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其渺小,何其珍贵

回忆高中毕业班级,男同学群像

2018-11-25  本文已影响80人  道貌岸然的鬼

十一月,我的大学生涯已经快要结束了,这种时候偶尔会想起分开了快四年的高中那群人。高中班级群已经沉默好久了,一年也就有那么几次讨论,最多的是QQ自动跳出的生日提醒,有时有几人会回应,但大多时候依旧寂静的一塌糊涂。

一部从高中追到如今的动漫

大一大二时我们还隔三岔五的讨论的热火朝天,我当时一度以为我们可以一直这么融洽下去,不会像别人说的那样迟早有一天,冷清的如同一潭死水。

所以我想趁现在记忆还算明晰,记下脑海中他们的模样。

我记得我曾自信的向大学好友说过,“我高中记忆的四分之一献给了为了高考的学习,八分之一给了那位最好的女性朋友,八分之一给了那个寝室的七个人,八分之一给了班上剩余的同学与老班及其它几位任课老师,还有八分之一给了这所学校的环境设施尤其是有我最爱面条的食堂,当然有八分之一给图书馆阅览室的书刊杂志以及我看过的小说网文,最后的八分之一是给了我在操场上的奔跑与在这个校园做过的白日梦。”

高中同窗两年半陪伴到毕业的班级共有41人,其中男生包括我在内共21人,因为高中分过一次班,所以一半人是三年的同班同学,一半人是两年的同班同学。

我,喜欢歌手周杰伦,幻想寝室乐队“ZX”的经纪人。不爱打球但喜欢跑步,傍晚坚持的奔跑应该是高中唯一的运动。喜欢看书,包括网文、传统文学、漫画、杂志以及报纸(当时独爱《参考消息》)。成绩班上中等偏上水平,与男同学都玩的还好,女生缘就不行了。

室友一,“哈登”,因名字与NBA球星詹姆斯·哈登发音接近而得此绰号。三年半的同班同学兼室友,第一次见时比我还矮,可是如今已经比我高一截了。性格腼腆爱笑,喜欢哈利波特,把这个系列的小说电影都看完了,还不遗余力的向我安利。曾与我发生过矛盾,后来和好后关系更胜以往,直至今日仍然不错。姐姐考上北大,估计受姐姐影响,为人挺乖挺上进的,崇拜的人也是马云雷军等成功企业家。

室友二,“龙叔”,幻想寝室乐队“ZX”的主唱Z。厚积勃发的学霸类型,理科大佬,凡是书中概念都要亲自推理求证的那种人,高三后期班上第一名的有力争夺者,不过高考发挥失常,没考上心目中的985学校。喜欢打《英雄联盟》,为人很有趣,略带些闷骚,看完了莫言作品全集和渡边淳一包括《失乐园》在内的许多文学作品。喜欢唱歌秀肌肉,后来还爱上了打篮球。怎么说呢?他这人很有趣,举止谈吐都是,班上唯一能够接近那个恬静美丽有点内向的女同学的男生。

室友三,“把式”,高二时候的班长,喜欢唱歌,而且唱的还不赖,喜欢的歌手是汪峰和泰勒·斯威夫特。短小精悍这个词形容他最适合不够,个子不高却重的出奇,而且不是肥肉那种,全是他自称的“板肉”,力量和龙叔为班上最强。学习成绩高三下学期之前都挺好,第一竞争者,但同样高考失利 ,后来复读一年终究去了个985学校。作为班长,和男生女生都玩的开,做事情也都挺积极。脸皮较厚,一般大家不敢向老班发起的提议,都是他腆着笑去的,那老好人的模样常使严厉的老班都无言以对。

室友四,“老谢”,两年的同学以及高三的同桌,喜欢的歌手是林宥嘉,素食主义者(他说不是不能吃,是讨厌肉的口感,只有鱼肉能接受)。把我带入了网文的坑,直到如今都还未摆脱,喜欢网文作家耳根,特别喜欢实体青春文学《哑舍》系列。喜欢玩《英雄联盟》,偶尔上课时偷偷看英雄联盟比赛视频,成绩却依旧常常压我一头,放假日常是网吧开黑。他是搬家搬来我们这座县城的,有一个弟弟。和我同在武汉读书,却很少一起出来玩,我也不知道友谊淡了还是没有。曾与我说过:我过生日,肯定是要一个人提着一罐啤酒对月思考人生了。暗恋隔壁班(还是我们本班?忘了。。)一个女孩,但表白失败了。

室友五,“建哥”,寝室颜值担当,幻想寝室乐队“ZX”的鼓手X,喜欢beyond乐队,尤其是黄家驹,伪文艺青年。曾经一度十分迷恋“四千年一遇的美女”鞠婧祎,我还曾为他两写过一首词,现在还记得片段“······文采菲菲作春秋。建功立业非其愿,何求?抱的鞠妻到白头······”同样是篮球爱好者,在我们当中算是比较注意形象打扮的人。不爱玩网络游戏,但会玩单机,和我一样。有一次班上十多个男生去网吧,他们开黑打《英雄联盟》,就建哥和我两个人在那玩着单机游戏《虐杀原形》。

