栾川县一农妇放贷两亿元,钱从何来?谁是她的保护伞?

2019-12-10  本文已影响0人  c822cd8752e5

河南省栾川县常某国、郭某敏、柳某英、李某玲、陈某北、梁某成、常某军、石某甫等群众联名举报:河南省栾川县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在审理众多民间借贷案件时,该法庭被法官常某刚(曾任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暗中操控,内外勾结,未审先判。同时,栾川法院执行局局长原某敏甘愿沦为放贷人的马前卒,在众多执行案中违规执法,未判先执。栾川县法院已沦为以法官常某刚、原某敏为首的恶势力团伙大肆非法敛财的保护伞。

常某刚、原某敏利用担任法官及庭长多年经验,在法院系统中强大的人脉关系,利用法律漏洞多次策划实施民间借贷诉讼案件,制定诉讼攻略,利用法律条款规避法律限制,乱用职权。

这几年在栾川县法官常某刚、原某敏的指导、策划、运作下,以石某良、赵某阳、张某兰为首注册的《洛阳鑫润兴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披着企业合法的外衣,以张某兰及《洛阳鑫润兴金属材料有限公司》的名义选择性瞄准具有实力的公司或个人进行有目的放贷,所有签订的借贷合同发生地都设置在栾川县境内,以便在栾川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进行诉讼,然后制造诉讼理由和实质,法官常某刚指使张某兰、赵某阳、石某良进行对借款人进行诉讼,接着暗中运作栾川县人民法院执行庭紧急跟进执行,遇到当事人向上级人民法院申诉重新判决的,法官常某刚指挥张某兰等人以弱者的身份贿赂上级主管法官,有时还拉横幅、扯白旗造谣生事,或进行上访、缠访、霸访,给上级法院部门施加压力,先后将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个别法官、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个别法官进行贿赂,成为了其团伙帮凶。

这样形成了以法官常某刚、原某敏为核心的一条龙服务,《洛阳鑫润兴金属材料有限公司》、石某良、张某兰、赵某阳为先锋,栾川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个别法官、洛阳中级人民法院个别法官、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个别法官为帮凶的利益链、知识型恶势力犯罪团伙。该团伙先后利用相同的方法将具有一定实力的《江苏恒烁基础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江苏恒硕建设集团》、《洛阳天势商贸有限公司》、《海南美好投资有限公司》、《洛阳安方物流有限公司》、《洛阳晨旭工贸有限公司》搞的公司破产、倾家荡产、负债累累。

据了解洛阳鑫润兴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与张某兰向众多企业、个人放贷纠纷诉讼案件过程中,发现从2011年3月起至2015年4月1日止,张某兰或洛阳鑫润兴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共向外发放贷款七笔,合计动用资金两亿元左右,先后向七家企业和个人放贷,这七家企业和个人全是信誉良好、运转正常、比较有实力的公司都是被动用款。

张某兰短短4年内对外发放贷款两亿元,她和洛阳鑫润兴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及其背后法院团伙形成的利益链行为已超出了民间借贷纠纷的范畴,他们不但是职业放贷人,更是有组织、有预谋、有行动计划、有策略的知识型恶实力团伙。

张某兰和洛阳鑫润兴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及其背后法院团伙无一例外将上述七家公司和个人诉讼到法院,不管你是还了贷款的还是没还贷款的,并且全部是在河南省栾川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进行诉讼,只要是张某兰和洛阳鑫润兴金属材料有限公司诉讼的案件,不管被告到不到庭全是快判、快处、快执行!那些排队等待执行要几个月、一年的事情,在牵涉到张某兰和洛阳鑫润兴金属材料有限公司的案件时绝对不会发生。

张某兰和洛阳鑫润兴金属材料有限公司职业放贷两亿元的资金从哪里来的?从没人过问!一个住在偏远山区的农村妇女和一个注册资金一千多万元的乡镇企业,资金是从哪里融资的?是否涉嫌非法集资?

他们的行为严重违反党纪,在党中央、国务院、全国政法系统大力反腐倡廉、扫黑除恶的形势下,这些隐藏在政法系统中的硕鼠和拿着国家退休待遇的讼棍,还在顶风作案,必将受到党纪国法的无情打击和严惩,被这帮知识型恶势力团伙搞得倾家荡产的企业和群众正翘首期盼着这一天早日到来!

(编辑:王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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