,恐惧貌也。《说文》云“鬯,以秬酿郁草,芬芳攸服,以降神也。”震雷而阳动以物生,几者动静之微也,恐惧而修省以敬畏,以一日克己为仁,威镇而祭,福致而乐也。
虩,音细。鬯,音畅。编者对卦辞中的生僻字进行了释义。秬,音巨,一种黑色的黍米,古人用来酿酒。
初九,震来虩虩,后笑言哑哑,吉。
象曰:震来虩虩,恐致福也。笑言哑哑,后有则也。
初九阳刚得位,为震之首,有阳刚之德,故能知惧而敬,然后修省自身,因恐惧而致福,知敬畏而有法则,故有笑言哑哑之吉。
干宝曰:得震之正,首震之象者。震来虩虩,羑里之厄也。笑言哑哑,后受方国也。
干宝认为,震来虩虩,指文王被纣王拘于羑里之厄,笑言哑哑,指文王成为西伯。
范仲淹曰:君子之惧于心也,思虑必慎其始,则百志弗违于道惧于身也。进退不履于危,则百行弗惧于祸,故初九震来而致福,慎于始也。
初九为一卦之始。凡事慎于始,惧于心,战战兢兢,如履薄冰,则震来先惧而后可得福。
李过曰:有则,谓君子所履,出处语默,皆有常则,不以恐惧而变也。
则,法则,准则,行为规则。君子一言一行皆有其准则,故处变亦不惊。
愚案:初阳以动,闻之恐惧以变,而后笑言以则,处震之道也。
闻震知惧,而后能笑言,全因一个“变”字,知惧则变,修身自省而有则,故能笑言哑哑。
六二,震来厉,亿丧贝,跻于九陵,勿逐,七日得。
象曰:震来厉,乘刚也。
初九之震,其来汹汹,厉不可当。六二才弱无应不能敌,故弃其资财而远避。但六二以阴履柔,居中得位,足以自守,故可静待初九之刚自衰而有得。乘刚,指六二居初九之上。
王弼曰:震之为义,威骇怠懈,肃整惰慢者也。初干其任,而二乘之,震来则危,丧其资货,亡其所处矣,故曰震来厉,亿丧贝。亿,辞也。贝,资货,粮用之属也。犯逆受戮,无应而行,行无所舍。威严大行,物莫之纳,无粮而走。虽复超越陵险,必困于穷匮,不过七日,故曰勿逐,七日得也。
王弼认为,六二乘初九之刚,但初九为震之主,干震之任,故六二危而丧其资财,虽逃于险陵,必困于穷匮,故初九不用追逐,六二自会被擒。
《河洛真数》云:六二因初九之猛厉,勃然而动,骤然而来,何可当也。六二才位俱柔,惟能以柔避刚,以静制动,远避而勿逐,俟之久而刚自衰,则吾无丧而有得矣。
《河洛真数》则认为初九猛厉不可当,六二避之,静待初九自衰,则六二前所丧之贝,可失而复得,勿劳逐求。显然,王弼和《河洛真数》对“勿逐,七日得”的理解完全不同。
愚案:处震之时,危厉至蹱而来,惧以柔静跻于九陵而避之,虽丧其货贝,不逐之,七日亦可复得也。
编者也是认同《河洛真数》的观点。危险来临,舍弃财物而远避以保身,则财物终可复得。
六三,震苏苏,震行无眚。
象曰:震苏苏,位不当也。
六三以柔居刚,当震之时,其位不正,故震来而有恐惧之意。若能知惧而修省,可免灾祸。苏苏,恐惧貌,眚,过错。
虞翻曰:死而复生称苏。三死坤中,动出得正,震为生,故苏苏。坎为眚,三出得正,坎象不见,故曰无眚。《春秋传》曰“晋获秦谍,六日而苏”也。
虞翻认为苏是苏醒,死而复生之意。似乎是唯一这么解释的人。
《河洛真数》云:神气缓散,苏苏是也。三位不当,故有如此情状。三能自震惧慊然于心,不以富贵利达为乐,不以惊危贫贱为忧,所行如此,则无眚矣,乃震行是也。
缓散,同涣散。因恐惧而出现神气涣散之象。六三以阴据阳,其位不当,受震而惧,然后知足自守,不以富贵为乐,不以贫贱为忧,可以无咎。
胡煦曰:苏者,动而明也。即《礼记》“蛰虫昭苏”之苏。盖由静方动,由昧方觉之象。变离故明,止是不自觉而惊惧之意。震者,明德之初几。艮者,反身而诚之妙用。
