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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部分省、自治区名称追踪(五)

2019-12-14  本文已影响0人  高丘上

24、海南

海南省以海南岛得名。唐属岭南道;宋属广南西路;元设海南海北道,是为海南得名的开始;明属广东省;清仍之,正式称琼崖为海南岛;民国仍之,后设海南特别行政区,仍属省;建国后设海南行政区,仍属省,1988年升格为海南省。

25、台湾

台湾是以台湾府而得名。唐宋均为化外地;元在澎湖设巡检司,兼管台湾的渔民;明为荷兰所占,明末郑成功收复台湾,设东宁省及承天府;清初郑氏设台湾府及台厦道,是为台湾得名的开始,并正式称为台湾岛,后改台厦道为台湾道;清末设台湾省,后被日本占领,仍称台湾;民国收复,恢复台湾省。

26、西藏

西藏以清正式定名而得名。唐宋为吐蕃;元属宣政院;明称乌思藏,设都司等;清初称卫藏,卫即前藏,藏即后藏,后正式定名为西藏,为西藏得名的开始,清设西藏办事大臣;民国初为西藏地方;建国后仍之,后改为西藏自治区。

27、内蒙古

蒙古以漠南蒙古得名。唐为突厥地;宋时出现蒙古部落;后建元朝,其地直属中央省及岭北行省;明分达靼鞑及瓦剌;清统一蒙古,以漠南蒙古居内地称内蒙古,漠比蒙古居边外称外蒙古,并属理藩院;民国初分属热河、察哈尔、绥远等特别区,后均改省;建国前以今内蒙古东部设内蒙古自治区。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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