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土中国

2020-10-07  本文已影响0人  魏金宝

乡土是中国基层社会的代名词,它意指中国铺陈在土地上的广大农村。在传统中国,农村尽管是社会的基层,却是整个国家和社会的支柱,它维系着小到一个宗族大到整个国家的秩序与结构。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这句话放在传统中国的语境中,是非常准确的。大部分中国人从出生便接触到土地,伴随着春种夏长、秋收冬藏这种一年四季的劳作,人的一生都在和泥土打交道。人向土地播撒他的勤劳,土地则在适当的季节向人回馈它的赐予。人和土地的关系是相互而密切的。

传统中国的生长土壤环境,主要集中在长江及黄河流域的平原地带。这里的土壤既不十分贫瘠,也不特别肥沃,它的程度介于二者之间。土地的产出就主要决定于人的劳作:多劳多得,不劳无获。这种生长环境培养了中国人自力更生的坚韧品格。不愿求人,也不全靠上天的赏赐,而主要依靠自己的双手。所以传统中国人的精神世界中,很少是认为人的一切劳作都是毫无意义的这种消极宿命论,也很少有全然期待上天神明赏赐的弥赛亚式盼望。传统中国人始终将眼睛望向土地,用自己的双手卖力耕耘,并充满信心地期待土地不会辜负人的努力与付出。在这种“付出—收获”的循环中,风雨雷电、水旱之灾是常有的事,人也因此在这片土地上经历了上天的反复无常。这种经历孕育了早期中国哲学精神中的“辩证法”:在“常”中发现“无常”,又在“无常”中发现“常”;在“有”中发现“无”,又在“无”中发现“有”。所以尽管中国人饱经人世的无常变幻,却仍不完全萎靡自暴自弃;因为他们相信,一时的挫折是世间常有的事情,只要人鼓起自己的意志,人生必能迎来转机。这种坚韧的品格使得中国能历经数千年的波澜起伏而仍得以保存,无论何种逆境仍可直面人生的惨淡,向死而生。

今日导读

臧克家有一首诗,《三代》,共21个字:

孩子 在土里洗澡;

爸爸 在土里流汗;

爷爷 在土里葬埋。

土地,对我们来说,是陌生的,又是熟悉的。对于土地的理解越深,便会对其上的社会、文化以及人的理解越透。今天,我们将走近乡土社会,看上面的人,听人所说的话。

在乡土中国,土地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乡土人甚至认为,土地也是一位神明,它掌管着尘世间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土地就像一位母亲,我们从她怀里出生,临终时又回归到她的怀里。土地既是衣食生活的来源,同时也是情感的精神寄托。与“土”联系在一起的是“乡”,这既是指一个空间概念,也指一个共同生活的社群。“乡”是落实在某一块“土”之上的,也意味着一群共同长大生活的人,这群人是我们自小便熟悉的。

在现代社会里,“乡土”似乎成了“落伍”“老土”“愚昧”的近义词,但这只是一种误解和偏见。因为知识来源和构成的不同,城里人接触到的知识多数来自书本文字以及时髦的物质文明,而生活在乡土的农村人的知识则是围绕着他们生长的土地。他们熟悉四季节气的更替、气候的差异、各种动植物的生长与习性,更多的是通过对身边这块土地的熟悉来认知这个世界的。这种认知是一种古老原始的传统,远在书本文字之前。在这种传统中,人与自然是一种更为亲密的关系。乡土中的人不是通过文字中的抽象概念,而是以他的经验感知到自然世界的变化,并在这种变化中反思人类自身。在这种感知中,人与自然形成一种互动:自然启发了人,人也体悟(即在实践中找感觉、感悟)了自然的奥秘。所以在乡土社会中的人对于生命有着更为直接贴切的感知,他们看见、听见、触摸、咀嚼来自大自然的不同生命,并最终理解人的生命本身,他会更自觉地将自己纳入自然变化中的一部分,理解生老病死的循环是自然奥秘的一部分。

