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

30岁的第一次表白

2017-07-03  本文已影响496人  椿树下

我和大春在一个夜黑风高的晚上,吃着烤串喝着扎啤穿着裤衩背心凉拖鞋,用一种纯纯的情感讨论着什么是他妈的爱情。

你跟女人上过床吗?大春喝了一大口扎啤,大声说。

我们不是在探讨爱情吗?用不着这么直接吧。我将一个鸡腿硬塞到他嘴里。

爱情!爱情!你不做爱,怎么会有情呢。大春用他粗鲁的声线对爱情进行了一番解释。

粗鄙之人。你有试着暗恋一个女孩吗?

为什么要暗恋?喜欢就直接表白啊!大春的思维总是这么简单直接。

我对大春简单粗暴的回答产生一丝触动,喜欢就直接表白,如果我选择直接表白,也许我就不会是现在这副模样。

你相亲怎么样了?你都30了大哥。再不结婚你就真成大龄剩男了。大春吃着鸡腿对我进行着调侃。

爱情这种东西,哪里有那么容易就遇到。再加上我在这小县城里,每天跟你这种只懂做爱不懂爱情的家伙在一起,哪里有机会去接触异性朋友。我叹息一声,把扎啤直接灌进自己的肚子里。

大哥,那你喜欢什么样的女孩?大春啃着鸡腿津津有味的说道

喜欢什么样的女孩?这是一个充满了葱郁青春气息的问题。我被这样一个敏感的问题拉回到了学生时代。

那年夏天,我从乡下的小学考进了县城的初中。

怎么来形容当时土气的我呢?头上顶着一层类似假发的卷毛,穿着一身我妈三年前给我买的白色衬衣,衣领的扣早就掉了,就这样耷拉下来,褐色的粗布裤子,配上一双鞋底有些磨损的布鞋,那邋遢的样子如果站在现在的我面前,我会毫不犹豫给他一大耳光。

我就这样带着浓厚的乡村气息出入班级,穿梭于同学中间,每到一处都会引来一阵嬉笑,我开始产生了一种深深的自卑,一种由客观的物质条件决定的诸事不如感,但即使这样我也始终没有对自己的外表装扮有过多一分的改变。

直到一个浪漫的清晨,正当我在校门口卫生区内抡着大扫帚打扫卫生时,我看到了迎着晨曦向我走来的张敏,黄金的光照在她干净洁白的裙子上,她本是我们班一个普通的女孩,但就是那一身白色长裙的模样,突然唤醒了我昏睡十六年的情窦。

她朝我投来一个微笑,我下意识的捋了捋我卷曲的头发,就在那一刻我意识到我邋遢的形象完全配不上她纯纯的一笑。

我开始学着修饰自己,我给我的衣领缝上了一颗颜色相近的扣子,我将乌黑卷曲的头发剪短,我又换上了我妈新做的布鞋,但不管怎么修饰,我都无法用一个自信的态度站到张敏的面前。

不知什么原因,但凡一见到她,我就变得紧张,心跳加速,面红耳赤,说话结结巴巴,但同时,我又忍不住每天默默的注视着她。看着她上课认真听讲的侧脸,看着她课间与同桌活泼的交谈,甚至看着她急匆匆的走进女厕所。

她变成了我生活中的一个挑战。

当我将这种特殊的情感讲给宿舍的小百科亮哥听时,他将手中的金瓶梅发下,推了推厚厚眼镜框,把我的这种情感清晰的概括为两个字:暗恋。

看到我一脸懵懂的样子,亮哥继续为我解释着,暗恋是男人与女人之间一种非常复杂的情感,它是爱情的初始状态,通过表白,暗恋才会转化为两个人的爱情。

那转换成爱情之后呢?我问道

亮哥再次推了推他厚厚的眼眶,露出狰狞的笑容,将手中的金瓶梅递到我的手上,我借着手电的光看了一晚金瓶梅。

第二天,我迟到了,一天都没有精神。

我想和张敏之间发生爱情,于是我开始策划表白。

我翻遍了全册的语文课本,集各种浪漫而美丽的辞藻为一体,书写了一篇我最引以为傲的小诗,我认为展示自信便是最好的表白,我要向孔雀一样开出灿烂的彩屏吸引她的注意,而小诗便是我的彩屏。首先,我要考虑的是,我需要将这一纸条递到她的手中,她和我之间只相隔一个人的距离,但就是这一个人的距离让我感觉好远好远。