六三动变为阳,则下卦之震变为离卦,“变离故明”,即胡煦所说六三“动而明也”,这也是对“苏”的一种解释,但六三变九三非其主动为之,故“只是不自觉而惊惧”,对自己的突然变化感到“惊惧”。震之六二、六三、九四互为艮卦,艮与震正好上下颠倒,即艮为震之“反身”。
愚案:以静处震之时,动悔而不悔则无灾眚也。
六三阴居阳位,阴为静,本应动则有悔,但处震之时,随震而行则无眚。
九四,震遂泥。
象曰:震遂泥,未光也。
六三、九四、六五互成坎卦。九四以刚居柔,其位不正,而处坎险之中,陷二阴之间,本有阳刚之才,亦无从施展,如堕入泥淖,即“未光也”。
虞翻曰:坤土得雨为泥,位在坎中,故遂泥也。在坎阴中,与屯五同义,故未光也。
九四动变,则坎变为坤。坎为水,坤为土,土得水为泥,九四位于坎中,故陷于泥淖之中。屯之九五,小象辞亦曰“施未光也。”
程颐曰:九四居震动之时,不中不正,处柔失刚健之道,居四无中正之德,陷溺于重阴之间,不能自震奋者也,故云遂泥。
九四虽有刚健之才,但不中不正,陷于四阴之中,不能自振奋起,可惜。
胡煦曰:遂者,顺而不返之意。泥者,溺于险陷而不能奋发也。四处柔而刚不足,不中正而德不足,陷于二阴,是无能为之才,而又溺于晏安之私者。
九四居柔,陷于重阴,才德不足,又溺于安逸,是无能为之庸才。
愚案:震惧之时,刚处柔而不动,犹陷乎泥中,其志安能光大哉?《汉书·五行志》李奇曰“震遂泥者,泥溺于水,不能自拔”,是其义也。
溺于安乐,如堕于泥塘之中,不能自拔,何以光大其志?
六五,震往来,厉,亿无丧,有事。
象曰:震往来,厉,危行也。其事在中,大无丧也。
上来往,下为来。六五下乘九四之刚,上承上六之阴,而以阴居阳不得其位,故往来皆厉。但六五居中,故不会有大的损失,仍能保有其位。有事,一般认为是指祭祀,五为君位,君王不失祭祀则说明宗庙社稷仍在。
程颐曰:五所以危,由非刚阳而无助,若以刚阳有助为动之主,则能亨矣。往来皆危,时则甚难,但期于不失中,则可自守,以柔主动,固不能致亨济也。
六五以柔居刚而不正,在下无应,乘刚承柔,故往来皆危,但居中则可自守,故虽不能亨通,却能不失祭祀。
愚案:有事,谓祭祀也。震惧于往来之间,危厉以行,守中于有事之主,无丧其位也。
六五虽危,却是能守中之主,故能不丧其位。
上六,震索索,视矍矍,征凶。震不于其躬于其邻,无咎。婚媾有言。
象曰:震索索,中未得也。虽凶,无咎,畏邻戒也。
上六以柔居刚,其位不正。处震之极,为震所惧,志气萧索,瞻视彷徨,犹疑不定,以此而行,其凶必矣。以柔弱之身,处动之极而知惧,知惧则能预为之备,故震于其邻而己无咎。婚媾,指六与三爻本为应,但上六与六三同为阴爻虽亲但非应,故六三有责难之言。
郑汝谐曰:上以阴柔之资,而居一卦之上,其中无所得,不能自安,故震索索而气不充,视矍矍而神不固。人之过于恐惧者,固无足取,若能举动之际,睹事之未然而知戒,亦圣人之所许也。
上六阴柔之资,居震之极,战惧惶厉亦属正常。但凡事只要能预先做好准备,亦可无咎。
愚案:以柔静处震之极,索索之动,矍矍之视,征往必凶也。然震惧之时,躬身以反,畏邻以戒,虽无咎,婚媾亦有言也。老子曰“豫兮若冬涉川,犹兮若畏四邻”,是之谓也。
上六为过于恐惧之人,故征往必凶。但能躬身守静,见震于邻而知自戒,亦可无咎。婚姻难免有口舌之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