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事非烟

你的父亲(12)

2018-10-11  本文已影响58人  明月劫

2008年9月1日

       冬天过去了,春天会不期而至;春天走了,夏天会按约到来;夏天去了,秋天就离得近了。四季就这么更替着,而我就像那树干一样有了一圈一圈生命的记忆,那叫做年轮。

        “1979年,那是一个春天……”后来那首著名的歌颂改革开放总设计师的歌曲这么唱到,当然这是一个很优美的比喻。对时年7岁的我而言,这个春天和以往并没有什么区别,我不再需要缩着脖子流着鼻涕朝冻得通红的的手哈气了,我可以照着大孩子们的样子做了“T”型风筝在操场上奔跑,虽然那风筝最后往往被摔得支离破碎但我依然感到快乐。

        气温渐渐的回升,虫子们出来游荡了,鸟儿们热闹起来,学校后面山谷中杜鹃的啼叫——那时并不感到这啼声有什么凄凉——忽远忽近地萦回在耳旁。教室外的槐树绿意盎然,串串槐花点缀在葱茏的叶间,如白玉般,坐教室里我们能够尽情嗅那甜甜的花香。下课后从大孩子那里讨要一小串来吃,觉得他们本领真大,能够爬上高高的槐树,当然那是不能让老师看见的。几场大雨过后,槐花纷纷掉落,那树就更茂盛了,绿也更深了,我便嗅到了夏天的味道。小时候的我是爱极了夏天的,大约是因为夏天的中午和下午都有足够长的玩耍时间罢。近三十多年后,我在博客中写下《夏天的味道》,那真是一种难以言说的快乐。

        “ 夏天是和蝉不知疲倦的歌声联系在一起的,虽然好些时候都让我想起‘蝉噪林愈静,鸟鸣山更幽’的诗句来,可那终究是遥远的清凉”……

        我曾经动情地写道:

        “夏天是儿时学校后面山崖下的大片的蓊郁林樾,是潺潺的溪流蜿蜒流淌,是班驳的笋壳和竹叶沙沙,是那些碎石路旁野草的清香。最是记得夏天的味道应该是略带腥气的,那是山崖上一丛丛的蕨类植物在风中招摇。”

        在我的记忆里夏天的中午——

        “不曾午睡,偷偷溜出去,下到崖下,穿过竹林,到人家的桃林里摘毛桃。杜鹃的啼叫在空旷的山谷中回荡,我们却不知它在哪里。我常常偷拿了姨爹的裁纸刀和伙伴们削断细竹做竹笛,然后吹响,那声音比我们的呼哨声优美好多。

         悬崖上有好些爬岩姜,听大孩子说那东西很好玩,像毛茸茸的手掌,对未知的垂涎让我们忘记了危险,攀缘着去把它采下来,却不知道它的用途,像猴子掰包谷似的,把玩一会就扔掉,那悬崖上的美丽就此在我们手里毁灭。

        崖下有一眼泉,石壁缝隙里留出的水冰凉冰凉,捧了喝上几口,有泥土和草混杂的滋味,淡淡的,却是清冽。那泉溢出来,顺了斜坡往下,年月久了就成了细细的小溪,两旁的土湿润泥泞,却生长了好些侧耳根(鱼腥草的本地称谓),比田埂边的要肥美鲜嫩。相比不知用途的爬岩姜来说,这更有夏天的味道。采上一大把,塞进裤袋里,至少可以在被姨爹发现中午偷跑出去时拿出来免却责备。不过这样的机会并不太多,那山崖实在有些危险,倘是今日,我或许会面对姨爹的严厉脸孔说出我是去找寻夏天的味道了,教语文的他一定会赞许点头。然而,那时我却是想不到如此精妙的对答的。

        于是,当这个夏天的中午被我消磨之后,听着悬崖顶上学校上课的钟声,惴惴不安也该是夏天的滋味了。”

