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春篇】青春无禁忌的游戏
亲爱的你还记得吗
那年的木槿花开的过分的美
我们牵手走过的
被时间淹没的记忆
你说
你会陪我一起
只到
世界的终结
1
我打开QQ的时候刚好菲发来消息:“猪头,今天看了《天天向上》宿舍节目,忽然就想到了你们“。署名。色长大人。
我微微笑着,发自内心深处,眷眷的思念潮水般的过往。
菲是我上大一那年见到的第一个美女,她很娇小,长发飘飘还戴着一副眼镜,但是天生小家碧玉的气质让人一见倾心。
当时我还站在宿舍顶楼的阳台上目送我爸的车消失在夜幕里的情景,那一刻,我永远也忘不掉,就在记忆里沉沦的那晚的霞光,眼睛酸涩有泪水不断的流。
就这样我看见了菲,提着两包看起来很沉的行李吃力的往楼梯上爬。我擦了一下眼泪就蹬蹬的下楼了,当时我真的不知道为何那么热心的想帮那个小姑娘,也就是我后来的色长大人(这个称呼是有典故的);很久以后我把这个归结为一种缘分,当你注定要遇见一个人的,茫茫人海不管以何种方式,或许已经走了好远好远,你还是会回头,刹那间四眸相对,彼此心照不宣——原来你也在这里。
当我把自己的这种一厢情愿诗一样的在宿舍里宣读的时候,,遭到集体强烈的攻击与恶心,色长更是以违反宿舍规则罚了我扫了一个礼拜的地。
亲爱的,我只是太珍惜这种缘分,以诗人的名义起誓。
再把目光对准我们的菲菲同学背着两包行李一个劲的上楼梯的情景,当时的那个狼狈啊,我的脑海里不知为何会飘过一个场景,我发誓只是一秒钟但还是那么异想天开的飘了一下,我一个箭步飞到她身边,两只手拎起硕大的两大包行李,然后天旋地转一阵轻飘飘的落地我已飞身上了四楼。
我使劲晃了晃脑袋,还好脑袋没坏没有真的傻到飞起来的地步。
侠女没做成,可是雷锋也没有我的份。
当时我就愣在二楼的楼梯口,我看见了余风,在这以后很长时间我一回想起这一段我就开始琢磨,是不是谁在导演这场戏,上帝躲在某个云端吧唧吧唧挤兑了一眼就突然卡机了。
余风提着菲菲的大行李袋从我的身边擦了过去,恍惚间已经过去四年了。
时常在一个有风的夜晚,我坐在靠窗的书桌旁,忙完了一天的工作,风把窗帘撩起一角让我看到一个更沧桑的夜,就忍不住的想回忆,有人说,当一个人对现状很不满的时候,他就会去回忆,不断的回忆。就好像一个风烛残年的老人坐在摇椅上对着满目的夕阳,泪眼蹒跚。
没有,我想说的是,我现在过的还不赖啊,真的不赖,可以随心所欲的放生大笑或者大哭,可以在下了班的夜晚看自己形影相吊的投射在这个城市的影子,可以穿梭在名车名流间满世界的炫耀自己的破单车,可以花自己的钱买自己曾经想都不敢想的衣服,可以跟爸妈很大排的讲话并大言不惭的说不用他们再工作,女儿已经可以养你们了。
确实很大排,确实比以前牛掰多了。
2005年的那一天我看见余风的时候,确实被这个大男孩的风度给没出息了一把,后来发生了一切,菲成了我的色长,而余风摇身一变成了我们的班长。
我除了目瞪口呆以外是哑口无言,于是我就讲了一个笑话。
长臂猿不小心踩到大猩猩的粪便后滑倒受伤住院,大猩猩精心伺候!后来他们相爱了!当有人问起他们相爱的原因时,大猩猩眼里闪着泪花回答:猿粪啊,都是猿粪!
2
现在来谈谈我们的女二号敏之。
之所以定位她为女二号,是因为本故事没有女一号,还有如果她不是我的舍友根本就不会出现在我的文字里。
文静、沉默、矜持、淑女、低调、 娴静、腼腆、害羞、青涩......
