戒赌

赌博的六过失与六灾患

2019-06-01  本文已影响15人  激励戒吧

贪、嗔、痴

因贪而赌、因赌而输、因输而嗔

复而再赌、痴迷不悟

佛家将人生的万千障碍,总结为三种最基本的烦恼:贪(贪欲)、嗔(怨恨)、痴(迷执),又称“三毒”。毒者,不清净也。因贪而赌,因赌而输,因输而嗔,复又再赌,痴迷不悟……。赌博,可说三毒“全中”。事实上,人皆三毒俱全,三毒随时会张牙舞爪,向疏于防备的我们疯狂进攻,使我们变成某种意义上的赌者,失去钱财,失去亲友,甚至失去生命!

佛陀说,赌博是“损财之业”,具有“虽胜生怨”、“财产日耗”的过失。在《长阿含经》卷十一《善生经》中,佛陀将赌博列为六种损财行为之一,而且列举赌博的六种过失:

 博戏有六失,云何为六?

一者财产日耗,

二者虽胜生怨,

三者智者所责,

四者人不敬信,

五者为人疏外,

六者生盗窃心。

第一,赌博之人,财产逐日消耗,最终可能荡然无存;第二,赌博之人,即便偶尔获胜,必然被人妒忌仇恨;第三,沉溺赌博,风评不会太好,明智之人都会斥责;第四,好赌之人,往往没有信誉,别人不会敬重相信;第五,好赌之人,为人贱视疏远,他人只会日渐疏离;第六,好赌之人,因为心有不足,往往会生起盗窃心。

《中阿含经》也指出,以赌博求财,属于“非道”之一,即不是正确的求财之道。赌博之人,因赌败而有“六灾患”:

赌博有六灾

一,心生怨愤,

二,心生耻辱,

三,夜不安寝,

四,令怨家高兴,

五,令亲属忧心,

六,在人前没有信誉。

归纳起来,佛家认为赌博首先会导致赌者“损财”,继而,“损财”引发赌者精神上种种扭曲的痛苦,然后,再对他人造成严重的影响。至于种种困扰对他人造成影响之后,则不难推知(事实也是如此),这些影响自然会由他人“回赠”给赌者(例如无人愿意与之交往),令他进一步陷于痛苦的深渊。因此,在佛家看来,赌者精神上的创伤,实在不下于钱财的损失。

输,意味着金钱损失、财政危机、家庭危机,还有人会为了翻本,为了寻找赌资走上违法犯罪的罪恶深渊。用佛教的思想看,世界是无常的。既是无常,那就没有恒定不变的事物,没有永远的赢家,更没有常胜。

“十赌九输”是人人皆知的常识。有人做过统计研究,能在赌博上赢取金钱的人,实在是少之又少的。而且,赢了以后能悬崖勒马,做到“落袋为安”的,更是少之又少。很多人又会抱着侥幸心理走进赌场,然后继续开始输赢交替、难以自拔的噩梦。

佛法的最重要的功能就是治心。所谓的“治心”,就是调整人们的心态,让人始终能生活在一个健康、和谐、安乐的心理状态中。

赌博首先是一种病态的心理,其次才是不正常的生活方式和违法行为。因为,赌博的动机是想要人处于不断赢的状态。如果输了,就会有挫败感,就会企图弥补这种挫败感,然后在持续不断的输赢交替中越陷越深。

陷入赌博的人,就会显现出典型的赌徒心理,在追求事业、积累财富中,不愿意也不可能走“寻常路”,总会梦想天上掉馅饼,总是期待一夜暴富、平步青云。人生就会彻底陷入对小概率时间的极度依赖中。或许通过法律手段、社会劝解可以在表面上戒赌,但内心深处的赌徒烙印很难抹去。浪子可以回头,但真正地过正常人的生活,非得有内心的深刻彻悟、清醒认识,和大无畏的勇毅不可。

无惧无畏,昂首前行,大家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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