李朦是张敏最好的闺蜜,一个比猪还多一张嘴的胖子。每天在她的桌子上摆着满满的零食,她的目的就是在一天里一个个消灭他们。

我给了李朦一袋家里的山枣,又给了他一个笔记本。山枣是向她行贿的,笔记本是让她转交给张敏的,里面装载了一篇我暗恋的情愫。

山枣和笔记本她一并收下,但从她直勾勾的眼神里看出,山枣的诱惑力更大一些。

接下来的时间里,我只有等待。上课总是心不在焉,我会偷偷的将眼神放到张敏身上,观察着她的每一个细微的表情,她笑的时候,我会心花怒放,在课堂上放声失笑,结果换来一顿痛并快乐着的揍。下课总是心惊肉跳,我会假装扮演路人甲跑到张敏的前桌借东西,然后再迅速的扫视一下她,看到她看我,我会立即脸红一片,结果换来她前桌的一记耳光,说我偷看她的胸。

挨打虽然痛在身上,但我却收到了我一份炽热的情感。

李朦将笔记本递到我的手上,为了表示感谢,我又递给她一袋山枣,可是她没有接。

这个笔记本成了我们爱的传递。

她在第一次赞美了我写的小诗后,我便一发不可收拾。那朦胧而激烈的情感让我的思绪像野草一样恣意的疯长,我开始一首一首的把诗写在笔记本上,一次又一次通过李朦传递到我爱的女神手里,李朦看起来找到了比山枣更有诱惑力的事情,她乐此不疲。

一次又一次的赞美让我整个人变得自信起来,我还是穿着我的白色衬衣,褐色裤子,新布鞋又变得磨损,头发又开始卷曲的拧在头上,对我来说,对以前嬉笑我的同学来说,这一切貌似都不重要了,我那自信的抬头挺胸,面带微笑,健步激昂的样子让我彻底的融入了他们之中。

中考马上来临了。

李朦将那厚厚的笔记本最后一次传到我的手上,不知不觉间,我们已经互通交流了三年,看着笔记本上密密麻麻的文字,我的心里充满了爱的满足。

在笔记本最后一页上,张敏写着中考来了,我们一起努力!

这是一个冲锋号,这是一个让我甘冒生死的冲锋号,我蓄势待发,向着她为我指定的目标一往无前,冲锋陷阵。

中考成绩出来了。

李朦和张敏考上了市一中,而我的分数只能去上我们县一中。

我失落的看着那本厚厚的笔记本,心中默默的流着伤心的苦泪。我知道这一切都结束了,市与县相隔30公里,客车一个小时车程,但已经拉远的心的距离客车是无法抵达的。心中的苦泪突然化作伤心的泪水,从眼眶里倾倒而出。

照完毕业照,李朦跑到我的面前,伸出她肥嘟嘟的印着五个酒窝的小手,递给我一张纸条,给!这是张敏的高中学校的地址,她让你给她写信。

我注视着李朦圆圆的屁股左右摇摆着远去,竟生成一种可爱的感觉来。

高中是学生时代最沉闷的一段经历。

但沉闷是他们的。我每个月都会收到张敏从市一中寄来的信件,距离将我们的那一种复杂的情感拉远,却没有变淡。

我们通过信件持续了我们初中时的交流,我会问她学校发生的事情,她会耐心的将每一个细节写给我听,我感应到她的喜怒哀乐,连她不小心划伤了手指,我都要用三张纸的内容去担心。

我们感受到彼此从未如此之近,近的只有一纸相隔,却又如此之远,远的相隔于一纸。

或许是这种浓郁的暗恋情愫,我的身体分泌着旺盛的荷尔蒙,身高在高一一年就从一米七五直接拔高到一米八五,肌肉突出,脸框变的棱角分明,声音浑厚而有磁性,嫣然变成了一副美男子的样子。

我向张敏寄了一封信,信里只放了我的一张照片,我觉得最帅的照片。

她回信的内容满是惊讶之词。我向她索要照片,她却婉言拒绝了我,说自己到高中后变胖了,照片里非常难看。我本来已经写好,你再胖,在我的心里属你最美。最后还是默默的删掉了这句,变为调侃她应该减肥了。

