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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名女干部因拒绝提拔被处理,该选择小家还是大家?

2019-07-20  本文已影响252人  金错刀618

今年6月,云南绥江县两名女干部因拒绝组织提拔,被给予严肃处理。其中一人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一人被全县通报问责,并建议将两人调离原来工作的县财政局。

组织提拔对于任何一个人来说,都是好事,这两名女干部,主要是不想从县城到乡镇去工作,怕没有时间照顾家里,更担心“基层工作责任大、任务重,加班多”。

因而,在组织考察之后,想方设法予以推托,并在推脱不了的情况下,明确告知组织,自己不愿被提拔。

对此,有的人说照顾小孩比升官更重要,这样的母亲是新时代妇女的好榜样。但我认为这是门外汉的说法,如果人人都以“小家”为重,和组织讨价还价,请问工作如何开展?

两名女干部因拒绝提拔被处理,该选择小家还是大家?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七十二条明文规定,“拒不执行党组织的分配、调动、交流等决定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这两名女干部被组织严肃问责,显然一点也不冤。

我所在的单位有不少女干部,未结婚的工作有干劲,愿意付出;结了婚的,尤其是有小孩的,心思都在家庭上,不愿承担责任,只想着工作越清闲越好。

就拿去年组织部选调驻村干部来说吧!没有一个女干部愿意下去,哪怕有提拔的机会也不去。最后,领导没办法,让我下去了。

其实我也不愿意下基层,但是刚入职没多久,实在没勇气对抗领导。后来我驻村三个多月,吃了不少苦,也没被提拔。

当小家和大家无法兼顾时,有几人愿意选择当焦裕禄?大部分人都存在着这样的想法:单位离开你照样运转,家庭离开你就彻底垮了。

所以,我们都选择以家庭为重、工作为轻。这种选择无可厚非,但是组织要你为大家牺牲小家时,你还真的不能拒绝,因为对抗组织是没有好果子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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