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归工作,兴趣归兴趣
除了干一行爱一行的那个叫做“工作”的事情,必须要干明白喽之外,其余,所有自己喜欢干的事儿,通常都可以归结为“兴趣”。
尽管如此,谁也都不愿意拿自己的“兴趣”开玩笑。
若能把“兴趣”弄成自己的第二职业,靠本事,赚点儿辛苦钱,就再好不过过了。
比如,在伟大的互联网上,发一些与已有关又无关的之言片语,娱乐一下自己。
比如,在伟大的互联网上,开个窗、挂个车,赚点零花钱。
比如,在伟大的互联网上,试着发一发不露脸儿的小视频,能赚个仨瓜俩枣更好,赚不到钱,就当成壮大自己的业余爱好(兴趣)了。
把一种兴趣,坚持很久,说难也难,说不难,也不难。
对于一个兴趣爱好比较宽泛的人来说,兴趣爱好一般会随着年龄的增长,环境的改变而改变的。
于我而言,小学阶段对“小人书”就特别感兴趣。
攒“小人书”那个阶段,那叫一认真,起早贪黑一门心思只想着这一件事儿。
坐在教室里上课的时候,表面上,眼睛瞪得大大的看着老师,盯着黑板,可满脑子都是与“小人书”关联密切那点事。
眼珠子貌似跟着老师在黑板上那上下翻飞的粉笔道子,但脑子里总是惦记着,放学回家跟一个大院儿住着的那老谁家的那个谁谁谁,再比一下小人书的多少。
只要兜里有俩零花钱儿,绝对不会让它过夜,必须第一时间,飞奔到新华书店,把早就惦记了好久的那本儿“小人书”买到手。
后来迷上了画画和写大字。
那时并没有现在叫得这么雅,叫个书法。
不管现在怎么叫,我还是更喜欢那个时候,几个有共同爱好的小伙伴们之间怎么舒服,就怎么表达的,大家都接受的那种早已习惯了的叫法儿。
同样也是在不得不去的教室里,接受着交了几块钱的学杂费,就不得不带着脑瓜子,挎着书包子,去“聆听”站在讲台后面的师者,其传道授业解惑行动的轮番轰炸。
放了学,那可就是我的世界我作主了。
跑回家,掀开锅,里面有什么吃什么。
狼吞虎咽填饱肚子那只是眨眼之间的事儿,一点儿都不耽误什么功夫儿。
没有什么人逼你,也根本用不着别人逼,笔墨纸砚和那些斑斓的色彩,便是我的全世界了。
逢年过节,给邻居的大爷大妈家写副对联,不在废纸上练到满意,绝对不会浪费那来之不易的大红纸。
写不好,自己都过不去自己心里的那道坎儿。
再后来,就喜欢上了在这儿写字了。对于一个干什么都目的性不强的人来说,余下的就只有喜欢这俩字儿了。
有些朋友见我,早九晚五之余,还要在几个写作平台之间忙得焦头烂额,很疑惑。
出于好奇,便很认真地问我:“你是中作协的么?”我说“不是。”
继而又问我:“那你是省作协的吗?”我说“也不是。”
他们仍不死心,又问我:“那你一定得是市作协的咯。”我仍然摇头。
朋友表示严重不理解。
扭过头,小声嘟囔道:“你小子一准儿是光脚不怕穿鞋的。”
我好像真的被他们说着了,也点醒了。
其实,兴趣就是兴趣,完全没有必要再去给一个“爱好”级别的“兴趣”,装修一个人模狗样的门面。
糊弄得了自己。
可糊弄不过去明白人。
更糊弄不过去岁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