        这些时日里没有太多的功课,就算班里最严格的“二老师”——我们这样常常称呼班上检查作业的小干部,她们都是女生,一脸正气——也最终在我的小人书“贿赂”下乖乖地放弃了原则。当然,大多数情况下作业并不多,我还是会按时完成,毕竟潘老师有时要和姨妈姨爹通气的。这样的日子始终让我感觉惬意,但开学和期末例外。因为开学就意味着离开妈妈,而期末则归心似箭。记得为了早一点见到半年未见到的妈妈和弟弟,在第一学期的期末考试中我空了好几道题然后不顾老师的警告交了卷子偷偷溜掉。当姨妈发现时,我已经收拾好行李准备回家了,为此被姨爹好一顿教训。当然,这样的事后来再也没有发生过,甚至连老师们都刻意帮助我去忘却掉,毕竟除了那些有据可查的科学家外在小学考60分以下并不是一件光彩的事。

        现在我该回过头说说这个我生活了四年的小乡村了,她在我的记忆中有着不可磨灭的印象。

        除了那座寺庙改建的学校,这个当年叫做皂角公社的小乡村唯一的那条小街就是我主要的活动天地。以至于直到今天,我依然能够清晰地记得那条不长的街道的布局,甚至能够隐约嗅到当时弥漫在这条小街上的特有气息。

        这个地方为什么叫做“皂角”至今我也没有弄清楚,估摸着应该是和那种在肥皂稀缺年代用来洗衣服的像扁豆一样的东西有关吧。在鲁迅先生《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中曾有过“高大的皂荚树”一句,恐怕就是我们当地所谓的皂角树。地名由来并不重要,和当时中国无数个人民公社一样,她只是相当于现在“乡”的建制,唯一能够体现身份的就是她有一条南北走向约莫五十米左右的小街道。

       “麻雀虽小,五脏俱全”是中学政治老师教的,用来形容这条小街是最贴切不过的了。那街道约五米宽,由北往南走,坐落在场口的是公社卫生院,我曾经是里面的常客,原因是口舌生疮,这在后面章节中我还得提到,它和我另一段经历也大有关系。从卫生院顺街道走二十多米远就是当时公社最大的物资供应机构供销社,相当于现在的百货公司。那里我并不常去,在我印象中好象永远都是冷冷清清并且充满了樟脑和煤油味,当然这并不妨碍我对里面唯一的售货员的感情——他喜欢喝酒而且喜欢逗我,还捏我脸蛋。供销社旁边是一家小吃店,记忆中是只卖稀饭和面条的,在几年后卖过酒肉,曾经轰动了好一阵子,只是那时我已经快要离开这里了。小吃店的隔壁是邮局,那地方我很亲切,因为我知道妈妈的来信得从那里送出,而我可以通过那里把写给妈妈的思念寄到妈妈手上,尽管现在看来那绝对不能够算正规的邮局,除了一间巴掌大的小屋和一个一尺见方的窗口外,就只有窗口外面写有“邮政”的绿皮盒子表明它存在的价值。供销社对面有一个杂货铺,在当时应该是新鲜事物,老板姓魏,长得奇高,大家都叫他魏高人。他的杂货铺同样弥漫着煤油味,但柜台上那几个玻璃缸里的饼和水果糖却是我的最爱。饼是奢侈的,妈妈来看我时或者姨爹有时高兴,我就可以央着去买些。糖一分钱一颗,八分钱一两,一两通常有十一颗,运气好的话会有十二颗——那糖大小不均匀,遇到小糖就多上一两颗。姨妈姨爹平时一般是不给我零花钱的,妈妈来看我一次,走的时候就给一毛钱。有时到城里婆婆那里,临走爷爷会给五分钱,这些都是不常有的大数目了。卖柑橘皮或者牙膏皮也就三四分钱,那都得等好久才行,特别是牙膏皮,姨妈很节约,我明明看家里牙膏都没了,她都还不准卖,还得挤两天后实在没有了才让我拿去。偶尔替姨爹买烟会剩下一两分钱,央着他给我,有时行,有时就没门。有了钱,我就可以光顾魏高人的杂货铺,买上一两颗糖美美的吃着。我很羡慕好多伙伴吃糖是含着让它慢慢在嘴里化掉,可我到现在也没有学会,我往往是毕毕剥剥地嚼了,眨眼间一颗糖就没了,为此我很是恨自己。我想过一个办法,那就是每次只咬下一小点,然后包好,这样情况要好些。但也因此发生过被老师从口袋里搜出来扔掉的事,当时我心疼极了。最戏剧化的是十多年后我在师范学校教民师班时,课堂上竟然看到了当年扔掉我糖的老师,我让她起来回答问题,她嗫嚅着,其实我只是想告诉她我小时候的感觉。我最终没有说出来,那一刻真是百感交集,她做得没错,但我真想告诉她,当年上课时我没有吃糖,只是在舔嘴唇上的糖渣,被她扔掉的糖是我咬了一小点后没舍得吃的大半块。呵呵,说远了,让我还是回到对小街的描述吧,那里有我的苦乐童年。

