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智能的生物学基础(5)

2022-01-26  本文已影响0人  朴实李

诚然,对任何生物学的研究来说,遗传学家的发现都应该是一个起点。毕竟我们都是有生命的有机体,而且在一定意义上,我们所能够成就的一切,都保留在我们的遗传物质中。而且,基因型——由双亲的遗传所决定的生物体的组成——与表现型——在特定环境中生物体表现出来的可以观察得到的特点——两者之间的差别,是我们对任何人类个体的行为及其智能轮廓进行研究的基础。另外,对于变异的观点同样也是公认的:由于双亲中的每一位都贡献了难以记数的大量基因,由于这些基因有着无数的组合方式,所以我们不必担心任何两个人(除了同卵双胞胎之外)会过分地相像,也不必担心任何两个人会表现出完全相同的智能轮廓。

遗传学在解释简单生物体的简单性状方面,取得了极大的进步。我们对果蝇行为与结构的遗传学基础,已经积累了大量的知识。通过遗传模式的研究,我们对镰刀形细胞贫血症、血友病与色盲这样特定人类疾病的病理学机理,也已经基本掌握。但是对于更复杂的人类能力,例如解方程的能力、欣赏或创作音乐作品的能力以及掌握语言的能力,我们对于遗传所起的作用以及在遗传的显型表现方面的知识,却依然少得可怜。首先,我们不可能在实验室里对这些能力进行实验性研究;其次,任何复杂能力的性状,并非只与一种基因或一组基因相联系,它反映了许多个基因的性状,而且其中大量的基因是多形的——能使许多不同能力在一系列环境里得以表现。确实,一旦考虑到像人类智能这样宽泛(且含糊)的能力问题时,我们应不应当使用“性状”这个词,还的确是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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