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显祖“至情说”
汤显祖“至情说”
题文诗:
凤凰鸟兽,无不舞歌。
人为最灵,概莫能外。
生而有情。思欢怒愁,
感于幽微,流乎啸歌。
不学而能,自然而然。
不知所起,一往而深。
世总为情,情生诗歌。
因情成梦,因梦成戏。
生而可死,死而可生。
情之至者,即梦即真。
情生物生,情灭物亡。
至情永驻,死生不二。
一、情感的本体论 “情”是汤显祖理论的核心范畴,认为情感是万事万物的驱动力,不再是对事物被动的反应。
人生而有情。思欢怒愁,感于幽微,流乎啸歌,形诸动摇。或一往而尽,或积日而不能自休。盖自凤凰鸟兽以至巴、渝夷鬼,无不能舞能歌,以灵机自相转活,而况吾人。《宜黄县戏神清源师庙记》
“世总为情,情生诗歌,而行于神。天下之声音笑貌大小生死,不出乎是。因以淡荡人意,欢乐舞蹈,悲壮哀感鬼神风雨鸟兽,摇动草木,洞裂金石。其诗之传者,神情合至,或一至焉;一无所至,而必曰传者,亦世所不许也。”《耳伯麻姑遊诗序》
情感涵盖了所有,人生而就是有情的,人世间的一切不过是情感的不同程度的呈现及其作用,这样情感就被推崇到事物的本源,具有“形而上”的哲学意味的层面,既然情感能够生成一切,那么艺术的生成与创作当然也是由此而来。情感的本体特征使其具有感天动地、超越生死的力量,情感的抒发成为人们自然而然的表达,故而艺术作品对情的张扬能够引起人们的共鸣,产生持久的震撼人心的艺术作用。 在汤显祖的创作中形成了“因情生梦,因梦成戏”这种具有超越性的戏剧原则,并贯穿始终。他在《牡丹亭记题词》对杜丽娘论道:
“天下女子有情宁有如杜丽娘者乎?梦其人即病,病即弥连,至手画形容传于世而后死。死三年矣,复能溟莫中求得其所梦者而生。如丽娘者,乃可谓之有情人耳。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生者可以死,死可以生。生而不可与死,死而不可复生者,皆非情之至也。”
世间最宝贵的莫过于生命,因为钟情生者甘为情死,情之深切又可使人重返尘寰,情感力量的巨大在此得以彰显。情是生命的本真状态和意义价值,因此艺术的创作不需拘泥日常生活的理性逻辑,遵循情感的逻辑即可。实际上,情感逻辑就是艺术创作中的想象和虚构,这正是艺术的特点所在。
其一,由于汤显祖的“情”是一种上升到本体论高度的东西,它可以、应该成为戏剧等文艺的独立描写对象和表现对象。但就艺术内容而言,就显得有些简单、抽象、缺乏感性具象。这就迫使艺术家在“情”的外化中,与外部世界的感性物建立一种交融关系,使情与观念、与生活记忆性表象有机整一,成为有血有肉、生动感人的艺术形象或艺术意境;使戏剧家“情”的外化过程,由审美理想的一般转化为具体、由审美理想的朦胧转化为鲜明的过程。
其二,“情”既然是一种“乘天下之吉凶,决万物之成毁”的本体性的力量,因而,“情”是能造化万物的。情至所极人,是可以再想象中生灭万物,幻化万物,造出一片神奇美丽的“情”之世界的。汤显祖笔下的《牡丹亭》,给我们的正是一个因情而梦,因梦而思、而病、而死,死而复生的情梦世界,一个充满着创作主体灵性、才情和生命意趣、奇艳绝世的情幻世界。
二、 情胜于律的戏剧观 明代中期随着戏曲创作的繁荣以及流派的形成,人们对戏剧的特质和创作规律也随之深入,展开了对戏剧创作以情感为主还是以韵律为主的争论,体现为以沈璟为代表的格律派和以汤显祖为代表的言情派的论争。
吴江派强调韵律,把音律的地位提高到无以复加的地位“宁律协而词不工,读之不成句,而讴之始协,是曲中之工巧。”追求整饬和谐的形式美。汤显祖主“情”反对拘泥于声律,提倡词曲对“意趣神色”的自然表现。“凡文以意趣神色为主,四者到时,或有丽词俊音可用,尔时能一一古顾九宫四声否?如必按字模声,即有窒滞迸拽之苦,恐不成句矣。”意就是作家的创作意图,也就是作品的意蕴,主要内涵是情,根据情感的逻辑展开作品的审美意蕴,这种审美意蕴处在首要的位置,不应让格律禁锢了情感的抒发;趣是作品蕴含着的审美趣味,是意的产物,意的情感内涵自然萌生了趣;神与色是意趣的显现,四个审美范畴相互贯通构成有机的整体,自然的表现“意趣神色”,就不能恪守死板的格式,“万物之情,各有其志”甚至为了情感的表现“正不妨拗折天下人嗓子”正与沈璟的“宁使时人不鉴赏,无使人挠喉捩嗓”针锋相对。为此,他极力反对按照韵律对《牡丹亭》所作的修改,“虽是增减一二字以便俗唱,却与我原作的意趣大不相同了。”
汤显祖把情感作为戏剧的主体和表现的中心,情感先行,韵律作为外在的形式应该服从于情感的表达。虽然有轻视韵律的倾向,但绝非反对韵律,只是在意趣与格律面前,以意趣为主。
三、戏剧创作的“灵气”与戏剧表演的情的参与汤显祖所推崇的“情”是在封建统治所谓的伦理之外的人的自然情感,与李贽在“闻见道理”之外的“童心”是一致的,都主张描写这种自然的情感,在创作过程中见出两者的差别:李贽主张情感的自然流露,汤显祖主张作家的灵感与艺术表现。文学虽然表现“情”,但情感的艺术表现并不等同于情感的自然抒发,情感的艺术表现“必参极天人微窈,世故物情,变化无余,乃可精洞弘丽,成一家之言”,在文学的构思之际,这种情感往往表现为灵感,“自然灵气,恍惚而至,不思而至”“诗乎,机与禅言通,趣与优道合”,这里的“灵气”“机”就是灵感,是作品成功的关键。这种灵感的获得只有性灵之人才能拥有,艺术家应该独具性灵,“天下文章所以有生气者,全在奇士”,构思时文情的活跃、思维的敏捷都依赖于艺术家的情感,情之所至才会手之所至,灵气与唯情是一脉相通的。
汤显祖在戏剧的表演上也卓有见解,他从“人生而有情”切入,认为戏剧起源于“思欢怒愁,感于幽微”,更重要的是他深入的阐发了演员的表演之道,作为演员要深入了解曲词,深入角色,洞悉角色的内心与作者在曲词中所蕴藉的意趣,要求师问友,切磋技艺,表演的时候更要专心致志,排除杂念。只有这样,才能演员自身的素质,达到表演的最高境界:圆转自如。这样在表演的时候,不知“情之所自来”,观众也不知“神之所自止”,整个演出浑然一体,这种效果的取得一方面依赖演员的认知,这种认知主要在于演员对情的体会与把握,另一方面在于演员的情感传达,通过情感的感染与观众共鸣。“情”成为一条红线,从剧作家的创作到演员的表演再到观众的心领神会,都需要情的参与。
汤显祖的至情论,把情感推举到本体的地位,而且作为一条主线贯穿始终,不仅影响到当时的剧坛而且为明代市民文学的发展注入活力,更为重要的是抨击了窒息人生存的封建礼法,具有启蒙的色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