对于土地的依赖使得乡土社会的人在空间上是相对固定的。他们不太迁徙,而是祖祖辈辈都生活在同样一片土地上生息繁衍,过着大体类似的生活。迁徙大都是在严重的水旱灾或战乱时期等特殊情况下才会发生。从小生长的土地会被默认为死后的埋葬之地,“生于斯,长于斯,死于斯”是乡土人的生命循环。乡土是他们的摇篮,也是他们的居所,同时是他们的最终归宿。乡土人在同一片土地上一代代地生长,就像一颗种子逐渐成长为大树,树大后要分枝:一片土地上的人数达到一定饱和,便有一批人卷起家当离开,到另一个地方重复种子长成大树的过程。所以,相对而言,乡土社会的总体结构是比较稳定的,而且偏于固定。但中国的乡土社会不是一家占据一大块地方,或者独居在某个山林,而是群居在一起,这也是乡土社会的特点所决定的。首先,小农经营的特点意味着农耕地点不会离居住地太远,方便照料农地;其次,兴修水利等工程不是某个家庭所能承担的,而需要集体的合作完成;第三,为了安全,集体便于保卫;最后,在土地平等继承的原则下,兄弟们依照齿序(指年龄长幼)分别继承祖上的家业,并在此基础上扩大为一个庞大的有血缘关系的村落。

因为空间上的相对固定,乡土社会是一个相对狭小的区域。在这个社会中,小孩子是在别人眼中看着长大的,而成年人在小孩的眼中也是自小熟悉的。这是一个熟悉的很少有陌生人的“熟人”社会。在这个熟人社会中,维系秩序的是一套习惯规矩,而不是现代公民社会中的公约或法律。乡土社会是一个人情社会,因为在这个社会中交往所及都是熟人,在熟悉的基础上建立起了日常交往中的相互信任。令外国人称道的正是传统中国乡土社会中的这种相互信任,这种信任不需要订立契约,也不依靠法律的规定,而是这个日常交际圈中的基本规矩。因为从小熟悉这个熟人社会,所以乡土社会中的每个人都会自觉地按照这套规矩办事。“不守规矩”的人是很难在这个乡土社会中立足的。

土地和乡人构成乡土中国的两大要素,分别成为了影响乡土人的地理环境和社会环境的因素。在这种环境中生长的人,既保留了来自土地的淳朴习性,也建立了来自熟人圈的淳朴人际关系。在这两种环境的影响下,生活习惯的养成,是靠潜移默化而在一个人身上形成的,而不是现代公民社会陌生人之间靠订立法律条约及暴力制裁来维系。“按规矩办事”正是乡土社会的主要特点,是在一定地域上的人事物相互协调的结果,也只有从小生活在这片土地上的人们才能理解。这种规矩不易养成,因此也不易除去。

乡土社会中的人很多文化水平不高,甚至有很多是文盲,但这并不意味着乡土社会是一个完全愚昧落后的世界。乡土社会有一套自己的语言和运行逻辑。生长在城市里的人,知识的来源主要以文字为媒介,是高度知识性的;乡土社会中的人的知识来源主要是通过亲身的感知,通过各种感官来认知自然中的事事物物。乡土人也许没有学过数学,但不意味着他不懂计算;也许没有接受过儒家的伦常教育(通常指伦理道德),但不意味着他不遵守日常的伦理。如果要硬性区分的话,都市人的知识来源主要是文字书本,而乡土人的知识来源主要是躬行实践。在人类社会的早期,因为没有文字,人们之间的交流都借助于身边的事物,所谓的“结绳记事”就是在绳子上打个结来记录生活中的事情。这种交流完全依靠双方都非常熟悉的生活经验,建立在双方的默契之上。笔者认为,这种交流的语言可称为“日常语言”,就是在日常生活中交流使用的语言,它们不一定是文字的形式。

