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8年白色恐怖,一位侨商独子的“十月围城”
电影《十月围城》,一群来自四面八方的革命义士,在清政府和英政府的双重高压下,浴血拼搏、保护孙中山。
在1928年的上海,一位南洋侨商的独子也做出了同样的选择,他甘做党内同志的替身,接受死刑的判决。
他叫周之楚。
周之楚已经死去86年。
他死于肺病,在上海的监狱。
他的父亲是南洋华侨中有影响的大资本家,与国民党高官林森、陈铭枢是挚友,他是独子。
他回国读书,1927年毕业于交通大学。
1925年五卅运动,他是交通大学学生会领导人之一,就在这一年,他加入了中国共产党。
1927年年底,他任上海市总工会秘书。
此后,他生命的大多数时候,是在监狱度过,直到1931年。
他是一位烈士。
他没有子女,也没有留下一张照片可供怀念。
叛徒出卖,他和22名同志被捕
1927年“四一二”事变以后,白色恐怖笼罩上海,党组织转入地下,形势严竣。
1928年2月15日,浦东区委的干部全部被捕。
次日,上海总工会召开会议,到会的除总工会委员长郑覆他、组织部长许白昊和周之楚外,还有驻各区的特派员,共11人。
会议刚开始,就有人汇报了浦东区委被破坏的情况,其中有人知道这个地址,建议换个地方开会。
这个建议被主持人否决了,他说:“上午就在这开吧,下午转移。”
仅仅20分钟后,会场被敌人包围,郑覆他、许白昊、周之楚等6人被捕,其他5人爬上楼顶脱身。
同一天,江苏省委(当时设在上海)组织部也在开会,新到任的省委组织部长陈乔年和各区委组织部长共12人全部被捕。
叛徒是浦东区委书记唐瑞林,他曾任总工会秘书,认识很多人,但他不认识陈乔年、周之楚和张永士。因为陈是刚调任,周是到任两个月,张是新近从云南来上海。
他决定代替陈乔年牺牲
4月初,判决结果已经出来,郑覆他、许白昊、陈乔年判处死刑,其他人判处四至八年徒刑。
接到党组织的传讯,郑覆他和许白昊十分坦然,他们置生死于度外,唯一的愿望是救出陈乔年。
陈乔年陈乔年是陈独秀的次子,1927年被选为五届中央委员,时年26岁。陈独秀已于1927年7月停职。
郑、许二人分析,敌人可能知道在三个身份不明的人之中有一个是陈乔年,而不能认定是哪一个,因此决定让周之楚向法官承认自己是陈乔年,代替陈乔年牺牲。他们让同在一个牢房的张维桢向周之楚传达这个决定。
当时,周之楚就在隔壁。由于看守已被买通,两个牢房之间的墙壁上被凿了一个小洞,可以互通消息。
得知这个决定,周之楚立即表示愿意承担保护陈乔年的任务,转身就把看守叫进来,说:“你去报告法官,我要马上见他。”
不多时,周之楚被提审,他对法官说:“我就是陈乔年。”
陈乔年身份暴露,营救未能成功
周之楚的“自首”没有获得预期效果。
因为陈乔年的身份已经被当局查清。
而周之楚以身代死的行为,被认定是“要犯”,将他的有期徒刑改为死刑。
这时,周之楚的父亲得到了儿子被捕的消息,急忙让周的堂兄回国营救。这位堂兄与国民党上海龙华警备司令部司令钱大均是同学,经多方周旋,把周之楚的死刑改为四年徒刑。
(网上一些文章说,因为周父营救周之楚时,其身份曝光才导致陈乔年暴露,实际情况并非如此。)
5月2日,吃过午饭后,周之楚等人被押送漕河泾江苏第二模范监狱,唯有郑覆他、许白昊和陈乔年没有同行。下午,三人慷慨就义。
到漕河泾监狱不久,江苏省委批准成立独立支部,周之楚任支部宣传委员,负责组织学习,并帮助狱中同志扫盲。
身患肺病,拒绝随父亲回国
1930年,周之楚的父亲念子心切,回国来看望儿子,通过陈铭枢的关系,使周之楚提前释放。
因为监狱的生活条件过于恶劣,不让吃饱,不给放风,周之楚患上严重的肺病,在狱中经常咳血。
周父将他安排在先施公司东方旅社住下,想让儿子看看病,身体好一些再一同出国。
但周之楚利用看病的机会找到了党组织,在父亲准备带他动身出国的前夜,偷偷离开旅社,回到战斗岗位。
此后,周之楚担任了上海闸北区委书记,1931年再次被捕。这时,他的病情日益严重,不久病逝狱中。
也许,新生代们已经无法理解这种形而上的革命信仰、强烈到纯粹的使命感。
但不妨碍,致以敬意。
英灵不死,死而不朽。
郑覆他、许白昊和陈乔年的就义时间,各种资料并不一致,本文采信张维桢于1981年所写的文章《视死如归的周之楚烈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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