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约结构主宰成本定律(再续三)——读《经济解释》(一百八十)
其实转移定价的讨论,本身也就带出了一个问题 —— 当然这个问题也可以直接从定义来触发,就是:
让我转到上头成本与直接成本之间的灰色地带吧。
作者示范了一个很好的思维方法论,也就是从两个极端看:
第一个极端起于交易费用的阻碍性太强,合约的安排无从以产量算支出。
注意,作者用的是“阻碍性太强” —— 什么阻碍了呢?是信息的壁垒,具体来说:
有共用品性质的资源是好例子。
一家公司的名牌宝号可以很值钱,往往是曾经花了庞大投资才获取的租值,但拥有者无从按产量算使用宝号的费用。
而且,每天的广告支出也不能算作“投资”,只能算作费用。而要注意的是,哪怕是按照线索转化付费、按照点击量付费等支出形式,也只能算是一个有偏的方法 —— 其本质上也没有衡量,那些用于形成品牌意识的支出是多少、以及其带来的价值是多少。
再来区分一下:
发明专利或商业秘密,虽然租用合约不易处理,但存在,你按产量租用是你的直接成本。
如果秘密或专利是你自己拥有,因为是共用品性质你无从计算每件产品的费用为何。
自己拥有,自己使用,有共用品性质的资产带来的租值是上头成本,没有灰色地带。
所以,其实很多时候,难的就是掌握对于世界变化的认知、以及对于概念差异的认知。
而另一方面:
另一个极端,是上文提到的以件工算工资,是直接成本无疑问,没有灰色地带。
引申一下:
分红或分成合约也可以从量的变动看直接成本的变动,也无疑问。
没错,这是折线形式的直接成本了,然而:
这里有一个麻烦:分成如果没有其他约束会出现抽税带来的效果,所以分成合约的结构会比件工合约来得复杂。
这里同学们要读我一九六八年发表的《佃农理论》。
不展开了,等读《佃农理论》再说。
除了两个极端:
灰色地带是比较容易出现了。
举例:
例如以时间算工资。。。
这里是长期合约,比如现在常见的,嗯,德鲁克称之为“知识工作者”,出现的原因有二:
其一是量度时间只是一个委托的量,不是产品本身。。。
之所以监督委托,而不是产品本身,是因为:
监督产量有较大的困难。。。
一言以蔽之,交易费用是也(O(∩_∩)O哈哈~),这里是监督的费用了 —— 付出的代价,就是委托的量,一般来说是“投入”,而不是“产出”,会有各种各样的损失。
其二是时间工资合约为期愈长,生意的变化带来的产量波动可能很大。
这两个没有因果关系 —— 但是确定性的雇用本身,实际也是在让企业家抽出时间和经历,去对抗更多的波动性。
精彩的分析随后来了,表面上来看,付出的都是经理人的工资,是不属于租值的上头成本,尤其是在生意稳定情况下更是如此;然而,在不同情况下,本质会大不相同 —— 或者说,其工资中本来就有各种成分:
生意大跌,你不关门、不毁约,你发给经理的工资要切进上头成本的租值去。
你发给该经理的工资。。。是上头成本的租值下降。
所以,这里付出的工资,是对租值的蚕食了。
如果:
你还因为预期可有转机而继续支付工资,可以关门但不关,是赌博。
对应地,生意变好的时候,付出的工资可以是上头成本,可以是多赚得的租值 —— 假定你没有进行分成,也可以是赌博、也就是运气得来。
但是,站在决策雇用任何一个人的时候,如果考虑反事实,这里的计算和分类,是不是都是赌博呢?或者本身就都是real option呢?是的,没错。然而,对应地,作者的分类,是说随着事实的展开,你不采取行动来应对事实的变化,从而带来的差异,是什么 —— 两者都对。
那么,企业家赚的是什么?什么是企业家精神?其实里面也包含了很多因素呀,对照着经理人的工资这个分析看,就是了。
最后,看作者的本节总结吧:
我希望从这节同学们可以知道,边际分析要用得有弹性,要懂得怎样容许灰色地带的存在,也要知道做生意的人在灰色地带的选择往往举棋不定。
这句话是有仁义之心了;接下来:
灰色地带有灰色地带的处理方法,跟没有灰色地带的处理方法不同。
不知世事,以为没有灰色地带,是怪不得做生意的人嘲笑经济学者的。
后记:
这一节的笔记写得尤其的长,主要是想起了魏朱商业模式、商业模式画布、王慧文的一些分析、以及各种商业分析的套路等等,忍不住进行了延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