乡土社会中使用的语言主要是“日常语言”,而不是“书本语言”。日常语言意味着对话的环境和内容(人事物)在对话双方是熟悉的,对话也是在熟人之间展开。理解乡土社会的语言可以从两个方面着手:空间性与时间性。先说空间性,乡土社会不同于都市,在大都市里生活的人每天都要面对许多陌生面孔。在同这些不同的陌生人打交道的过程中,人们需要使用名片、记事簿等文字记录来帮助识别和记忆,以区分不同的人事物。而乡土社会因为是一个熟人社会,每天面对的都是向来熟悉的人,不需要一个记事簿来区分不同的人事物,因为在这个熟悉的环境中,每一个人事物在他的记忆中都有一个熟悉的特定位置。乡土社会是一个相对狭小的区域,它的空间距离基本是在日常活动所及的范围,不像城市的空间那样庞大,需要使用文字信件等方式来传达自己的意愿。在乡土社会中,需要表达的问题基本可以面对面地当场说清楚,文字是不需要的。特定的区域形成了特定的语言,这既可以是一种口音上的差别(方言),也可以是一种言谈习惯的差别(行话),这种特定的空间性构成乡土社会语言各不相同的特点。

其次要理解乡土社会语言的时间性。语言不仅仅只是一种工具,同时也是一种记忆。它既可以是一种个人记忆,也可以是一种集体或族群的记忆。“记”是在当前而面向将来,“忆”则是在当前而回想过去。我们“记”住某事,是为了希望将来有一天能重新“忆”起它。记忆并不是一个本能的事情,而是在生活中磨练选择的结果。它不是可有可无的,而是为了照亮过去、现在以至将来的生活。我们的记忆大多是为了当前需要或预测的未来需要,记忆正是为了生活。都市生活中的人的记忆是横向的,他的记忆链条是为了串起当下在同一个庞大生活空间中的人事物,是为了调动这个不断变动的环境中的种种因素来满足日常生活的需要。乡土社会中人的记忆却恰好相反,他的记忆链条是纵向的,它串起的是在这同一块土地上祖祖辈辈的经验的集合,也就是所谓的文化。乡土社会中人的记忆是通过口头语言来传递的,朝代的兴亡更迭他们不感兴趣,传递的多是自己祖先父辈们在这块土地上所经历的值得传承的故事。正是在这样一代代的口述传授中,每个家庭形成了相对独立而意义特殊的历史传统,也是每个家庭的核心精神。每个乡土社会的人,都可以通过重述的方式来传承或重建自己家族的历史记忆,并最终汇入到一个悠久绵长的大历史传统之中。

今日导读

《礼记·大学》有言:物格而后知至,知至而后意诚,意诚而后心正,心正而后身修,身修而后家齐,家齐而后国治,国治而后天下平。

你是否也认同“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这样的顺序呢?看完今天的内容,再看这样的论调时,可能你的想法会不一样。

相对于西方国家来说,中国人更关心自己私人空间里的事情,而对公共事务表示淡漠。“各人自扫门前雪,休管他人瓦上霜”正是中国的传统价值观之一。在一个生活区域中,一家人也总是只料理自己家门前的事,根本不关心公共的生活。乡土社会中,“私”是比“公”更重要的。乡土社会是一种同心圆关系,以己为中心向外扩散。亲属关系是根据生育和婚姻事实所发生的社会关系,它就像是丢石头形成的同心圆波纹。从生育和婚姻所结成的网络,可以一直推出去包括无穷的人,过去的、现在的、和未来的人物。这个网络像个蜘蛛的网,它的中心点就是自己。

乡土社会中的每个人都有一个以亲属关系结成的网,但是没有一个网所罩住的人是相同的。网的结构是一样的,但网里的内容却大不一样,没有两个人所认取的亲属可以完全相同。好比兄弟两人固然有相同的父母了,但是妻子儿女又不一样。每个网络都有个“己”作为中心,不同的网络随着不同的中心而变动。这个“网络”是所谓的“伦理”,“伦”表示次序,重在分别。传统社会讲究“五伦”,即所谓“君臣”“父子”“夫妇”“兄弟”“朋友”,以及儒家倡导的“君臣有义”“父子有恩”“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等价值观,都是在这个伦理网络中扩散并建立的。