室友六,“子二”,寝室身高担当,遗传了他爸的高个子,我的上铺,性格天真热情,爱幻想。喜欢热血的各种作品,如日漫,热血青春幻想作品例如《龙族》等。不爱玩网络游戏,喜欢实体活动,如打篮球、打羽毛球、踢足球甚至是跳绳等(或许这也是个子高的原因),还带领寝室踏上了《三国杀》的征程,让寝室成了《三国杀》娱乐场所。平常最喜欢和龙哥玩在一起,经常形影不离,不过偶尔也和把式成双入队(其实都是为了去教室食堂蹭好吃的)。为人十分外向热情,经常有同学去他家玩。

室友七,“龙哥”,以前是我小学同班同学,没想到,后来又成为了高中同班兼室友。性格较为沉稳,做事谨言慎行。但是也开得起玩笑,表情丰富,搞怪表情挺好笑,就是总觉得有一种沧桑感。不爱看网文,也不玩网游,但是对单机游戏和《三国杀》扑克等实体游戏还是挺热衷。经常和“子二”玩在一起,挺爱学习也挺安静的一个人。

隔壁寝室同学一,“阿潘”,三年半的同学了,班上人气任务,长得不算很帅气,但笑起来特阳光。爱好广泛,既玩《英雄联盟》《三国杀》,又喜欢打篮球踢足球,也偶尔跑步。看书也是涉猎广泛,网文、青春文学甚至是路遥、余华、三毛等正统作家的书都爱看。唱歌也唱的牛逼,尤其是英文歌,最喜欢的歌手也是美国乐队林肯公园后街男孩等,英语成绩特别好,甚至能看《霍比特人》的英文原著。为人也风趣幽默,特别受女生欢迎。但认真学习起来也特别专注,成绩一直是班上三四名左右,一度是我最渴望成为的模样。

隔壁寝室同学二,“芳姐”,因名字中有和“芳”同音的字,再加上经常和女生玩在一起,所以被戏称为芳姐。身材瘦削,有点爱出风头,性格果敢率真,敢做敢当。在高三接任把式的职位成为了班长,成绩也从靠前变成了第一名常客,高考依旧是班上最高分。高中毕业后每次假期举行的班级聚会基本都是由他发起的,也是最能将男生女生召集一堂的人物。

隔壁寝室同学三,“雕爷”,面相较为老成,语气在同学中而比较有长者风范。喜欢女演员姚笛,暗恋同年级一个身高很高的女生,所以口头禅是“年龄不是问题,身高不是距离”。直至后来姚笛出轨文章,暗恋无疾而终,才在全班哄笑中悲唱那首《征服》。不爱玩电子游戏,对《三国杀》和球类运动等实体活动更加青睐。爱好读书,印象中文学积累很高,语文成绩也向来是最强的几人。

隔壁寝室同学四,“魔气”,魔气这个词是我们当地的方言,意指一个人太客套或者太拖延,他在我印象中本应跟这词沾不上边才对,但初见他时便有了这个绰号。活泼好动,不太学课程学习,对于除学习外的网文、漫画、电子游戏、球类运动都较为热爱。按照老师眼中的定义,应该就是那种坏孩子。但他是一个挺仗义与人和气的人,只是唯独不爱学习罢了。

隔壁寝室同学五,“沁儿”,Eason(陈奕迅)粉丝,NBA球迷。听歌基本都是陈奕迅,最喜欢看NBA的杂志,或者看球赛的视频。他是我见过对体重掌控力最牛逼的人,在110斤与160斤间切换自如,突然堕落不想锻炼或者学习过于努力,体重就嗖嗖的涨成圆润。然后对自己体重看不下去了,突击打球锻炼之后又可以重新瘦成一道闪电。从高一到他复读一年的高四,我看过他变胖两次,又重新瘦回去。

隔壁寝室同学六,“柳哥”,同魔气有点类似,班上长得最高的人,不爱学习爱娱乐。《三国杀》玩的贼溜,喜欢开玩笑,但有时候也会不注意的将玩笑差点开过火而惹起争端。和“魔气”一样有股江湖义气,虽然挺爱发牢骚,其实也挺有责任心,这是我在大一那个暑假和几个高中同学(包括他在内)一起旅游时,才有了更多的接触与认识。

