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3月学习笔记
一个特殊的机会,与一位友司的电商副总监讨论起通过互联网渠道卖基金这门生意。他们分析了多个互联网平台上的投资者的投资行为,发现某个平台上的投资者特别专业,不追涨杀跌,而是做长线投资;于是友司的很多电商营销资源都投入到这个平台。我承认他们做事很用心,并且从商业逻辑上讲,也不无道理。但我告诉他,这种模式应该由财富管理部门来做,通过各种技术手段挑选有价值的客户做重点营销;但电商部门不应该采用这种模式,而是要做更大的生意,做互联网金融。
记得5年前在中欧的课堂上,有同学在发言时说要区分“互联网金融”和“金融的互联网化”;很多传统金融企业打着互联网金融的旗号,做的却是金融互联网化的事情。开通了线上交易功能,做了APP,有了微信服务号,这就是做互联网金融了?远远不是,如果提供的服务还是原来这些,只是把提供服务的渠道从线下搬到了线上,那么这只是金融的互联网化而已。互联网金融是把互联网精神(开放、平等、协作、快速、分享)融入到产品和服务中去,利用技术达到普惠目的。例如阿里余额宝背后对接的是天弘余额宝货币基金,这个基金绝对不是市场上收益最高的货币基金,从来都不是;但是他的价值和意义却无可估量,因为他使得最普通的,资产量最低的,投资期限最短的那部分群众享受到了比银行活期存款利率更高的资金回报率,并且到2018年末持有人户数居然达到5.88亿这样的规模。再例如蚂蚁借呗使用客户的消费和支付数据来判断个人信用,大大简化了个人小额贷款的门槛和手续,使广大普通民众受益;而从分析互联网数据得来的个人信用信息,又通过芝麻信用产品,将其应用领域从金融拓展至生活的各个方面,以至于芝麻分居然可以作为申请加拿大签证时履约能力证明;这些才称得上是真正的互联网金融产品。
简而言之,金融的互联网化是做存量的生意,把现有的业务搬到线上;而互联网金融是做增量的生意,让更多的人能够享受金融服务;正如吴军所说“互联网不是让用户省钱的,而是让用户多花钱的”。所以,基金公司的电商部门绝不应该挑选投资者,而是应该把适合的产品卖给尽可能多的客户,从而达成普惠的目的。以优秀的投资业绩为投资者创造更好的回报是基金公司理所应当的职责,为此,有时不得不限制基金规模;最极致的就是当年王亚伟管理的华夏大盘基金,外面的人买不进,里面的人又不肯卖;几乎把一只开放式基金做成了实际上的封闭式基金。但另一方面,通过技术手段使自身的服务覆盖更广泛的普通民众也是基金公司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方式,而电商部门的价值正在于此。
去年上了吕世浩教授的《知人学》课程,学到看一个人最重要的是“德”;于是这个月在本届ACCA导师计划的最后一次辅导中谈到了人生的成败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个人的“德行”,辅之以商鞅和伍子胥两个案例——表面风光无限的功成名就背后是悲惨的人生结局。造成悲剧的根源,一个在于发展和实践了极为残酷和决绝的法家学说,另一个则做事不择手段,为了报仇,帮助吴国兄弟相残,争夺王位。所以,永远不要认为做事可以不必付出任何代价。
不仅仅是在讲课时发挥下,即便是在日常,也能清晰地感受到诸事的成败因素首先在于人;人不对,一切百搭。招什么样的人进来,已经决定了一个企业之后命运的2/3;公司治理、制度、流程、激励、企业文化等等只能解决剩下1/3的问题,除非运用这些能够换一批新人进公司。所以,不禁产生一个疑问:自己本科学的是企业管理,硕士读的是MBA,现代西方企业管理学的这套理论体系到底有用没用?
当年从安永离职之际,以为到了基金公司干财务,就再也不可能拥有像在“四大”那样专业且具有职业精神的团队。然而,公司在财务管理领域的投入着实令我意外,除了花钱升级财务系统,更关键的是招揽了一个我自认为是“德才兼备”的财务团队;这才让我看到了把公司的财务管理水平提高到行业先进水准的可能。每天与优秀团队一起工作,精神振奋,满怀希望,不断提升;最终达成自己心中的理想与抱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