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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氏春秋》如何为“变法”辩护

2019-11-10  本文已影响0人  超甜吖

春秋战国时期周王室衰微,各诸侯国为了能够在诸侯国竞争中取得优势,纷纷聘请社会上的优秀知识分子参与变法。各国的既得利益者当然不甘于自己的地位被削弱,纷纷行动起来由此产生了剧烈的新旧势力的冲突。一些新兴的知识分子出身的官员,为了能够在与旧派贵族的竞争中取得优势,纷纷开始组织人手编撰书籍以阐述自己的政治与社会主张。下面这篇小故事就是《吕氏春秋》里的一个发人深省的案例。

楚国人想要偷袭宋国,派人先把河水的深度标记好。不久后,河水暴涨,楚国人不知道,仍然按标记在夜间涉水过河,淹死的人有一千多人,军队变得像城里房屋倒塌一样惊恐。先前他们做标记时是可以沿着标记过河的,如今河水已经上涨,他们还按标记过河,这就是他们失败的原因。

如今世上主张仿效古代帝王法典的人,就像这样。他们所处的时代和先王的法典都发生了变化而不同了,却因为是先王的法典就要效仿它。用这样的方法治理国家,难道不觉得可悲吗?所以治理国家没有法度就混乱,但守着先王的法典不变就会有错误,混乱和错误是不能保住国家的政权的。世道变化了,变法是应该的。这就好像一个名医,对于千变万化的疾病,用的药也千变万化。病变化了,但药不跟着变,那么原来可以长寿的人也会变成短命。

所以,做事一定要按照方法来行动,变法的人应根据时代的变迁而有所变化。如果按着这样做就不会做错事了。那些不敢议论法典的人,是一般的百姓;拼死去维护旧的法度的是官吏;按照时代的变化来变法的是贤能的君主。所以,古代拥有天下的七十一位君王,他们的法度都不一样。这不是为了要和别人不同,是因为时势不同的原因。所以说,能利索地砍断东西就是好剑,不一定要求得莫邪剑。能日行千里的就是好马,不一定要有千里马的名声。那些成就功名的人就是古代帝王的千里马啊。

楚国有一个渡江的人,他的佩剑从船上掉进了江里,他马上在船上刻了一个记号,说:“这是我丢了剑的地方。”船停了后,他在所刻记号处跳下水去找剑。船已经航行了一段距离,而剑是没有移动的,像这样来找剑,不是太荒谬了吗?用旧的法度来治理国家的人,和这个人一样。时代已经变了,但法度没有变,用这样来治理国家,难道不困难吗?有一个从江边走过的人,看见有人正要把婴儿扔到河里去要他游泳,婴儿啼哭,于是问其中的原因,他回答说:“这个孩子的父亲擅长游泳。”孩子的父亲虽然擅长游泳,但他的孩子就马上会游泳吗?像这样对待事物,也一定是荒谬的。楚国处理政事的情况,就跟这很相像。

格劳孔有话说:变法者,要有冒天下之大不韪的精神,但是变法的过程一定要维持在社会能够接受的范围内,不可为了理想的目标强行去推动。这样反而可能功败垂成。要知道,最好的因,可能结出罪恶的果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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