隔壁寝室同学七,“猛哥”,只是名字有个“猛”字,本人其实一点都不凶猛,特别文质彬彬,反而有点瘦弱,是班上唯一能和我扳手腕势均力敌的人(倒金字塔底层)。为人有种精致boy的感觉,不好游戏,也不玩球类活动,平时爱好也就看看书,和女孩子聊聊天。曾看过他小时候的照片,简直就是高冷贵族男孩的姿态,不过接近只好其实你会发现他挺好打交道的。

剩余寝室三人组一,“小武”,初次见他,我一直不想和他打交道。因为他基本就和那些我躲之不及的混混一样,非主流,私下抽烟,一副常干架的模样。直到高一与他坐了一个学期的同桌,才发现这种成绩好、长得帅、又有性格的人不就是主角模板的人吗(如《我的少女时代》徐太宇)?其实他也只是有点叛逆罢了,性格贼好交朋友。当时和他一起晚自习偷看小说、练字比谁写的酷、写打油诗的日子,想想还是挺怀念的。

剩余寝室三人组二,“涛哥”,涛哥这个人就有点传说度了,打球班上公然最强,书法全校第一,可惜长得不够帅,不然人气就更高了。他从小开始练书法,听说他爸让他每天搬着桌椅在大门口练一段时间,风雪不止,连手都练的有些肿胀,老茧一层一层。不过苦尽甘来那字也是好的出奇,尤其是那首行书,获得了校内书法比赛特等奖,被挂在图书馆展览。班上好多同学都向他讨字,我也不例外,家中房间至今还挂着那副字“巨龙腾飞”。可惜后来沉迷网文耽误了学习,高考成绩不佳。听说到了大学他还自创了一个书法社团,自己担任社长,运营的还不错。

剩余寝室三人组三,“勇哥”,勇哥也是不爱学习哎娱乐的典型,个子不高倒是挺凶的外表,大家都不会随意开他玩笑,而他与同学朋友之间也表现得随和仗义,对外则表现得刚正勇武,魔气和柳哥都挺喜欢和他玩在一块儿的。他也是喜欢各种娱乐活动,球类运动和电子游戏,网文漫画。曾喜欢过班上一个女孩,不过不管怎么献殷勤都没有追求成功。后来一去大学就找了个女朋友,发型也结了个辫子走起了文艺范。

不住寝室三人组一,“巴老”,巴老同样是我们那的方言。巴老是一个很有梦想的人,他最喜欢的作家是三毛,把她的作品全集都买了,还经常向我们推荐。直到毕业时他都是坐在我前面,所以那段时间我们关系特别好,我还记得那次他一本正经的和我说“在我所有的男性朋友中,你能排前五”时,虽然我没表示什么但内心几乎感动到哽咽。他爱好也挺广泛,前面说过的基本也都喜欢,还和我一样喜欢跑步。有一次考完试,我突然突然有些感慨便和他去操场跑圈,一口气跑了快一个小时。边跑便聊梦想畅想未来,我说我的梦想就是骑车去任何想去的地方,他说他目前想做的只有两个,一是蹦极,二是去北极看极光。现在我知道他已经蹦过极了,只差存钱去北极。他的QQ头像有一段时间都是他蹦极的照片背景P着北极光。

不住寝室三人组二,“阮子”,阮子是个传说的死宅,爱日漫,爱本子,喜欢打游戏。但他并不肥,还很瘦,速度还出奇的快,有一次运动会拿了全校一百米第二名(不包括体育班),当时我们加油的一众人都被惊掉了下巴。他很好色,甚至从不遮掩,因为班上没有他喜欢的类型,不需要注意形象,用它的话来说“我并不是好色,我只是博爱而已”。他甚至写过几万字的小黄书,在班上隐秘的流传,我往往是第一个看的,因为当时我和他是同桌(假装羞愧脸.jpg)。如果说老谢把我代入了网文的坑,那么他就是那个把我代入了日漫和单机游戏坑的男人。他家里在商店干活,所以零食很多,养成了只喝饮料不喝水的习惯(毛病),所以我高中三年基本只看见他每天换着不同的牛奶饮料喝,就是从没见他喝过纯净水。

不住寝室三人组三,“老朱”,他是个很神秘的人,或者说是没有人能真正走近他内心世界的一个人。他身材长相都可以用“瘦削”这个词来形容,像个民国时期的文人,而他的个性也确实很文人。他不爱一切运动,包括游戏,他只爱看杂志、看书、看电影。语文他分数不一定是最高的,但作文分数基本就是他最高,作文从来都不按套路写,而是极具个人风格、思想深度较高、文笔十分优美都让让语文老师赞叹的议论文。我曾问他在家的娱乐活动是什么,他说他喜欢把自己一个人关在房间关上窗帘看电影。后来他高考失利,复读了一年。但毕业之后从来没见他在班级群里说过话,当然,在学校时也没有,就跟失联了一样。只是偶尔听住的离他家较近的同学说起,他好像去了很偏远的一个大学。

黄鹤一去不复返,白云千载空悠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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