高中最紧张的时刻到来了,黑板上白字写着“100天”,倒数着我们上战场的日子。

我和敏的通信越来越少了,我们彼此约定着共同努力,向着更好的大学,更好的未来携手向前。可是,我多么想真的牵起她的手。

可是命运再次给我们开了一个不好不坏的玩笑,她的分数可以上重点大学,而我的可以上重点大专。

我们没能实现进入同一所大学的目标。至于所说的携手,我觉得更加希望渺茫。

我选择了补习,我不想以一个更低的姿态去面对她的垂怜,我要以一个和她平等的身份去对话,于是我骄傲的开始了我高四的第一年补习。

张敏开始了她的大学生活,那是一副伊甸园式的美好画面,而我被关在了铁门之外,铁门上还上了精密的锁,我失去了关于她所有的消息,我一时之间失去了补习的动力,一切似乎都没有了意思。

半年后,我选择了放弃,面对繁重的课业,学习方法的不对,还有我与她的缘分未到,我只能放弃。我被爸爸安排到附近的钢厂上班,我接受了宿命论的观点,对自己的未来停止了遥想,更对关于她的幻想不敢存有奢望。

一个晴日的午后,我在钢厂的门口见到了那个胖胖的女孩,她又一次伸出肥嘟嘟的印着五个小酒窝的手,递给我一张纸条,这是张敏的QQ号,张敏让你不要灰心,努力补习,她说她会在大学里等着你。

看着李朦肉肉的脸蛋和露出的甜甜的微笑,我突然感觉原来她也是这么的美。

我盯着这张纸条足足看了三天,我脑中的关于敏的记忆在一点点的恢复,但我尽量扼制它的复原,我想让自己学会认命。但三天之后,我做出了一个决定。

去他娘的宿命论。

我开始了自己的第二次补习。

课业还是那么的繁重,学习还是那么的不讲方法,但我有了目标,有了希望,有了我认为的爱情。

我让我妈缝了一个棉垫放在板凳上,因为我的屁股因为久坐而起了两个很疼的疙瘩。我又买了一个小手电,当宿舍熄灯,我依旧会钻到被窝里挑灯夜读。我会提前要来班级的钥匙,在宿管阿姨没起床的时候,跳出窗户,第一个到教室,有一次因为表不准时了,我凌晨三点便到了教室,我以为五点了。

促使我这样拼尽全部力气去学习的理由,便是每周日下午半天假里跑到网吧和她聊整整一个下午。她向我讲述着大学校园里的美好,你可以静静的坐在图书馆里看一天的书,你可以骑着自行车穿行在林荫路上,你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选择自己喜欢的社团,你可以。。。。。。

是她给我编制了美丽的憧憬,这憧憬里的画面就这样印在我的想象里,转化为我不知疲倦的奋斗。

我如愿的考上了大学,和她同一座城市。

后来呢?大春已经将桌上的最后一串羊肉串塞进嘴里。

然后就没有后来啦。我从他嘴里夺过羊肉串,准备往我的嘴里送。

怎么会没有后来?故事总得有个结尾啊。他呆呆的看着我咀嚼着羊肉。

我将插着最后一片羊肉的串递给了她,略带忧伤的说,后来我跑到她们学校去找她,她正好站在校门口,似乎在等一个人,我一眼就认出了她,她的头发更长了,像瀑布一样紧贴在后背上,一身干净洁白的裙子,只是好像比初中的时候短了很多,露出两条白白的笔直的腿,她太美了。

大春被我的描述,露着发春的表情,大哥,你真是太幸福了。

我淡淡的说,对啊,很幸福,但幸福不是我的。当我迎上前去,面对微笑,迫不及待想要和她打招呼时。我大口干下了那冰凉的啤酒。

她也迫不及待的跑向你,是不是?大春似乎有些兴奋

我又倒了满杯扎啤,端起来放在嘴边,有些凄凉的说,她确实高兴的跑向了我,我的心砰砰跳个不停,仿佛一下子回到了初一的那个早晨。可惜,她把我晾在一边,上了我身后的奔驰轿车里。

我将扎啤放下,低下头,流出了伤心的回忆的痛。

大春似乎有些意外,不,是他妈的太意外了,他将那插着最后一片羊肉的串,重重的推在桌子上,大声嚷着,这是什么狗血的剧情,这边跟你打的火热,又火热的上了另一个人的车,这个女人真是一个婊子。

我揉了揉脸说,她不是婊子,不许你这样侮辱她,好歹她也算是我的初恋。

大春反驳说,这算那门子初恋,大哥,我就问你一句,你有对她表白吗?