乡土社会的伦理网络并不是固定的,而是随时随地地变化,是可以伸缩的。以自己为中心,在五伦基础上可以不断向外扩展,因为每个人都有一个庞大的伦理网络,而网络之间因亲缘关系可以相互连接,使得一个人的人际网络可以根据自己地位、声望等条件的变化而变得无限宽广。在某些情况下,因为某人的权势及影响,他的伦理网络可以包括全村,甚至形成一个小王国。因为每个人都可以根据自己的不同需要,将亲疏不同的人纳入到自己的“家庭”成员当中,从而使得这个圈子不断扩大。在另一种极端情况下,一个人的伦理网络也可以缩小到六亲不认、孑然一身的地步。因此乡土社会中的人更容易体会“世态炎凉”。

在这种富于伸缩性的网络里,随时随地都有一个“己”作为中心,但这并不是“个人主义”,而是“自我主义”。“个人”是对“团体”而说的,是“分子”之于“全体”。支撑“个人主义”的主要是两个原则:一方面是“平等”观念,指在同一团体中各分子的地位相等,个人不能侵犯大家的权利;一方面是“宪法”观念,指团体不能抹杀个人,只能在个人所愿意交出的一份权利上控制个人。这些观念预设了一个“团体”的存在,而在中国传统思想中是没有这一套的,因为我们所有的是自我主义,是一切价值都以“己”作为中心的主义。

传统中国社会是建立在乡土社会之上的“家天下”,国是皇帝之家,“家”与“国”的界线从来就是难以分清的,都是从自己这个中心里推出去的社会势力里的一圈而已。在这样一种社会结构中,可以具体着手的只有“己”,于是“克己”“正己”就成了社会生活中最重要的德行。在这种差序格局中,社会关系是从个人为中心逐渐推出去的,是私人联系的增加,社会范围是一条条私人联系所构成的网络,因此传统乡土社会里所有的社会道德也只在私人联系中发生意义。而儒家经典《大学》中的“八条目”: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归结到底也是以“修身” 为本。

九族与五服图

以自己为中心,向上四代,以至高祖父母;向下四代,以至玄孙;旁系四代,包括族兄弟及姊妹。上下左右四代加上自己,纵线为九族,横线也是九族。其中的亲疏关系也以自己为中心点,以同心圆的模式向上下左右扩散,越靠近自己关系越近,反之越疏,这在丧服的规制及服丧时期的长短方面体现出来。“五服”分别为:斩衰(cui)、齐衰、大功、小功、缌麻。在九族以内,丧服的轻重由内向外减轻,最靠近自己的一代最重(斩衰),最远的一代最轻(缌麻)。

在人类的原始社会,因为恶劣的自然生活环境,个人很难依靠自己的力量在团体之外生存,打猎、御敌都需要团体协作。在那种情境下,“团体”是个人生活的前提。进入农业社会以后,在可安然居住的乡土社会,每个人都可以在土地上自食其力地生活时,团体的重要性就开始下降。它不再是每天所需,只有偶然的和临时的非常状态才需要伙伴的协助。于是,在乡土社会,和别人发生关系是后起和次要的,并且在不同的场合,个人联合的方式和程度也不相同。因此乡土社会采取的是一种“差序格局”,它运行的逻辑是视不同人在自己生活中的亲缘重要性而定。

与“差序格局”不同的是 “团体格局”,这是西方社会的主要特点,与中国大有区别。在“团体格局”中,道德的基本观念建立在“团体”和“个人”的关系之上。“团体”并不是某种有形的东西,我们不能拿出某种东西来指出它是“团体”。这是一个抽象名词,因为团体是由不同的人组成的一个组织,基本单位仍然是现实的个人。团体是一束人和人的关系,是一种控制各个人行为的力量,也是一种组成分子生活所倚赖的对象,是先于任何个人而又不能脱离个人的共同意志……这种“实在”只能用现实的人去表现、象征它。“团体”对于其中的成员是一种“笼罩”的关系,它凌驾于所有个人之上,监管着所有的成员个人。它类似于西方信仰中的“神”。团体对个人的关系就象征在神对于信徒的关系中,它是个有赏罚的裁判者,是个公正的维持者,也是个全能的保护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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