没关系,你在百度里面搜索“内向”出来的词组都是用来形容她的。
我还记得她第一个在班级里做自我介绍的情景,那声音就跟蚊子似的,草草的交代了她的全名和籍贯。
林敏之,江苏连云港人。
看看全班的反应,静若蚊蚋,愣了足足三秒钟,我看见敏之的脸开始涨的通红,实在有些忍不住我就站了出来 ,嘿嘿,其实俺原本也挺淑女的,但不知那天这脑子里到底是哪根线搭错了,当我站起来的时候感觉到全班灼热的目光实在有些裸露。
我是想不起来那天讲了什么,我的记忆力退化的相当的严重就像我的这副五百度的近视眼镜一样让人无能为力措手不及,前儿在网上遇见敏之,她还跟我聊起这件往事,她说宁夏,记得我当初是那么木讷,就是第一次临台做自我介绍都是你替我说的。
我说是吗。有这回事。
结果敏之立马隐身了,她的意思我明白,两个字:无语。
我看见她的个性签名是这么写的:人生最大的悲哀就是放弃了不该放弃的,而固执的坚守了不该坚守的。
是啊,我健忘,我会忘了菲菲是怎么英勇的从“舍长”晋升为“色长”的,忘了第一次在宿舍玩“拖拉机”是痕痕教我的,忘记了在哪个疯狂的骤雨之夜我是如何跟花花逾过学生会的勘察直接从围墙翻出去玩了通宵的“劲舞团”的。忘了敏之曾经把倒了一半的垃圾袋提进教室的。
那个时候,青春把玩在我的手中七彩的,传说中彩虹的颜色,拥有它幸福就会悄然降临。
那个时候不害怕天黑,不害怕雷声,不害怕漆黑的路,不害怕恋爱和牵手。
只是很没出息的,星期五的晚上我下班。
远远的我看见一个人,背着黑色的帆布包,耳朵上套着白色的耳麦,深秋穿着一件很时新的米灰色的风衣,双排扣,大翻领。像极了他的那件JACKJONES-1364。
他就这样从我身边穿了过去,像一阵风。
路上的行人那么多,可是我依然穿插在离你不到十米的地方,静静的在你的背后。
我知道那不是你,你在遥远的大洋彼岸,可能也有这样一场无关紧要的邂逅,然后去看一场午夜分手的电影,就像初遇你的那个阳光不太饱满的午后,你从我身边走过,风一样轻盈。水一样潋滟的摇曳成今夜满目星辰。
我想起了痕痕经常指着我的鼻子咬牙说过的话,她说,宁夏,你这狗屎运,总是在关键时刻掉链子。
一语成谶。
我年久失修的自行车果然这时候掉了链子。
我被红灯远远的甩在了十字交叉的路口,泪眼朦胧的看着被人群渐渐吞掉的那个很像你的影子。记忆和念想在刹那间灰飞烟灭。
3
菲菲曾经说过我是一个见色忘义,重色轻友的小人。
以前我从来都不承认,现在我很想对她讲:“是的,是的。”可是很久很久了,我都再没跟那帮死家伙较劲了。
我们曾经的誓言都哪里去了,说好了的,“一个也不能少”的聚会都熄灭在哪个寒冬腊月萧瑟的风里了。
那个冬天我恋爱了,我会织很长很长的围巾,在夜深人静的时候,我放弃了读书和写作,坐在电脑前面我开始织。然后眼睛非常的涩不知不觉的会倒在地上冰凉的地板把我冻醒了。
第二天,我把围巾递给余风的时候,我看见他的眼睛红红的。他把我紧紧的抱在怀里紧的我几乎没办法呼吸。
在此我想起了敏之。
我不知道该怎么去叙述这段水泽仙与阿波罗式的爱情模式。
其实就在那天的班会上我才正式的认识了余风。我和菲菲相视而笑,看他在台上一阵颇具个性又不失风度的自我介绍后。台下我的忘乎所以的鼓起了掌。我看着他忽然对着我笑了一下,很没出息的,我的脸开始滚烫起来。
台下经久不息的掌声马上掩饰了我的尴尬,我嘻笑了一下。很久以后敏之对我讲那天我的窘态她看的很清楚,就是一特花痴的样子。
我说:“啊”?,然后嘴巴张的老大的,大的能塞进一个拳头。就是在那个时候我才确定,敏之果然是喜欢余风的。
当你真心爱着一个人,你会明白他脸上的每个表情,以及他在意的一切的一切.....