        魏高人杂货铺的隔壁就是小姨妈家(也就是一汀的老家),房子是小姨爹祖上留下的,典型的穿逗结构,跟太和老屋一样有阁楼。屋后有个土坡,土坡上生着一棵橙子树和两棵橘子树。从屋后沿了土坡,绕过几块菜地就可以到公社大院的后门,进去就是学校操场了。当年屋里有好些老式家具,其中那床还有雕花的檐角,宽阔的踏板。阁楼上堆放着稻草,那些地方自然是捉迷藏的好去处。有时我也会跑那里去吃饭,几个孩子趁机打闹一番。

        从小姨妈家出来继续往南走二十多米,就到了场头,这里住着几户人家,最醒目的就是靠近上公社开社员大会的院坝(也就是学校的操场)的石梯旁有很大一座草房子,盖着厚厚的麦草。后来读杜甫《茅屋为秋风所破歌》和看《水浒传》时都让我不由自主地把它和杜甫的茅屋以及林教头充军时的草料房联系在一起,觉得那草房子比诗歌和小说里那些草房子都要坚固。草房子对面是铁器厂,有一台挺先进的机械锤,有几个工匠,其实也就一个铁匠铺,做些镰刀斧头锄头之类农具。铁器厂紧挨着的是几根树木搭成的极简陋的棚户,是何四毛家的。这棚户不是住人的,而是他家杀猪用的,何四毛家是小街上法定的屠户,现在应该叫做猪肉屠宰专卖一条龙。除了这些大一点的地方外,小街上其余人家就是居民了。从南到北,从北到南走完这条街也就两分钟时间。当然,我到街上是不会两分钟完成游览的,因为我乐意在课间溜出来看打铁,看那通红的铁具被浸进水里淬火冒出的蒸汽,看赤膊的师傅打铁时那铁屑溅在身上眼睛都不眨一下的勇敢;然而,更多的时候,我是被猪的嚎叫吸引去的。何四毛家杀猪通常是在我们下第二节课的时候,我正好可以溜出去看,听到学校钟声才往教室跑也来得及的。不过,那么短的时间只能看某个片段而不能看全部过程。那时,我觉得杀猪是最具观赏性的节目了,为了弥补课间观看的不足,我不止一次地在星期天守在那里看完整个杀猪的过程。遇到星期天人家无猪可杀,我就会等上好半天,然后很遗憾地离开。其实,我的星期天很不自由的,大多数星期天大姨爹会把我和表哥关在空教室里让我们看书习字,而那猪临死前的嚎叫远远传来让我不断想象着白刀子进去红刀子出来的惊心动魄,实在也没有多少心思看书的。在我印象中,有一段时间我甚至和伙伴们玩杀猪的游戏,只是大家似乎都不乐意当猪,就只好石头剪子布来决定了,那应该算是孩提时最原始的公平罢。