我又开始低下了头,流出了伤心的回忆的痛,悲伤的说,没有!

大春说,连表白都没有,怎么能说是恋爱呢?你还停留在暗恋阶段。大哥,不是我说你,如果你当初早点表白,那大白腿早就是你的了,何苦现在流下悔恨的泪水呢。

我举起酒杯,和大春的酒杯碰在一起,发出豪壮的声响,你说的对,喜欢谁,就应该大胆的表白,管她同意不同意,机会是不等人的,一旦错过就尽是后悔。你看吧,下次碰到我喜欢的女孩,我直接上去跟我说“我喜欢你”

我和大春将扎啤一饮而尽,像壮烈的誓师,在大春满意的笑容里我们结束了今天的谈话。

十一

因工作需要,我们公司可能近一段时间都需要在本地商业银行进行办理资金业务,老板直接派我往返两地去完成这一跑腿的活。

夏日的酷暑炎热,让人的心情极度的烦躁,到银行后,又要排队等号,更是让人静不下心来。

22号请到3号柜台。

把这个账号的钱给我转到那个账号上。我语气生硬的对柜台小姐说。

结果,换来了半天没有回应,我抬起头看着玻璃对面瘦小精致的脸庞正在目不转睛的注视着我。

我擦,难道我鼻子上有鼻屎。我心想,然后扭过头用力扣了一下鼻孔。

当我转过头时,发现那精致的脸庞还在注视着我。

什么情况?我的突然生出一个奇怪的想法,难道是我太帅了。

对面的女孩首先笑了起来,对我说,你不认识我了?

我挠着头皮,始终想不起我印象里除了张敏外还认识其他的美女。

她看出了我的窘迫,笑着说,我是李朦啊。

我几乎从座椅上跳起来,这坐在我对面有着瘦瘦的脸庞,瘦瘦的脖子,瘦瘦的躯干,还有那瘦瘦的细长的小手,她竟然是那个有着胖胖的脸庞,胖胖的屁股,胖胖的带着五个酒窝的小手的李朦。夏日的烦躁瞬间被这冰凉的感觉浇灭了。今天,就在这里,我见到了和张敏不相上下的姑娘。

我的惊讶还没有完全停息下来,她依然面对微笑,对我说,你最近怎么样?

我被她甜甜的声音回过神来,缓缓的说,不怎么样?你呢

一样。

我们相视一笑,沉默了一会。

你来办什么业务?李朦说

我将卡从下面的窗口递进去,她业务熟练的完成了我所需办理的业务。

这里需要你的签字。李朦准备将单据递过来。

我说,你直接给我签了得了。

她笑了笑,将签好的单据一并递给了我,我和她礼貌的说了声再见,便起身离开了。

虽然李朦在学生时代帮了我很多忙,但我们毕竟只是过客,所以我也没有留下她的手机号,过客就应该有过客的样子。

我边走边看着单据,我看到了上面写着我名字的字,这些字突然让我产生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但是我一时想不起这种感觉来自哪里。

我走出银行,回到了公司。在我的办公桌上仍然放着学生时代的笔记本和信件,那是我最美好的记忆。当我拿起那些回忆又习惯性的品味时,我立即掏出那些单据,看着单据上我的名字,看着信件上我的名字,我惊呆了。

我不顾一切的跑回了商业银行,抢在准备往前面的人坐下之前一屁股重重的坐在了3号柜台旁,那人鄙视的看着我。

李朦有些惊喜,又有些惊讶,关心的问,是单据哪里出现了问题吗?

我尽量调整着自己的呼吸,是,是,名,字,不对。

她把头往前凑了凑,没错啊,我怎么会写错你的名字。

我突然大笑起来,拿出笔记本和信件,是你的名字写错了。

我们两个人几乎同时笑了起来,笑出了青春,笑出了回忆,笑出了那段刻骨铭心的传递。

旁边的人看着感觉两个人神经有点不正常,悻悻的走开了。

昨晚和大春豪壮的盟誓,让我觉得我必须当机立断,不能再让机会流失,我,我喜欢你。

可是,我有

我再一次鼓足勇气,理智已经完全控制不了我强烈的情感,我也完全听不清她在说什么,我需要将我的情绪全部宣泄出来,我将声调提高,豪壮的说,我喜欢你!

好,好吧,没有了。

所有人都在用异样的目光看着我们,但我们只是在那大笑,仿佛这个世界只剩下我们两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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