就这样,余风变成了我们的班长。
不久我就发现我们的傻妞敏之有问题。
比如她会失神,常常一个人唉声叹气,上课也是很不专心的样子。比如有时候看她喜笑颜开,有时候又愁云满布。
我做人有个原则,别人的事情我很少管,除非烧到我自己头上。
有一天我看见她在一个本子上涂鸦,下课后她就撕下那一页纸很神秘的扔进了后面的废纸筐,我别过头来,很不道德的奸笑了一下。
结果我捕捉到的信息让我的心为之一跳——那张纸上,满满的一页只重复着两个字:“余风”
啊,啊,啊。
我呆呆的愣了好几秒。
终于有一天,我从图书馆路过,看见里面有两个很熟悉的身影,班长余风和敏之。是他们,没错。
我静静的站在窗户外面看着他们亲昵的讨论着什么问题,敏之的脸始终红红的。阳光照在他们面前的书桌上,微尘翻滚成美丽的布景。一幅多么静谧和谐的画。
不经意间,余风的目光落在了我的眼里。微微一愣。我躲闪不及。
敏之站了起来向我招手。我只是微微笑了一下,转身离开。
4
不好意思,我们的故事不知不觉中落入了俗套。我甚至在想,图书馆的那次不期而遇到底有没有发生,我曾经问过余风,他矢口否认并且发誓。
我说过,我的记忆退化的很厉害,我甚至夸张到早上起来重复去刷两次牙,然后睁着惺忪的双眼问:天亮了没有啊。
很多时候我都以为余风还在我的身边。
很多次,我在夜晚很不经意的回过头,我总觉的余风还是那样,喜欢插着手放在风衣的口袋里,低着头走在我的身后,像个保镖。
我记得安妮曾经在书里描写过这样一个残忍的场景:世界的末日,她再次听到他的声音。她转过身去,发现身后空无一人。
于是,我转过身去,发现身后空无一人。
很久很久以后,我知道余风对我撒了谎。
那是一次酒会。
喝多了的敏之突然冲着我唱了一句:我爱你你却爱着她。
我的目光不自觉的看着余风,他竟然转过头去抽起了烟。
我当时真的气昏了头,然后拿起桌子上的一瓶啤酒一仰头就喝了个精光,我也大声喊了一句:喝醉了了不起啊,我也会啊!
我不知是在生余风的气还是生敏之的气。我睁开眼睛看见在缭绕的烟雾里余风的眼睛,红红的,我想大概是让烟给熏的。
事后,敏之来找我。
我们就在校园的路灯里走了一遍又一遍,我觉得敏之是一个很让人平静和温馨的女孩子,我们可以好久都不讲话,但即使是这样也能默契的彼此心照不宣。
敏之说:“宁夏,你不要误会,班长喜欢的人是你啊。”
我说:“那你呢?”刚问完我就后悔了,我实在不该猜忌这么善良的女孩子,甚至那天晚上的那顿嫉妒我都觉得是亵渎了我们友谊。
敏之笑笑,笑的好甜,说:“我有喜欢的人啊,他永远在我心里。”
我说是嘛,然后我们就相互言笑,谈天说地。
我看见敏之笑,笑的很绚烂,我不知道这样的笑容还能绽放多久,是不是我一转身她就会哭,躲在哪个角落。谁也看不到。
直觉告诉我,敏之的那个“他”一定是余风。
敏之说过,如果有一天谁伤害了自己,她一定会逃到一个远一点的距离,疗伤。
5
我不知道敏之的伤疗养的怎么样了。一年了。
我很想知道,余风,一年了,你会不会偶然想到我,想到我的时候是一种怎样的情绪,会不会流泪,会不会像我一样傻傻的傻傻的等待,等待哪天的花开,我们的青春又将重来。
一年了,亲爱的菲菲、痕痕、花花、还有敏之还有那个时候的我,我们还能那样的打通宵的CS吗?还能饿上一整天只等晚上那顿奢侈的自助火锅吗?还能逃掉选修课窝在宿舍看上一整天的《哈利波特》吗?还能一觉睡到太阳偏西然后伸个懒腰继续做梦吗?还能一起相携去听一场属于青春的音乐会吗?
你听,谁又在轻唱:
wheniwasyoung,
i‘dlistentotheradio
waittingformyfavoritesongs
whentheypiayedi‘dsingalong
itmademesmile
thoeseweresuchhappytimes,
andnotsolongago
howiwonderedwherethey‘dgone
butthey‘rebackagain
justlikealonglostfriend
allthesongsilovesowell
经典版的《昨日重现》。
亲爱的,我都记得,我清楚的知道我踏上站台的时候痕痕放的是那首《祝你一路顺风》。听的我眼泪簌簌的掉。我说:“痕痕,你别把我弄的这么难过,你没看见我眼睛都肿了吗‘
结果这个恶毒的女人一直挨个的送走我们都放的这首歌,我们一路豪放的洒满了热泪。
我在车上的时候收到痕痕的短信,她说,“宁夏你知道吗。我在亲眼看着你们都上了车以后,我一个人坐着末班车在夜幕里前行。车上的人都在睡觉可是我睡不着。突然间巨大的孤独感就像整个世界只剩下我一个人,无所适从。我才知道,我们是真的要分开了。回到各自的地老天荒。各自的荒园或者城堡。“
我回复道,痕痕,你能不能不要那么酸不拉几的好不好。然后我做了个梦,上帝对我说,因你们离别时几个哭天抢地,让苍生不得安宁。罚你们永远在一起,生生世世永不分离。
我说好啊好啊。加上余风可以不?
我惊醒的时候是司机把我摇醒的,他说:“姑娘,终点站到了,不要再睡了。“
我打开手机看时间的时候,看到余风发给我的短信。他说,“宁夏,我走了,午夜十二点的飞机,飞往洛杉矶机场。珍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