        据说先贤孟子幼年时也曾经对杀猪很是感兴趣,结果导致他老娘主动拆迁,所以他最终没有成为“以无厚入有间”的屠宰高手,成语“庖丁解猪”也就变成了“庖丁解牛”。

        1979年的夏天,挥弦的父亲痴迷于对杀猪的观摩最后也没有使挥弦爹成为屠户,那伴随着嚎叫的血淋淋的宰杀现场只是记忆中的一片书页慢慢地在我的人生中泛黄。

        桃李熟了,杏子出来了,小街上有乡民背了背篼来卖。大姨爹是不允许孩子自己去买的,但他们并不是出于吝啬。他们会买来很大的桃子李子,搁家里有计划地吃,而且还得有时间和场合,远不像现在我这样,让儿子想吃就吃。倒不是单对我如此,整个家庭都这样,他们的孩子——表姐插队结束已经来到学校代课,表哥念初中一年级——同样得遵循这样的规矩,甚至有时对我倒是可以网开一面,而表姐和表哥是绝对没有机会的。姨爹说了饭后吃水果,那家里再多水果放那儿,饭前无论你多么想吃也是没门的。

        姨爹的规矩特别多,我后来揣测似乎和他读旧学的经历有关,但最终否定了,我甚至大胆地从心理学角度分析过他的那些规矩,但终究没有得出可靠的结论。在九三年他去世后,渐渐的我发现自己曾经多么受他的影响,以至于在心里把他当做了圣人的模样。姨爹的规矩有时也很奇怪,但不无道理。比如我吃梨子苹果是不削皮儿的,原因当然是懒惰,大姨妈就责备我,可姨爹会赞赏,说有些水果皮吃下去好;我洗脸总不用劲,轻轻在脸上擦几下就完事,大姨妈责备我,姨爹却说那样是正确的,那样不会伤着皮肤;当然,大多数时候姨爹并不像这样“帮着我”,比如他讨厌大家在碗里选菜,一度要求用公筷,只是后来觉得那样吃一顿饭太慢了才作罢。姨爹极强调讲礼,特别是称呼,如果错了,他会大光其火。记得那时,由于我们习惯了管表姐的未来婆母为吴妈,后来表姐结婚了,按习俗我们仍然称呼吴妈并无不敬,然而,姨爹大怒,说我们连称呼都不懂。我和表哥茫然,他就说应该管叫“姻伯”。老天!这词儿当时第一次听说,怎么喊也拗口,为了熟悉,每每要去表姐的婆家,我和表哥都得“姻伯、姻伯”的念念有词,惟恐忘了挨骂。由此可见姨爹的规矩排场之一斑。

        姨爹的藏书是很多的,给我买连环画是从不吝惜的。所以,当小街上那些背篼里的桃李让我馋涎欲滴时,我几乎用了我所有的小人书去交换同伴们书包里的桃李以便让自己能够大快朵颐,当然这样的交换并不公平,而且充满被发现的危险。诱惑依然存在,我无法抗拒,于是我往往只同意给他们看一两天,然后得到两个李子或者半个桃子的报偿。有时我也向要好同学讨要桃李杏子之类的,有时能够得到一牙桃子,而李子据说不能够分吃,往往讨不着,我也不以为意。这样的情形如今看来是儿童社会化过程的必然经历,当有一次我在学校目睹了儿子向同学讨要小吃时,儿子发现我看到了很是惊慌,反倒是我安慰他说爸爸当年也这样,这很正常。

        在夏天味道越来越浓郁的时候,我在知了的噪鸣中结束了小学二年级。我迫不及待地想回到太和家里,而姨妈姨爹得阅卷。我就随了表姐进城,然后呆在婆婆那里,等待她把我转送回去——把我送到车站,然后找一个熟人看着,下车后我自己回家。随后的两年都这样,直到五年级初,因为一件事,我开始倔强地一个人独自去乘车回家和独自去皂角上学,那时我已经九岁了。

        79年夏天,我学习生活的第一个暑假开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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